接社保局通知,社保/医保缴费基数调整为XXXX,自XXXX年元月起生效并补征XXXXX 年度参保单位及职工社保(基本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差额部分应缴费额,医保(基本医疗保险、大额医疗费用补助)差额暂不补征,具体待通知。 按照最新缴费基数,单位部分缴纳金额为XXXX/月,个人部分缴纳金额为XXXX/月。
经公司研究决定:
1.因缴费基数调整从X月份开始,X月份工资社保扣除仍是405.57扣除。从X月份开始公司将按照最新基数标准进行缴纳及工资中个人部分扣除。
2.员工需补交xxxx年x月-x月个人部分差额,具体明细如下,个人补交差额将体现在工资表扣款部分。
xxxx年x月-x月补交个明细 | ||
姓名 | 单位缴费差额 | 个人缴费差额 |
A | ||
B | ||
C | ||
D | ||
E | ||
F | ||
G | 社保缴费基数调整 | |
总计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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