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件1
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强教师队伍建设的意见》、教育部、中央组织部等六部委《关于加强高等学校青年教师队伍建设的意见》和省政府建设的意见》和省政府《关于全面实施《关于全面实施“强师工程”建设高素质专业化教师队伍的意见》及《广东省“强师工程”实施方案》的要求,结合我省高等学校青年教师队伍实际,特设立“广东省高等学校优秀青年教师培养计划”(以下简称“优秀青年教师培养计划”)。为扎实推进该计划实施,制定实施方案如下:
一、目标任务
“优秀青年教师培养计划”旨在培养我省普通高等学校学科(术)带头人的后备人才。该计划纳入主要目标任务是2013年—2016年,重点资助500名左右35周岁以下高校优秀青年教师快速成长。通过该计划的实施,进一步引导高等学校青年教师立德垂范、爱岗敬业、潜心育人,积极创新人才培养模式,勇于探索科学难题,加快学科带头人和学术带头人后备人才的培养,加快学科带头人和学术带头人后备人才的培养,促促进高等学校教师队伍整体素质提升,推进我省高等教育事业科学发展。
二、资助对象
资助对象为全省普通高等学校在教学科研一线工作的在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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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岗优秀青年教师。已入选省级以上人才工程(含高校“千百十人才培养工程”省级及国家级培养对象),不列入本计划资助范围。
三、计划实施期限与规模
计划实施期限为2013年—2016年。
2013年计划资助200名左右,2014年—2016年每年资助100名左右。
三、申报条件
(一)本科高校优秀青年教师申报条件
1. 具有高校教师资格、博士学位和副高以上专业技术资格,年龄35周岁以下(至申报当年1月1日),身体健康。
2. 具有高尚的师德和强烈的事业心,工作严谨,协作精神好。
3. 已入选“千百十人才培养工程”校级培养对象或纳入学校学科(术)带头人后备人选培养计划,并获得学校的重点支持。
4. 具有扎实的学科理论知识,在本学科领域内某方向有深入研究,呈现出良好的发展潜力。
5. 近五年来系统讲授过本学科1门主干课程或2门以上课程,教学效果好;获校级以上教学奖励,或有2次以上学年度教学质量评估被评为优秀,或指导的学生在省级以上专业(专项)比赛中取得三等奖以上成绩。
6. 近五年主持或作为骨干成员参与校级以上精品课程、双语教学示范课程、网络教育精品课程、语教学示范课程、网络教育精品课程、教学团队、实验教学示范教学团队、实验教学示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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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心以及重点学科建设。
7. 近五年主持过省部级以上科研项目,并在核心学术刊物上以第一作者(通讯作者)发表高水平的本专业系列论文3篇以上,或从事科技开发、上,或从事科技开发、产学研合作以及其他社会服务工作,产学研合作以及其他社会服务工作,产学研合作以及其他社会服务工作,取得取得较大的经济效益或社会效益。
8. 在同等条件下,硕士生导师、博士生导师优先推荐。
(二)高职院校优秀青年教师申报条件
1. 具有高校教师资格、硕士以上学位和副高以上专业技术资格,年龄35周岁以下(至申报当年1月1日),身体健康。
2. 具有高尚的师德和强烈的事业心,工作严谨,协作精神好。
3. 已入选“千百十人才培养工程”校级培养对象或纳入学校专业带头人后备人选培养计划,并已获得学校的重点支持。
4. 具有本专业系统、扎实的基础理论和专业知识和技能,呈现出良好的发展潜力。
5. 近五年来系统讲授过本专业2门以上课程,教学效果好;获校级以上教学奖励,或有2次以上学年度教学质量评估被评为优秀,或指导的学生在省级以上专业优秀,或指导的学生在省级以上专业(专项)(专项)(专项)比赛中取得三等奖比赛中取得三等奖以上成绩。
6. 近五年主持或作为骨干成员参与校级以上精品课程、示范(名牌、特)专业、教学团队等建设,或作为骨干成员参与专业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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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近五年主持市厅级以上科研项目,并在核心学术刊物上以第一作者(通讯作者)发表高水平的本专业系列论文2篇以上,或从事新产品、新工艺开发、产学研合作取得较好的经济效益或社会效益,或获国家发明专利1项以上(排名第1)。
8. 在同等条件下,双师型教师优先推荐。
四、工作程序
1. 省教育厅会同省财政厅每年发布申报工作通知,实行限额申报。
2. 学校组织申报工作。申报人下载并填写《广东省高等学校优秀青年教师培养计划申报书》。
3. 学校对申报人的资格进行审查,并组织专家对申报人的学术水平、教学科研能力以及申报项目的可行性和创新性进行认真评审,择优遴选、推荐,并提出推荐意见。推荐人选须在本校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7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上报省教育厅。
4. 省教育厅会同省财政厅对申报人资格进行初审,审查合格后,组织专家进行评审。
5. 省教育厅根据专家评审意见,确定入选名单,并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的,公示无异议的,公示无异议的,发文公布入选名单及发文公布入选名单及资助项目名称。
6. 各学校与入选人员签订培养计划合同书。
7. 省财政厅下达经费到各相关高校。
— 5 — 五、支持措施
1. 省教育厅、财政厅以项目形式对入选人员提供人才项目
经费资助,自然科学类3030—
—50万元,人文社会科学类1515——30万元。入选人员培养期三年,资助经费一次性下达。
2. 学校成立培养指导小组,遵循人才成长规律,结合学校学科(专业)发展、入选人员专业情况,制定科学的培养方案,加大培养培训力度,提升其专业水平和教学科研能力。
广东省高校排名3. 学校支持入选人员参加学术活动、组建学术团队,优先给入选人员安排或协调使用实验室、仪器设备以及图书资料等;定期听取入选人员的意见和建议,定期听取入选人员的意见和建议,加强培养指导,加强培养指导,督促入选人员实现培养目标。
六、日常管理
1. 1. ““优秀青年教师培养计划”纳入强师工程高等教育“育英培青“工程,由省教育厅、省财政厅和各高等学校共同组织实施。省教育厅和省财政厅负责本计划的整体规划、省教育厅和省财政厅负责本计划的整体规划、人选选拔、人选选拔、期满考核及绩效评价等工作;各高校负责人选推荐、培养、核及绩效评价等工作;各高校负责人选推荐、培养、日常管理等日常管理等工作。
2. 入选名单公布后,入选人员与学校签订《广东省高等学校优秀青年教师培养计划合同书》(简称《计划合同书》),明确培养的目标任务和支持措施。
3. 《计划合同书》规定的建设目标、内容、进度安排不得随意调整。如确需调整或变更的,应向省教育厅提交书面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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