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人大常委会的职权有哪些?
全国人大及常委会是我国最高权力机构,在人大休会期间,由常委会行使职权,包括制订法律、对国家其它部门监督、决定国家重要问题、审核政府、检察院工作报告、决定国务院人员任免等。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是我国最高权力机构,代表全国人民实行对国家的管理,每年都会举行会议,听取政府工作报告。在其它时间,全国人大的职权由人大常委会执行。常委会是全国人大的常设机构,那么全国人大常委会的职权有哪些?下面小编给大家普及下相关法律知识。
  ▲一、全国人大常委会的职权有哪些?
  (一)解释宪法,监督宪法的实施;
  (二)制定和修改除应当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制定的法律以外的其他法律;
  (三)在全国人民代表大会闭会期间,对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制定的法律进行部分补充和修改,但是不得同该法律的基本原则相抵触;
  (四)解释法律;
国家最高权力机关
  (五)在全国人民代表大会闭会期间,审查和批准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国家预算在执行过程中所必须作的部分调整方案;
  (六)监督国务院、中央军事委员会、和最高人民检察院的工作;
  (七)撤销国务院制定的同宪法、法律相抵触的行政法规、决定和命令;
  (八)撤销省、自治区、直辖市国家权力机关制定的同宪法、法律和行政法规相抵触的地方性法规和决议;
  (九)在全国人民代表大会闭会期间,根据国务院总理的提名,决定部长、委员会主任、审计长、秘书长的人选;
  (十)在全国人民代表大会闭会期间,根据中央军事委员会主席的提名,决定中央军事委员会其他组成人员的人选;
  (十一)根据院长的提请,任免副院长、审判员、审判委员会委员和军事法院院长;
  (十二)根据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长的提请,任免最高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检察员、检察委员会委员和军事检察院检察长,并且批准省、自治区、直辖市的人民检察院检察长的任免;
  (十三)决定驻外全权代表的任免。
  ▲二、全国人大常委会由哪些部门构成?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简称“全国人大常委会”,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国家权力机关——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的常设机构,行使国家立法权。全国人大常委会由委员长,副委员长若干人,秘书长,委员若干人组成。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设立民族委员会、法律委员会、财政经济委员会、教育科学文化卫生委员会、外事委员会、华侨委员会和其他需要设立的专门委员会。在全国人民代表大会闭会期间,各专门委员会受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的领导。各专门委员会在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领导下,研究、审议和拟订有关议案。
  通过上面这篇文章,小编告诉了大家全国人大常委会的职权有哪些。全国人大及常委会是我国最高权力机构,在人大休会期间,由常委会行使职权,包括制订法律、对国家其它部门监督、决定国家重要问题、审核政府、检察院工作报告、决定国务院人员任免等。人大常委会包括很多具体委员会,如法律委员会、名族委员会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