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件2
申 报 指 南
一、办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卫生部《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办法》、《湖北省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实施办法》。
二、受理范围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二十五条的规定,在湖北省境内生产食品的企业制定的食品安全企业标准。
三、申报资料
(一)新申报:首次备案的企业标准
1.必须提交的材料:
(1)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登记表(见附件2-1)
(2)食品安全企业标准文本(一式五份)及电子版(PDF格式)
(3)提交专家审查的企业标准文本(请注明“修改前”)
(4)企业标准实施能力说明(见附件2-3)
(5)食品安全企业标准编制说明(见附件2-2)
(6)营业执照和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
(7)企业法定代表人(业主)的身份证明
(8)食品安全企业标准专家评审意见
(9)经专家组审查签字认可的检测报告
2.根据实际情况,选择提交的材料:
(10)集团公司总部委托其所属企业办理备案的,需提供总部委托证明
(11)申请保健食品标准备案的,需提供保健食品批件
(12)企业标准名称涉及商标的,需提供注册商标证书
(二)延续:已经备案,三年有效期即将届满的企业标准
1.必须提交的材料:
(1)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延续备案登记表(见附件2-4)
(2)食品安全企业标准文本(一式五份)及电子版(PDF格式)
(3)提交专家审查的企业标准文本一份(请注明“修改前”)
(4)企业标准实施能力说明(见附件2-3)
(5)食品安全企业标准编制说明(见附件2-2)
(6)营业执照和组织机构代码证
(7)企业法定代表人(业主)的身份证明
(8)食品安全企业标准专家评审意见或企业对标准的复审情况报告,包括企业标准执行情况、标准内容变更情况等
2.根据实际情况,选择提交的材料:
(10)集团公司总部委托其所属企业办理备案的,需提供总部委托证明
(11)申请保健食品标准备案的,需提供保健食品批件
(12)企业标准名称涉及商标的,需提供注册商标证书
(三)修订:已经备案,经企业复审后需要重新修订的企业标准
1.必须提交的材料:
(1)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登记表(见附件2-1)
(2)食品安全企业标准文本(一式五份)及电子版(PDF格式)
(3)提交专家审查的企业标准文本一份(请注明“修改前”)
(4)修订前已经备案的标准(已加盖备案章的标准)
(5)企业标准实施能力说明(见附件2-3)
(6)食品安全企业标准修改说明(见附件2-2)
(7)营业执照和组织机构代码证,或者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
(8)企业法定代表人(业主)的身份证明
(9)食品安全企业标准专家评审意见
(10)具有食品检验资质的检验机构出具的相关修改指标的检测报告
2.根据实际情况,选择提交的材料:
(11)集团公司总部委托其所属企业办理备案的,需提供总部委托证明
(12)申请保健食品的标准备案,需提供保健食品批件
(13)企业标准名称涉及商标的,需提供注册商标证书
(四)变更:已经备案,需要变更企业名称的企业标准
1.书面变更申请,写明变更事项、原因、标准文本内容是否改变等
2.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的身份证复印件(如申请人委托代理人办理卫生许可事项时,还应提供委托代理证明)
3.经变更的工商营业执照复印件
4.工商管理部门出具的变更通知书
5.原备案的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已加盖备案章的标准)
6.需变更的食品安全企业标准文本(一式五份)及电子版(PDF格式)
(五)注销
1.提交书面注销申请,写明注销理由
2.营业执照和组织机构代码证
3.企业法定代表人(业主)的身份证明
4.原备案的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已加盖备案章的标准)
四、注意事项
(一)食品安全企业标准文本须按GB/T1.1《标准化工作导则,第一部分标准的结构与编写》进行编写。凡提交的材料需用A4纸、宋体小4号字打印,英文为12号字。所有材料均需每页加盖申报单位公章。
(二)如企业同时进行修订和变更申报,则修订和变更所需的材料均应提供,相同材料可合并提供。
五、标准期限
食品安全企业标准有效期三年,有效期届满三十日前提出延续备案申请。
六、办理时限
(一)接受申报资料后,5日内如不符合规定要求的,将通过网络或电话告知补正。
(二)自受理之日起十个工作日内发备案号和加盖“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专用章”的文本。
(三)发给企业备案文本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向社会公布已备案的企业标准。
七、受理时间
每个工作日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30
八、领取备案标准的时间
每周二、四下午14∶30~17∶30
附件2-1
湖北省食品安全企业标准
备
案
登
记
表
企业名称
标准名称
标准编号
湖北省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制
填 表 说 明
1.本表及所有备案资料均须打印。
2.本表填写内容应完整、清楚,不得涂改。
3.填写此表前,请认真阅读有关法律、法规及《湖北省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实施办法》。
食品标准名称 | |||
制定( ) 修订( ) | |||
适用的食品 | |||
申报企业名称 | |||
申报企业注册地址 | |||
生产(或委托生产)企业名称 | |||
生产(或委托生产)企业地址 | |||
传 真 | 联 系 人 | ||
备案单位保证书 本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单位保证: 一、本备案登记表中所填写的内容、所附的资料(包括研究和检验数据)均为真实,并符合《食品安全法》。如有不实之处,本单位愿承担全部法律责任。 二、按照本备案标准生产的食品不含有未经许可的食品(包括原料)、食品添加剂和法律、法规禁止使用的食品(包括原料)、食品添加剂。 三、本单位将按照备案标准组织生产,并保证所生产的食品符合《食品安全法》。 备案单位(盖章) 备案单位主要负责人(签字)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 |||
企业标准主要内容对比情况
企业标准 | 相同产品 或同类产品 国家标准 | 相同产品 或同类产品 地方标准 (包括本地 和其他地方) | 相同产品 或同类产品 国际和国外标准 | |
标准名称 (标准号) | ||||
原料要求 | ||||
食品添加剂 品种和使用量 | ||||
生产工艺要求 | ||||
终产品要求 | ||||
其 他 内 容 | ||||
本备案单位保证所备案的企业标准符合以下基本要求: (确认后在各项前的□内打“√”) □ 1.以本企业标准为依据生产的食品符合食品安全法及相关法规规定的要求。 □ 2.所提交的备案标准内容符合食品安全法及相关法规规定的要求。 □ 3.食品原料符合相关质量安全要求,未使用非食品原料,未添加食品添加剂以外的化学物质和其他可能危害人体健康的物质。 □ 4.未使用未经卫生部批准的新的食品原料和食品添加剂。食品添加剂的使用量、使用范围符合相应国家标准的规定。 □ 5.生产工艺安全可靠,不会对食品产品造成危害人体健康的污染。 □ 6.用于食品的包装材料和容器、工具和设备、洗涤剂和消毒剂符合相应国家标准的规定。 □ 7.如为专供婴幼儿和其他特定人的主辅食品,其营养成分符合相应食品安全国家标准的规定。 □ 8.本企业标准经备案后可以公开。 | ||||
其他需要说明的问题 | ||||
备注:1.请将食品安全企业标准文本一式五份附在此表后面,其中一份备案后退回企业,省级卫生计生行政部门留存一份,同级农业、质量监督、食药监部门各留存一份。
2.企业标准依法应予以公布,凡涉及商业秘密的标准内容不宜公开的请书面提出,同时提供可以公布的企业标准文本。
3.该企业标准有效期三年,请于有效期届满前30日到省卫生计生委办理延续备案手续,逾期不办理的,将予以注销备案。
附件2-2
湖北省食品安全企业标准编制说明
标准名称 | 标准主要起草人 | ||
工 作 概 况 (包括标准的制定目的,主要工作过程) | |||
标准主要内容的确定依据 (如技术指标、参数、公式、性能要求、试验方法等统计数据的确定依据,是否参照相同或同类产品的国家(行业、地方)标准等,与强制性标准和有关法律、法规的关系) (可以另附页说明) | |||
本标准内容是否低于国家(行业、地方)推荐性标准,及其原因说明。 | |||
湖北省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审查人员名单
姓 名 | 职称或学历 | 从事专业 | 单 位 | 电 话 | 签 名 |
湖北食品 |
起草单位(盖章)
湖北省食品安全企业标准专家审评意见
标准名称 | |
审评意见 | |
审评结论:(在相应栏中划“√”) 建议备案( ) 修改后建议备案( ) 修改后再审( ) 建议不予备案( ) 专家签字: 年 月 日 | |
湖北省食品安全企业标准专家组审查意见
标准名称 | 起草单位 | |||
审查会概况 (时间、地点、审查组组成等) | ||||
审查意见 (对标准是否予以通过,是否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强制性标准以及 标准的可靠性意见) | ||||
审评结论:(在相应栏中划“√”) 建议备案( ) 修改后建议备案( ) 修改后再审( ) 建议不予备案( ) | ||||
起草单位(盖章) 年 月 日 | 审查组组长(签字): 年 月 日 | |||
附件2-3
企业标准实施能力的说明
企业标准实施能力的说明应包括以下内容:
一、检验条件
(一)检验室房屋条件;
(二)检验设备。
二、检验人员
(一)检验人员组成及数量;
(二)检验人员资质(毕业证书或检验员证书)。
三、检验项目
若无以上条件单位,也可委托有检验资质的检验室检测,并提供“委托检验书”。
附件2-4
湖北省食品安全企业标准
延
续
备
案
表
标准名称和编号
企 业 名 称
湖北省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制
企业标准备案号 | |
企业标准备案时间 | 年 月 日 |
标准延续备案时间 | 年 月 日 |
一、结果(在相应栏中划“√”): 1、继续有效( ) 2、修订并重新备案( ) 3、废止( ) 二、结果说明: 注:食品生产企业在办理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延续备案时,应申明产品配方、原料、生产工艺变化情况。 | |
备案单位(盖章) 备案单位主要负责人(签字):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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