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2009年社保缴费基数
(原创实用版)
1.2009 年社保缴费基数的确定依据 
2.2009 年社保缴费基数的具体数值 
3.2009 年社保缴费基数与上一年度的比较 
4.社保缴费基数对参保人的影响
正文
一、2009 年社保缴费基数的确定依据
社保缴费基数的确定与当事人的参保种类、当地上一年度在岗职工社平工资有关。对于职工社保,缴费基数为当事人上一年度月均收入结合当地本年度缴费基数上下限确定。每个人的收入不一样,因此其缴费基数也有可能存在差别。而灵活就业人员社保的缴费基数则是当事人在当地社保本年度限定范围内自由选择。社保缴费基数调整
二、2009 年社保缴费基数的具体数值
据相关资料,2009 年机关、事业单位、企业、社会团体等单位,个体商户,自由职业者,缴费基数下限为 1735 元,上限为 8676 元。工资平均数不到下限的按照下限算,超过上限的按照上限计算。与 2007 年缴费基数从 1478 元到 7392 元比,缴费下限提高 257 元,上限提高 1284 元。
三、2009 年社保缴费基数与上一年度的比较
2009 年的社保缴费基数相较于上一年度有所调整。具体来说,缴费基数下限提高了 257 元,上限提高了 1284 元。这说明在 2009 年,我国对社保缴费基数的调整是向上的,旨在保障社保制度的正常运行和参保人的权益。
四、社保缴费基数对参保人的影响
社保缴费基数的调整直接影响参保人缴纳社保费和享受社保待遇。如果职工的缴费基数低于各地规定的最低缴费基数,就按照最低缴费基数缴纳社保;如果缴费基数高于各地规定的最高缴费基数,就按照最高缴费基数缴纳社保。因此,社保缴费基数的调整对参保人的
缴费金额和享受的社保待遇具有重要影响。
总之,2009 年我国对社保缴费基数进行了调整,提高了缴费基数的下限和上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