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大力推进食品药品安全网格化管理的通知
湖北食品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湖北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公布日期】2012.07.20
【字 号】鄂食药监文[2012]76号
【施行日期】2012.07.20
【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药政管理
正文
湖北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大力推进食品药品安全网格化管理的通知
(鄂食药监文〔2012〕76号)
各市、州、直管市、神农架林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为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加强食品药品安全监管的重大决策部署,全面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推进社会管理网格化的部署和要求,有效提升我省食品药品安全监管水平,现就大力推进我省食品药品安全网格化管理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充分认识实行网格化管理的重要意义
  各地食品药品监管部门一定要深刻认识推行网格化管理对于加强食品药品安全监管工作的重大意义,把推进和完善网格化管理摆上重要议事日程,加强领导,全面推进。尚未实施网格化管理的单位,要迅速成立专班,制定方案,立即部署开展网格化管理工作;已实施网格化管理的单位,要进一步总结经验,完善制度,使网格化管理的手段、方法适应食品药品监管工作不断发展变化的新形势需要。
  二、主动融入本地社会管理创新网格化体系
  推行食品药品安全网格化管理涉及面广,任务重、要求高,各单位要在当地党委政府的统一领导下,积极争取相关部门的支持,将食品药品监管纳入本地社会管理创新网格化体系,按照"条块结合、以块为主、重心下移、靠前服务"的原则,加强与其他部门的沟通协调,科学构建网格化管理体系,形成上下结合、左右协调、互为补充的网格化管理格局,科学推进网格化管理。
  三、全面落实食品药品监管网格化管理
  各地要紧紧围绕"责任到人的区域执法责任制"这一核心,紧紧围绕"全覆盖、无缝隙"这个目标,进一步明确食品药品监管网格化管理的责任分工、工作目标、主要内容、推进方法、步骤和要求,确保网格化管理有序推进;要加大培训力度,不断提高广大食品药品安全监管人员从事网格化管理的能力素质;加大投入保障力度,保证推进工作和网格内食品药品安全监管的办公需要;积极探索并建立网格化管理评价标准,适时组织考评,有力推进网格化管理的实施;要大胆探索、勇于创新,及时总结经验,不断完善和提高网格化管理水平。
  四、加强对实施网格化管理的督办检查
  各级食品药品监管部门要强化食品药品安全网格化建设的领导责任,要作为一把手工程,实打实地抓到位;要将食品药品安全网格化管理同其他业务工作同部署、同检查、同考核、同奖惩,定期开展督导检查,定期对工作进度进行通报,对工作成效显著的予以表彰奖励,对工作开展不力的予以通报批评,并按照相关规定严肃追究责任;省局将把此项工作作为下半年的硬任务、硬要求,全程抓督查,年底结硬帐。为加大普及推广力度,省局下一步将适时组织召开观摩推进会。
  各地推进食品药品安全网格化管理的做法请及时上报。
  二〇一二年七月二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