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国家税务总局
∙【公布日期】2008.01.30
∙【文 号】国税函[2008]117号
∙【施行日期】2008.01.30
∙【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税收征管,机关工作
正文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2007年度税务师事务所及注册税务师年检工作的通知
(国税函〔2008〕117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
为贯彻落实全国注册税务师管理工作精神,实现行业监管工作的重点转移,现将税务师事务所(以下简称"事务所")及注册税务师2007年度检查(以下简称"年检")的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 年检时间
年检时间为2008年2月11日至5月31日;年检年度为2007年1月1日至12月31日。
二、年检对象
经批准成立的事务所及分所和执业注册税务师。
金项链怎么清洗 三、年检内容
2007年检工作以执业质量为重点,对事务所和执业注册税务师遵循业务规程、业务准则、执业准则等方面进行全面检查,同时对执业资格、执业行为等方面也要进行检查。
四、事务所年检项目与处理标准
(一)执业质量
微软模拟飞行10 1.凡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年检不予通过,责令2个月内整改,情节严重的,责令其整改期间停止执业,收回事务所执业证;整改期满仍达不到规定要求的,注销事务所执业证。
(1)未与委托人签订业务约定书或业务约定书填写不全;
(2)未按规定编制业务工作底稿或编制业务工作底稿不完整、记录不清晰;
(3)业务工作底稿未建立逐级复核制度或业务工作底稿复核不规范;
(4)鉴证报告内容不完整或鉴证报告不规范;
(5)鉴证报告未实行三级审核签发制度或流于形式;
(6)未获取充分、适当的证据支持鉴证结论;
(7)因过失出具不恰当的鉴证报告;
(8)业务档案资料不完整,管理制度不健全。
2.凡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年检不予通过,责令其停止执业,收回事务所执业证。
苹果手机忘记密码锁屏了怎么办 (1)隐瞒发现问题,出具不实鉴证报告;
(2)与委托方串通作弊,故意出具虚假鉴证报告。
(二)执业资格
凡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年检不予通过,责令2个月内整改,情节严重的,责令其整改期间停止执业,收回事务所执业证;整改期满仍达不到规定要求的,注销事务所执业证,并向社会公告。
1.注册税务师或从业人员未达到规定标准;
2.发起人或合伙人以及出资人不符合规定条件;
3.事务所发起人同时在2个以上事务所出资或执业;
4.事项变更未按规定和程序办理相关手续;
5.分所设立和管理不符合规定要求;
6.无正当理由拒绝在规定时间参加年检。
形容时间很短的词语 (三)其他方面
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报考条件 1.凡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年检不予通过,责令2个月内整改,情节严重的,责令其整改期间停止执业,收回事务所执业证;整改期满仍达不到规定要求的,向社会公告。
(1) 采取强迫、欺诈等不正当方式招揽业务;
(2)受到《注册税务师管理暂行办法》第四十三条、第四十四条所列行政处罚;
(3)未按规定进行纳税申报及缴纳税款或有偷税行为。
2.受到《注册税务师管理暂行办法》第四十五条所列行政处罚情节严重的,年检不予通过,注销事务所执业证,并向社会公告。
五、执业注册税务师年检项目与处理标准
(一)凡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年检不予通过,责令2个月内整改,整改期间不得对外行使注册税务师签字权;整改期满仍达不到规定要求的,注销执业资格。
1.同时在2个以上事务所出资或进行虚假出资;
2.允许或默认他人以本人名义作为事务所出资人出资;
3.允许或默认他人以本人名义接受事务所其他出资人转让股份。
(二)凡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年检不予通过,不得继续执业,注销其执业资格:
1.同时在2个以上事务所或其他社会中介机构执业又不改正;
2.连续2年有不良执业记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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