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章 周代的音乐(公元前十一世纪—前221年)
第一节 周代的礼与乐
周代天子分封诸侯,并在总结殷商各种典章制度的基础上,建立了一整套等级制度。周代统治者以礼、乐、刑、政四术为统治手段。礼礼可分贵贱,乐可互与敬,所以周代极为重视礼、乐的政治作用。
1周代的礼相当的多,多配合乐的运用,大致可分为:
一、祭祀 二、大飨礼 三、燕礼 四、大射仪 五、养老之礼 六、乡饮酒礼 七、乡射礼
这些重要的礼的活动,各自有其所属音乐,有各自的乐曲和章法,不能混淆。
2在周代(尤其是西周),不同等级身份的人,所用的乐队和歌舞队也有很大差别,不得随便僭(jian)越。 《周礼·大司乐》说:“正乐县(xuan,即悬)之位,王宫县、诸侯轩县、卿大夫判县、士特县。” 《乐府杂录·雅乐部》解释说:“宫县四面,天子乐也;轩县三面,诸侯
乐也;判县二面,大夫乐也;特县一面,士乐也。” 关于舞队的人数,见书10页,照此周代舞队应为:“天子八佾(yi),诸公六佾,诸侯四佾”为宜。
周代的礼乐的规定,是为了加强人们的等级观念,达到巩固其统治的政治目的。
第二节 宫廷音乐的繁荣
周代宫廷音乐以较繁荣,它们既有与礼结合的音乐种类,也有为统治阶级娱乐之用的音乐。这些音乐大都是乐舞或歌舞的形式,有
一、六代乐舞
简称“六乐”,是保留在周代宫廷中的六个据说从黄帝开始历代留传下来的代表性的乐舞,包括:
黄帝时的《云门大卷(quan)》或称《云门》,祭祀云神,黄帝部落以云为图腾。
尧时的《咸池》或称《大咸》,“咸池”是日落之处的星座名,祭祀地神,可能与星辰崇拜有关。
舜时的《大韶》或称《韶》,因为它用排箫伴奏,又称《萧韶》,又因此乐舞有九次变化,又称为《九辩》或《九歌》,祭祀四望(天下名山,如五岳、四镇等)
夏禹时的《大夏》又称《夏蘥》,因它用吹管乐器蘥伴奏而名。它歌颂大禹治水功绩的,与治水有关。
商汤时的《大濩》,享女性先祖(先妣),歌颂商代的开国功勋商的。
周武(周初)的《大武》,享男性先祖(先祖),歌颂周武王伐纣的内容。
六代乐舞是颂扬先秦不同时期创业首领或帝王的文治武功。在周代的用途主要是为了祭祀天地、山川、祖宗;其特点是规模宏大,诗、歌、舞一体,而声调平缓,表现一种庄严、平和、中庸的情绪,具有严肃静穆之感。
二、颂乐
它是重大典礼使用的乐歌,主要用于天子祭祖、大射、视学及其他重要的典礼之中。早先的颂大概源于民间的巫歌,而在周代有进一步的发展,它的特点依然如六代乐舞般肃穆,
所不同的是不以大型乐舞形式出现。而当今我们了解的“颂”,是通过保留在《诗经》中有颂歌歌词。诗经有《商颂》、《周颂》、《鲁颂》。
三、雅乐
雅乐在不同时期的概念不同,在此时是周代的一种宫廷音乐。它主要用于祭祀与各种典礼活动。雅分大雅与小雅。大雅的内容与颂相似,所用场合亦大体相同。
小雅用于诸侯 及以下贵族的仪式中,如诸侯的大射,燕礼大夫的乡饮酒礼。
其内容更为接近民间生活。其音乐形式有的是乐歌,其伴奏用琴或瑟;有的是器乐形式,乐器则多为笙或管。仪式中常常乐歌与器乐兼用。雅乐的歌词现今保留在《诗经》的“雅”中。
四、房中乐
它是统治者用于后宫的一种燕乐,其娱乐性较高,常常由后妃侍宴时演唱,歌时只用琴、
瑟之类乐器伴奏,而较少用钟、磬等打击乐器,歌词常采用民间采集而来的情歌之类的内容,如《诗经·国风》里的《关雎》等,要求合乎后妃之德、合乎礼教的审美情趣。
五、四夷之乐
这是保留在周代宫廷里的,非周地的一些其他地方的民族或部落如秦、楚、吴、越、靺(古代东北方民族)等地夷狄蛮戎的音乐,用于祭祀或宴礼等,这种乐舞主要是为了炫耀扬威。
六、小舞
规模较小的乐舞,如《羽舞》、《黄舞》、《旌舞》、《干舞》、《人舞》等,这些小舞除了为各种仪式用之外,还常用于贵族子弟来学习礼仪。
七、宗教性乐舞
如《雩古代求雨的一种祭祀》、《傩(nuo指驱逐瘟疫的迎神赛会)》这些音乐(乐舞或歌舞)的使用时,都十分强调等级的尊严以及宗教性的神圣,有严格的限制,包括场合、乐器的排列、舞者的人数,不能超越等级。只是到了东周才出现“礼崩乐坏”的局面。
韶第三节 周代宫廷音乐教育
周代的音乐机构至今不是很明了,有学者认为“大乐司”使其音乐机构,也有人认为“大乐司”是周代音乐机构的倡导者。然而,周代宫廷中乐官与乐工人数众多是不争的事实,达到1463人,另有表演民间乐舞的“旌人”还未计算在内(《周礼·春官》)。这些乐官司乐工除了负责宫廷礼仪时使用的音乐,还负责对于贵族子弟或其他人的音乐教育,所教授科目包括乐德(教授国子中和、祗庸、孝友)、乐语(教授兴道、讽诵、言语)和乐舞(教“六代乐舞”,学习的年限从13岁到20岁)。这些教育的目的主要是让贵族子弟们学会统治之术,而不是去表演,正如《周礼·地宫·大司徒》中说:“以乐礼教和,则民不乖”,“以《六乐》防万民之情,而教之和”。利用音乐的“和”(和谐)来求得天地和、君臣和、上下和、人心和;通过礼乐的学习,达到治理朝政的目的。
周代(尤其是西周)的音乐教育客观上提高了当时的音乐水平,使得配合“礼”的“乐”深入贵族之心,且在民间选拔了许多优秀的音乐人才,推动了周代音乐的发展。
第四节 民间的音乐形式
我们目前了解周代的民间音乐的发展除了散见在先秦各文献中的记载外,主要体现在《诗经》与《楚辞》中。
周代的民间音乐已有了很大的发展,其重要的有:
一、郑卫之音
郑卫之音是周代郑、卫、宋、齐、魏、秦、王、陈、豳(bin)等十五国的民谣,尤其是以周人中心地域的郑、卫、齐为代表,这些流行于黄河流域广阔地区的民谣被士大夫简称为“郑卫之音”,代表 北方的民歌。这些民窑的歌辞,现保存在《诗经》的“国风”之中。
二、南音
南音是周代长江中下游一带的民歌。周代的南音现保留在《诗经》中的只有《周南》与《
召南》,其范围仅限于楚国北部靠近中原地区,可能是许多南方地区未列入周代“采风”区域之内的缘故。
三、九歌
九歌是楚国南部(相当于现在湖南)民间祭祀的大型歌舞曲。楚国巫风盛行,人们在祭典时载歌载舞、击鼓吹竽,唱一种长篇的叙事歌曲。这鞋歌辞保留在屈原的《九歌》之中。屈原被流放于楚地,记录并整理了《九歌》共十一章(九是多的意思),祭祀不同的神、鬼。
九歌的音乐即“楚声”,值得注意的是它们中有乱,即乐曲的高潮所在,在屈原的《九歌》中有记载。此外九歌的曲式还有“少歌”、“倡”等形式。
四、成象
成象是一种劳动歌曲的名称。所谓相,有两种含义:其一、象又称舂,是一根几尺长的竹筒或木杆;其二,手持“相”舂米或夯土时所唱的歌曲。后来这种歌曲脱离具体的劳动而转化为一种艺术形式,以舂顿地而歌,称为“成象”。见书14页,学者们认为成象可说是后来曲
艺(即说唱)音乐的远祖。
第五节 音乐生活的繁荣
随着生产力的提高,周代的音乐逐步繁荣起来,乐器形制的完善使演奏技术水平越来越高;声乐技术也有了极大的发展,并促使演唱理论的发展;人们日常生活中的音乐活动日渐丰富起来。
1琴(即古琴,或称七弦琴)作为文人或宫廷乐师演奏的重要乐器,出现了许多重要的琴人,如:伯牙(春秋琴家)、成连(春秋琴家)、钟仪(春秋琴家)、雍门周(战国琴家);另外在史籍中记载有许多著名宫廷琴家,如:师旷、师涓、师曹、师襄、师乙等,他们都是技艺高超的音乐家(乐师)。 周代已出现了许多著名的琴曲,如《高山》、《流水》等等。
琴曲《高山流水》,见于先秦《列子》一书,现存曲谱为初见于明代朱权《神奇秘谱》,其解题为:“《高山》、《流水》二曲本为一曲,至唐分为两曲,不分段数。至宋分《高山》为四段,《流水》为八段。” 详见于书14-15页。
2除了琴以外,其他诸如瑟、筑、管、笙等乐器都有许多演奏的高手,如《史记》中记载燕国击筑的能手高渐离借击筑之名去刺杀秦始皇的故事。
3在歌唱方面,在周代有许多杰出的民间歌唱家,如:卫国的王豹、绵驹、秦青、薛谭、韩娥。
4不仅歌唱技术发展的很快,史籍还记载了许多有关歌唱的理论,如《礼记·乐记·师乙》中记载了子贡向乐工师乙请教什么性格的人最适宜唱哪类曲调,师乙有详细回答;《礼记·乐记》还记载有师乙所述唱歌的技术理论;《韩非子·外储》有有关声乐学习者的初步鉴定,以及要求学习者正确发音的标准等等。
发布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