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根据幼儿园各项工作的需要,为了提高教育教学效果,推动幼儿园信息化建设,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笔记本电脑是幼儿园的重要工具设备,使用者要严格遵守本制度,并正确使用和保护笔记本电脑。
第三条 笔记本电脑使用制度适用于所有工作人员和教职员工。
第四条 笔记本电脑使用制度的内容包括:笔记本电脑使用责任、使用权限、使用须知、保养维护、损坏与丢失、违约责任等。
第五条 笔记本电脑使用制度的执行机构为幼儿园,幼儿园领导对本制度的执行负总责。
第二章 使用责任
第六条 笔记本电脑由幼儿园统一配置、安装和管理,使用者要积极配合并按照规定使用。
第七条 笔记本电脑使用者必须爱护设备,注意防潮、防尘、防震,并确保使用环境安全。
第八条 笔记本电脑使用者应学会正确操作、维护和保养笔记本电脑,如有问题及时向系统管理员反馈。
第九条 笔记本电脑使用者应按照规定的使用时间进行使用,不能随意延长使用时间。
第十条 笔记本电脑使用者应保证使用过程中不私自更改设置、删除文件或安装未经授权的软件。
第三章 使用权限
第十一条 笔记本电脑使用权限由幼儿园根据工作需要和使用者的工作岗位分配。
第十二条 笔记本电脑使用者在离职、停薪留职等情况下,应及时归还笔记本电脑,并注销所有权限。
第十三条 笔记本电脑使用者不得私自将笔记本电脑外借给他人。如有需要,需向系统管理员提出申请并征得同意。
第四章 使用须知
第十四条 笔记本电脑使用者应严格遵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不得利用笔记本电脑从事非法活动。
第十五条 笔记本电脑使用者应保护学校的机密信息,不得泄露、散布或私自存储重要文件。
第十六条 笔记本电脑使用者在使用过程中应注意保护个人隐私,不得互相窥视他人隐私信息。
第十七条 笔记本电脑使用者应经常备份重要文件,以防丢失或损坏。
第十八条 笔记本电脑使用者不得将笔记本电脑带入潮湿或有腐蚀性气体的环境中使用。
第五章 保养维护
第十九条 笔记本电脑使用者应定期清理电脑外壳,并保持其清洁干燥。
第二十条 笔记本电脑使用者应定期对电脑进行病毒查杀、系统更新和安全扫描。
第二十一条 笔记本电脑使用者应定期备份重要文件,并确保备份文件的安全保存。
第六章 损坏与丢失
第二十二条 若笔记本电脑发生损坏或故障,使用者应及时向系统管理员报告,并按照系统管理员的指示进行处理。
第二十三条 笔记本电脑使用者擅自私自修理,造成更大损坏的,应承担相应责任。
第二十四条 若笔记本电脑丢失,使用者应立即向系统管理员报告,并依法办理挂失手续。
第二十五条 笔记本电脑使用者若因过失或故意造成丢失,应承担相应责任。
第七章 违约责任
第二十六条 笔记本电脑使用者违反本制度的,应承担相应责任,包括但不限于:口头警告、书面警告、停用权限、赔偿等。
第二十七条 笔记本电脑使用者造成严重损失或泄露重要信息的,幼儿园保留追究其法律责任的权利。
第八章 附则
第二十八条 本制度经幼儿园领导审批通过后自行实施。
第二十九条 对本制度的修改和解释权归幼儿园所有,并最终解释权归幼儿园领导所有。
第三十条 本制度自公布之日起正式执行。
笔记本电脑保养本制度解释权归幼儿园所有。
以上是一份幼儿园笔记本电脑使用制度的草稿模版,供参考使用。具体情况可根据幼儿园自身的需求和实际情况进行相应修改和补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