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验交流
exchange experience
文/河北港口集团秦港股份办公室 王洁琼
【摘要】本文从企业女职工生育保险落实工作现状出发,对存在问题进行了剖析,在此基础上提出了进一步落实女职工生育保险的对策建议。
【关键词】企业职工;生育保险;问题;对策
女职工生育保险是社会保障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其待遇主要有生育津贴和生育医疗待遇两个部分组成。
是保障育龄女职工和用人单位利益的重要措施。国家对此给予高度重视,先后于1994年底原劳动部颁布了《企业职工生育保险试行办法》,2012年11月20日人社部发布《生育保险办法(征求意见稿)》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极大地促进了生育保险在全国范围内的实施。给广大女工带来了福音,但是,毋庸置疑,目前我国企业女职工的生育保险开展情况并不乐观,存在着企业领导认识不到位、保障水平偏低、待遇落实难等问题。在一定程度上损害了妇女职工的合法权益,维护女职合法权益,保障妇女生育健康,进一步加大生育保险的实施和有效利用,应该引起全社会的广泛关注。本文从企业女职工生育保险落实工作现状出发,对存在的问题进行剖析,在此基础上提出进一步落实女职工生育保险的对策建议。 一、当前企业职工生育保险落实存在的问题
(一)部分企业领导对生育保险缺乏正确认识。随着我国社会进步和经济发展,我国多数企业,特别是国有企业的领导增强了职工保险的法律意识,对于关系到职工退休和就医的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以及工伤保险给予了高度重视,并积极缴费落实,但对于女职工的生育保险的认识相对不予重视,认为女工生育保险,涉及人数少,阶段性明显,又有医疗保险可以替代。表现为国家1994年就颁布了《企业职工生育保险试行办法》,即使国有大中型企业落实生育保险也在近几年期间。还有部分企业虽落实了生育保险,一旦企业经济效益出现波动,首先就会欠交或停缴生育保险费用,致使生育保险落实得不到保障。
(二)生育保险的保障水平偏低,与职工的工资结构改革和医疗费用提高不适应。随着企业内部改革
的深化,职工的工资结构发生改变,职工收入中基本工资部分占工资收入总数的比例不断下降,而生育津贴(产假工资)计发仍以基本工资为基数,导致生育津贴(产假工资)实际数额相对下降。生育津贴与职工实际工资收入差额没法弥补。另一方面,随着医疗水平的提升和物价上涨,医药价格提高和各项检查费用不断增加,而生育保险比例标准却一直未能及时跟上调整。其标准又远远低于医院目前所收取的最普通费用。更加上许多由职工自己承担的规定,如自然流产、保胎用药、超出两次的B超检查费用及彩超等费用,进一步增加了职工的负担,降低了生育保险的应有作用。
(三)生育保险与职工的医疗保险相脱节。生育保险与职工的医疗保险在实际操作中很难协调。女职工在生育期间的一切检查费用被视为医疗费用,要自己先行垫付,再到相应的单位集中一次报销,这给一些经济比较困难的职工造成经济负担。同时还存在医院的各项检查费用与生育保险所规定的标准有很大出入,甚至高于生育保险标准,超出部分全部由个人承担。医疗保险与生育保险两张皮。
(四)生育保险管理机构工作效率低,职工保险费落实难。生育保险没有自己的独立管理机构,大都归附于医疗保险经办机构经办,同时普遍存在着办公设备落后、人员短缺、规章制度不健全的问题,而且基层社会保障平台建设仍处于初始阶段,工作效率低、服务质量差的问题十分突出,职工报销费用时间长、跑路多,费时费力。
二、加强企业职工生育保险落实的对策
(一)提高认识,强化意识,确保女工生育保险的落实。随着社会发展进步,妇女逐步成为社会生产力中不可缺少的重要力量,生育更是人类生存繁衍的必须,保险是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的保障,加大对妇女儿童的保护,落实生育保险是社会进步的表现。对此企业领导要有充分的认识,把它提高到维护女职工基本权益、维护家庭、社会稳定的高度来认识,把落实女工生育保险列入企业议事日程,保证保险费足额按时上缴,确保企业职工生育保险的落实,保障女职工的合法权益,维护家庭、社会和谐稳定。做好生育保险有关政策的宣传和解释工作,提前向怀孕女职工告知生育保险相关规定、注意事项和享受生育保险各项待遇的条件、申报材料及申报流程,保证职工及时享受生育保险待遇。
(二)加快生育保险的立法工作。法律是保证各项社会制度落实的根本保障,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先后以《条例》形式形成了法规,而生育保险仍是以“规定、办法”形式出现,而且生育保险经过多年的发展完善,初步形成了一套比较完整并行之有效的政策措施、管理方法和规章制度,具备了立法的前提。因此,加快生育保险法制建设。以此约束部分企业拖欠、逃避生育保险费用、甚至以此为由拒用女工的行为。确保企业生育保险的全面落实。
(三)改革生育保险政策、提高生育保险待遇。随着社会整体消费水平的提高和“二孩”政策的放开,鉴于当前多数省、市生育保险基金结余现实,要通过充分调研,改革现有生育保险政策。一是适当提高标准,扩大保额范围。如:提高孕期产前检查补贴、生育医疗费定额补贴、计划生育手术医疗费定额补贴标准;把哺乳期医疗保健、陪护费用都纳入补贴范围。二是适当延长生育津贴的计发天数,结合
计生政策延长产假天数。三是实行男方参加生育保险,其未就业的配偶可以享受除生育津贴之外的生育保险待遇。四是实行企业缴费浮动制,对生育比例低于某标准的企业,下年度实行降低缴费比例。以此,增强生育保险的保障力度,调动职工和企业参保的积极性。
(四)加强生育保险管理机构建设,提高工作效率。生育保险要脱离医疗保险管理机构。建立独立的管理机构。在管理上加大对医疗费用的监督和检查,协调医疗费用与生育保险费用走向平衡,消除两张皮和费额大的出入。改变生育津贴和医疗费用实行包干的办法,减少个人承担因生育引起的部分医疗费用。加强生育保险机构内部管理,提高办事效率,简化办事程序。生育保险费实行社会化管理发放方式,独立于企业之外,逐步做到生育医疗费用与定点医疗机构直接结算。减少参保职工或企业在领取生育保险金时的繁琐手续,提高工作效率,增强保障力度。
【参考文献】生育保险报销比例
[1]王燕萍.职工生育保险存在的问题及建议[J].中国市场,2013(13).
第 48 页2017/05 (上) 总第266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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