明确考向 | 把握主线 | |
课程标准 | ||
考纲要求 | 美国共和制的确立 | |
理一理
一、美国1787年宪法
1.背景
(1)独立之初的美国是松散的邦联国家,社会动荡,经济发展受到严重影响。
(2)华盛顿等人受启蒙思想影响,希望建立统一而强大的共和制国家。
2.内容
(1)联邦制度:中央集权与地方分权有机结合,联邦政府拥有政治、经济、军事和外交大权,各州可以在不违背宪法的前提下制定法律,有一定的自治权。
(2)共和政体
权力 | 权力职责 | 特点 |
国会 | 国会由参议院和众议院组成,掌握立法权 | 三权分立、相互制衡 |
总统 | 总统是国家元首、政府首脑、军队总司令,掌握国家行政大权;对宪法负责,有权否决国会通过的法律;有权任命政府高级官员;有权与外国缔结条约 | |
最高 法院 | 最高法院掌握司法权,对法律拥有最高司法解释权 | |
3.评价
(1)进步性:是第一部比较完整的资产阶级成文宪法,它强调加强国家权力,体现了一定的民主精神。
(2)局限性:允许奴隶制度的存在,不承认妇女、黑人和印第安人的政治权利。
二、联邦政府的建立摘一颗苹果 等你从门前经过
1789年,华盛顿当选为美国第一任总统;不久,第一届国会也经选举产生,美国的联邦共和制政体开始确立起来。
三、两党制度
1.形成:19世纪50年代中期,民主党和共和党对峙格局最终形成。
2.特点:两党对垒,交替执政,成为美国共和政体的一大特。
3.实质:本质上都是资产阶级政党,代表不同的利益集团。
4.影响:两党不仅控制了国会,也左右着总统选举和地方选举。
想一想
1.邦联制与联邦制是一回事吗?
提示:不是。邦联制是一个由众多主权国家组成的国家联盟,没有国家元首,成员国的权力高于邦联权力;联邦制是由各州或邦组成的主权国家,只有一个中央政府和国家元首,实行中央集权与地方分权相结合的体制,中央权力高于地方权力。
2.美国的联邦制相当于中央集权制吗?
提示:中央集权制是相对于地方分权而言的,在这种体制下,地方权力集中到中央,地方必须无条件服从中央。联邦制是一种中央和地方分权体制,除宪法规定的归属中央的权力外,其他权力归地方。 美国是联邦制国家,不是中央集权制国家。
3.美国总统对国会负责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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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示:不是。美国实行三权分立的政治制度,立法权、行政权和司法权互不统属,相互牵制。美国总统对宪法负责,不对国会负责。
4.三权分立与唐代三省六部制相同吗?
提示:不同。前者的原则是制约与平衡,以权力约束权力,是民主的产物;后者是服务于专制皇权的,通过朝廷的权力制衡,有利于君主专制的加强。
5.近代的民主制与古希腊的民主制相同吗?
提示:不同。近代的民主制来源于古希腊的民主制,但古希腊民主的形式是直接民主制,而近代民主的形式则是代议制,即间接民主制。
6.结合所学知识分析,美国两大政党之间是否有根本分歧?
提示:没有。因为这两大政党从根本上都代表资产阶级的利益。
(1)刚刚独立的美国既要建立强有力的政权以确保独立,又要防止政权走向独裁,故美国1787年宪法强调三权分立的原则。
(2)美国的总统权力使联邦的行政权保持强有力的地位,其政治制度被称为总统共和制。美国总统的权力由宪法赋予。
(3)通过1787年宪法,美国地方自治权与中央政权形成较为和谐统一的关系,维护国家主权的同时,有利于地方积极性的调动和创造性的发挥。
涉及的女星 探究美国1787年宪法
史料一 众议院应由各州人民每两年选举一次之议员组成……众议院人数应按联邦所辖各州的人口数目比例分配。参议院由州议会选举两名参议员组成之,参议员的任期为六年,每两年改选三分之一。
——《1787年美国宪法》
史料二 总统有权缔订条约,但须争取参议院的意见和同意,并须出席的参议员中三分之二的人赞成。
问题:依据上述史料,概括指出美国1787年宪法所体现的原则。
[史料导读]
(1)史料一信息众议院“由各州人民每两年选举一次”且按“人口数目比例分配”表明了议员均由各州选民按一定规则选举产生,也有利于平衡各州关系。
(2)史料二信息“须争取参议院的意见和同意”说明总统的权力受到参议院的制约。体现了美国政治制度在设计之初遵循的基本精神是权力的制约与平衡。
[探究答案]
原则:民主原则和分权制衡原则。
[史论总结]
美国1787年宪法的原则
(1)共和制原则:宪法规定美国实行联邦制总统制共和制,总统拥有广泛的权力。
(2)联邦制原则:联邦政府与州政府实行分权原则。联邦政府是各州的中央政府,地方各州在行政上保持一定的独立性。
(3)分权制衡原则:立法、司法、行政三权分立,相互制约。
(4)民主原则:总统、议员均由民主选举产生,有任期限制,并对选民负责。
英国君主立宪制与美国总统制共和制的异同
项目 | 英国 | 美国 | |
不 同 点 | 政体 | 议会制君主立宪制 | 总统制民主共和制 |
政府首脑 | 首相 | 总统 | |
国家元首及产生方式、任期 | 国王、世袭制、终身制 | 总统、选民间接选举、任期制 | |
国家元首地位(权力) | 国家象征、“统而不治” | 国家元首、政府首脑、总揽国家的行政权、军权 | |
国家权力中心 | 议会 | 总统 | |
政府产生方式 | 首相组阁 | 总统任命,议会通过 | |
政府与议会的关系 | 内阁对议会负责,首相对议会负责 | 政府对总统负责;总统与国会是制约与平衡的关系 | |
相 同 点 wuyue | 政体 | 都是资产阶级代议制 | |
建立途径 | 都是资产阶级革命后通过立法方式建立 | ||
立法机构 | 议会或国会 | ||
司法权 | 独立 | ||
作用 | 都缓和了社会矛盾,促进了资本主义的发展 | ||
核心特征 | 代议制民主 | ||
[针对训练]
(2018·山东、安徽名校联考)用格林的话来说,“在英格兰的宪政中寻线索,来指导殖民地与母国之间的恰当关系,是徒步无功的”,经潘恩、杰斐逊这帮“精英分子”援引法国观念来“启蒙”,猛一醒,有意识地向“一体两面”接缝处捅,母与子拳脚相向,闹到不堪收拾,北美果然“自成一局”,这“一局”非同小可,承上启下,具有划时代意义。这主要反映在( C )
A.英格兰宪政丧失了制度领先优势
B.法国共和制深刻影响到北美走向
C.英属北美殖民地确立起崭新政体
D.潘恩等人的启蒙思想发源于法国
[解析] 北美没有采用英格兰政体,主要是因为北美是殖民地,没有经历封建社会,并不意味着英格兰宪政丧失了制度领先优势,故A项错误;北美共和制确立比法国要早,故B项错
误;北美受到法国启蒙思想的影响,率先确立了共和制,故C项正确;启蒙思想发源于英国,故D项错误。
1.(2017·全国卷Ⅱ·34)1800年,美国总统、联邦党人亚当斯要求政见不同的内阁成员皮克林辞职,遭到皮克林拒绝,于是亚当斯将其免职。皮克林因此成为美国历史上第一位被总统免职的内阁成员。亚当斯此举( C )
A.加强了联邦政府的行政权力
B.体现了总统与内阁之间权限不明
C.行使了宪法赋予总统的职权
D.反映了联邦党与其他党派的斗争
[解析] 本题考查美国共和制的确立——总统职权的行使。材料涉及的是联邦政府内部总统和内阁成员之间的矛盾斗争,与加强联邦政府的行政权力无关,故A项错误;依据1787年宪法,总统和内阁有明确的权限划分且总统有权任免内阁成员,故B项错误;根据美国宪法的规定,总统作为政府首脑有权任免内阁成员,因此材料中的事件只是总统行使职权的表现,故C项正确;材料中美国总统亚当斯和内阁成员都属于联邦党人,两者政见不同是属于联邦党派内部的斗争,故D项错误。
2.(2017·浙江高考·20)在美国1787年宪法的讨论中,有人主张联邦政府享有最高权威,甚至试图在宪法中加入国会有权否决各州立法的条款。有人则要求保护各州的自主权,将联邦体制——对政府的不同层次、不同部门权力进行特别划分——视为防止过多国家集权的保障。它反映( D )
A.大州与小州的利益之争 B.南方与北方的权力之争
C.立法与行政的职权之争 D.联邦与各州的权限之争
[解析] 本题考查美国1787年宪法——中央与地方的权限问题。由材料信息可知,在1787
年宪法的制定过程中,有关中央与地方权限问题充满了斗争,故D全国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成绩查询项正确;中央与地方的权限之争不是大州与小州、南方与北方的权力之争,排除A、B两项;材料也没有体现立法与行政之间关系的信息,排除C项。3.(2017·海南高考·23)根据材料并结合所学知识回答问题。
材料一 在美国宪法的制定过程中,一些政治家认为,“人民”和“人民的代表”(国会)是不同的;“人民”高于“人民的代表”;“由人民制定、政府不能更改的”宪法高于“由政府制定、政府能够更改的”普通法律;国会的立法如果违宪,“自然不能使之生效”。根据这些理论,最高法院有权审查国会立法和总统行政命令是否符合宪法。但是,1787年美国宪法没有相关规定,即未建立起司法审查制度。在初期美国政府中,既无财权、军权又无民意基础的最高法院的地位明显低于总统和国会。
——摘编自(美)汉密尔顿等《联邦党人文集》
材料二 1803年,最高法院对“马伯里诉麦迪逊案”做出判决:法院不能行使宪法没有授予的权力,国会通过的立法如果违背宪法则无效。该判例确立了最高法院有权审查国会立法或总统行政命令是否违宪的司法审查制度,从而使最高法院足以与国会或总统相制衡。
——摘编自(美)伯纳德·施瓦茨《美国法律史》
(1)根据材料一并结合所学知识,概括美国创立司法审查制度的理论基础。
(2)根据材料一、二并结合所学知识,说明“马伯里诉麦迪逊案”对于美国民主制度的影响。
[答案] (1)基础:人民主权和三权制衡;人民和“人民代表”介词结构后置的区别;宪法高于国会普通立法。
(2)影响:最高法院获得了宪法终极解释权;确立了司法审查制度;宪法的至上权威效力获得切实保障;完善了三权分立与制衡制度。
[解析] 本题考查美国共和制的确立——1787年宪法(三权分立、司法审查制度)。(1)司法审查制度的理论基础,材料一中“‘人民’和‘人民的代表’(国会)是不同的”,反映出人民和“人民代表”的区别;“‘人民’高于‘人民的代表’”,体现出人民主权;“‘由人民制定、政府不能更改的’宪法高于‘由政府制定、政府能够更改的’普通法律”,宪法高于国会普通立法;结合所学知识,还包括1787年宪法确立的三权制衡原则。
(2)“马伯里诉麦迪逊案”对于美国民主制度的影响,材料二“法院不能行使宪法没有授予的权力,国会通过的立法如果违背宪法则无效”,此判决反映出最高法院获得了宪法终极解释权,使得宪法的至上权威效力获得切实保障;“该判例确立了最高法院有权审查国会立法或总统行政命令是否违宪的司法审查制度”,确立了司法审查制度;“从而使最高法院足以与国会或总统相制衡”,完善了三权分立与制衡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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