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有关规定,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达成本协议:
一、服务内容:
甲方为乙方代为办理营业执照、刻章、组织机构代码、税务登记证等相关证件,在 个工作日办妥,最长不超过 个工作日,服务费共计人民币 元整(¥: 元),预付款 元整(¥: 元)。该款项不开具正式发票,在相关部门办理证件所产生费用实报实销,票据应交给乙方。
二 、乙方必须提供政策法规所需的相关材料:法定代表人、股东的身份证复印件,公司核名称通知书,办公场地证明、办公场地的房产证复印件、社区证明等。经营范围和服务内容所需的相关资料由乙方提交给甲方,但乙方所要求的经营范围及经营期限以工商局核定审批为准。为完成本合同业务,乙方自愿把身份证原件交给甲方用于本合同范围内办理业务。(在签约当天应交好以上所需材料,办证时间从材料齐全之日起)
田源老婆赵楠 三、违约责任:1、如乙方已交预付款,中途提出不办的,则不能要求甲方退还预付款。如乙方已交预付款,甲方因客观原因不能按时完成服务内容的,则全部退回乙方所交预付款,在办理业务过程中,乙方有权监督其真实性及进展情况。甲方责任:甲方需确保所办好的一切证照(手续)合法,并能通过每年年检。2、在办理业务中,由于所提供的材料及有关程序不符合政府及相关部门要求,中途出现意外拖延一些时间的,双方应本着友好的协商精神,任何一方严禁采取非法手段及武力方式纠纷,否则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由责任方负责。
四、由所办业务中,由于所提供的材料及有关部门有关,凡属下列情况的乙方认可则延长办理时间: 1、乙方送材料不及时或材料不符合政府及有关部门要求的;2、合同期内政府及有关部门中途下文件不许办办理上述内容的;3、合同期内有关部门主管领导因各种原因不能及时审批。
五、甲方将所办好的一切合法手续(或证照、组织机构代码、税务登记证、)交给乙方后,乙方在经营中,如有违法行为及由此引起的一切法律后果经济责任与甲方无关。
六、甲方办理了乙方企业一切合法手续后,乙方如超过8个工作日不来办理付款手续的,说
明乙方自动放弃本营业执照及经营权,本合同乙方签字对过户营业执照要求签字的均有效,可算乙方委托他人签字过户营业执照,甲方有权处理已为乙方所办妥的全部内容,乙方的企业经营权属甲方,乙方的预付款不退。
七、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未尽事宜双方友好协商。如有纠纷,由重庆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八、本合同的全部内容办理完毕,甲方收回合同,本合同作废(本合同复印件无效)。
九、乙方不能私下与甲方业务员交易或结帐,否则造成甲方业务款丢失由乙方赔偿。
十、其它补充条款:
十一、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双方签字且甲方收到乙方预付款后生效。
甲方: 乙方:
身份证号码: 身份证号码:华胥引剧照>学雷锋树新风作文
代持个体户协议
甲方: 身份证号码:
住址:
乙方: 身份证号码:
住址:
甲、乙双方经平等、友好协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等法律规定,就乙方代甲方持名购房合同 个体工商户事宜达成如下协议,共同遵守执行。
第一条、个体户字号 、主要经营地及经营范围
个体户字号暂定为: ;
经营场所位于: ;
经营范围:
(以下简称个体户)
第二条、合作期限
合作期限为____年,自____年__月__日起至____年__月__日止。
第三条、个体户出资额、经营权、所有权
1.个体户的投资、出资均由甲方实际完成,甲方是个体户的实际经营者,个体户的经营管理权、所有权等全部权益均归甲方所有。
2.乙方为个体户的名义登记经营者,并未实际对个体户投资、出资,对个体户不享有经营管理权和所有权,不享有个体户利润分配,也不承担个体户经营中的经营风险和债务。
第四条、甲、乙双方承诺
1.甲方承诺:在签订此协议时,已知悉委托乙方代为持有个体户营业执照投资行为所带来的风险和损益;用于投资个体户的全部资金来源正当、合法。
2.乙方承诺:乙方代持个体户的出资、投资款系由甲方提供,乙方系根据本协议代甲方持有营业执照;乙方由代持产生的或与代持有关的全部收益(包括但不限于经营性收入、
利润、政府补贴等)归甲方所有,在乙方将上述收益交付给甲方之前,乙方系代甲方持有该收益。
第五条、甲方的权利与义务
1.甲方作为个体户的实际经营者和投资人,对个体户享有以个体工商户和其实际经营者名义对外开展业务、订立合同,对个体户事务进行全面日常管理,管理个体户财务账册、个体户公章、财务章;承担个体户相应的义务。
2.在代持期间,获得因代持而产生的收益,包括但不限于利润、现金收入等财产权益;
3.甲方有权依据本协议对乙方不适当的履行受托行为进行监督和纠正,并要求乙方承担因此而造成的损失。
4.甲方有权要求乙方随时将个体户中的经营者变更登记到甲方或甲方指定的第三人名下,或随时协助甲方注销个体户。
第六条、乙方的权利与义务
1.在代持期间,乙方代甲方收取代持个体户产生的收益,应当在收到该收益后5个工作日内,将其转交给甲方或打入甲方指定的账户;
2.在代持股期间,乙方应保证所代持个体户权益的安全,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处置个体户的经营权和财产权益(包括但不限于转让、赠与、放弃等);不得以个体户名义对外进行经营活动、对外借款、担保等法律处置行为;
3.若因乙方的原因,如债务纠纷等,造成代持个体户财产、银行账户等权益被查封、冻结,乙方应提供其他财产向法院、仲裁机构或其他机构申请解封;
4.乙方应当依照诚实信用的原则适当履行受托义务,并接受甲方的监督。
5.乙方不得干扰个体户及甲方投资的其他企业的正常经营活动。
第七条、代持的费用
1.乙方为无偿代持代理,不向甲方收取代持的代理费用;
2.乙方代持股期间,因代持股份产生的相关费用及税费由甲方承担。
高层建筑设计规范 第八条、保密条款
甲、乙双方对本协议履行过程中所接触或获知的对方的任何商业信息(包括本协议)均有保密义务,除非有明显的证据证明该等信息属于公知信息或者事先得到对方的书面授权。该保密义务在本协议终止后仍然继续有效。任何一方因违反保密义务而给对方造成损失的,均应当赔偿对方的相应损失。
第九条、违约责任
本协议正式签订后,任何一方不履行或不完全履行本协议约定条款的,即构成违约。违约方应当负责赔偿其违约行为给守约方造成的一切直接和间接的经济损失。
第十条、其他
(一) 经协商一致,甲乙双方可以修改本协议或对未尽事宜进行补充;补充、修改内容与本协议相冲突的,以补充、修改后的内容为准;
(一) 经协商一致,甲乙双方可以修改本协议或对未尽事宜进行补充;补充、修改内容与本协议相冲突的,以补充、修改后的内容为准;
公司人事管理制度(二)本协议一式两份,自甲、乙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甲乙双方各执壹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签名): 乙方(签名):
日期:2016年 月 日 日期:2016年 月 日
发布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