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概述
食品质量与安全专业是教育部于2001年批准设置的目录外本科专业(081407W);2012年调整为普通本科专业(082702)。
最近几十年,一方面随着工农业的快速发展,食品中各种化学性、生物性、物理性危害的风险不同程度地存在或增大,关系到人民身体健康与生命安全、经济发展与社会稳定;另一方面,随着经济和生活水平的提高,各种与食物有关的慢性疾病不断增长,人们对食品的营养、品质和安全的要求日益迫切。食品质量与安全专业即是在此背景下建立的,与国计民生息息相关,担负着培养食品质量与安全专业人才的重任。
食品质量与安全涉及面宽,具有三个突出特点:一是食品生产链条长,环节多,涉及“从农田到餐桌”全过程;二是学科交叉,涉及理、工、农、医、经、管、法等多个学科门类;三是科技与管理并重,涉及食品质量与安全的科学、技术、政策、法规、标准、监督、管理等内容。但鉴于其归属食品科学与工程类专业(0827),则重点涵盖农产品(含畜禽与水产品)保鲜、食品加工、贮藏、流通、消费等环节的有关内容,对食品原料的农业生产作一般了解。
食品质量与安全专业是一个多学科融合的专业,其主干学科包括食品科学、营养与食品卫生学、分析化学、微生物学和公共管理等。在食品科学学科领域,主要涵盖食品化学、食品工艺学、食品添加剂、食品微生物学等;在营养与食品卫生学科领域,主要涵盖食品营养学、食品卫生学、食品毒理学等;在分析化学学科领域,主要涵盖食品分析、食品微生物检验、食品感官评定、动植物食品检疫等;在管理学科领域,主要涵盖食品质量安全管理、食品标准与法规、食品安全监督管理等。
食品质量与安全专业培养的学生应较系统地掌握化学和生物学的基础知识、基本理论和基本技能,掌握食品科学、营养与食品卫生学、食品分析以及食品质量安全控制和管理等方面的基本理论、技术和方法,能够在相关食品企业、检验机构、监督管理部门和科研机构等企事业单位从事食品生产、分析检测、食品质量安全控制、安全评价、质量认证、监督管理、科学研究等方面的工作,具有学科视野开阔、行业适应面宽、工作能力强等突出特点。
食品质量与安全相关专业包括食品科学与工程、食品卫生与营养学等。
2. 适用专业范围
2.1 专业类代码
0827
2.2 本标准适用的专业
082702 食品质量与安全专业
3. 培养目标
3.1 食品质量与安全专业培养目标
本专业培养德、智、体全面发展,掌握化学、生物学、食品科学、营养与食品卫生学、食品分析以及食品质量安全控制和管理等方面的基本理论和知识、技术和方法,知识面宽,综合素质高,具备较强的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能够在食品生产、加工和流通企业,食品与农产品检测机构、监督管理部门和科研院所等相关单位和部门从事食品生产和经营、质量与安全控制、分析检测、监督管理、安全评价、质量认证、科学研究等方面工作的专业技术和管理人才。
*3.2 学校制订相应专业培养目标的要求
各高校应根据上述培养目标和自身办学定位, 充分进行社会需求调研,结合各自专业基础和学科特以及区域和行业发展特点,制订专业培养目标,以适应社会和经济发展对多样化人才培养的需要。
专业培养目标作为对全体毕业生的要求,应能反映毕业生主要的就业领域、竞争优势及毕业后5年左右事业发展的预期,指导培养进程。
专业须通过有效的途径保证培养目标面向教育者、受教育者和社会的有效公开,教师和学生要将培养目标作为教学活动的具体追求。
专业要建立必要的定期评价制度,检验和评价培养目标的达成度,并定期(一般4年)对培养目标进行修订,确保培养目标的科学性和有效性。评价与修订过程应有食品行业等用人单位的参与。
4. 培养规格
4.1 学制
四年。
4.2 授予学位
工学学士。
4.3 参考总学时或学分
总学分为140-180。
4.4 人才培养基本要求
4.4.1 思想政治和德育方面
按照教育部统一规定执行。
4.4.2 业务方面
(1)掌握数学、化学和生物学等基础学科的基本理论和知识;
(2)掌握食品科学的基本理论和技术,掌握营养与卫生、食品毒理学的基本理论与方法,掌握食品分析的原理与方法,掌握食品质量安全控制的基本理论与方法,熟悉国内国际食品标准与法规以及食品安全监督管理;
(3)具有综合运用所掌握的专业理论知识和技能解决食品质量与安全领域实际问题的能力;
(4)具有综合运用外语和计算机等手段获取科技信息及进行文献检索的能力;
(5)具有较强的社会责任感和良好的职业道德;
(6)具有自主学习和自我发展的能力,具有较强的创新思维和初步的科学研究能力;
(7)具有一定的组织管理能力、表达能力和人际交往能力以及良好的团队协作精神;
(8)具有一定的国际视野和跨文化环境下的交流与合作能力。
4.4.3 体育方面
按照教育部统一规定执行。
*5. 师资队伍
5.1 师资队伍数量和结构要求
各高校应当建立一支规模适当、结构合理、相对稳定、水平较高的师资队伍。专任教师数量和结构满足本专业教学需要,专业生师比应不高于25:1 。
*对于新开办专业,专任教师人数不少于10人,在120名学生基础上,每增加20名学生,需增加1名专任教师。
专任教师中具有硕士学位、博士学位的比例应≥60%。专任教师中具有高级职称教师占专任教师的比例应≥30%。
5.2 师资队伍背景和水平要求
教师应遵守《高等学校教师职业道德规范》,爱国守法,敬业爱生,教书育人,严谨治学,服务社会,为人师表。
从事本专业教学工作的教师,应具有食品质量与安全专业或相关专业的教育背景,所有专任教师须取得高等学校教师资格证。
教师应具有足够的教学能力,能开展科学研究、技术开发、工程实践,参与学术交流,满足专业教学的需要。
教师应熟练掌握课程教学内容,能够根据人才培养目标、课程教学内容与特点、学生的特点和学习情况,结合现代教学理念和教育技术,合理设计教学过程,做到因材施教、注重效果。
教师应至少承担一门本科生的学科基础课或专业课,指导毕业设计(论文)或专业实习等,为学生职业发展提供必要指导。
专业负责人应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在本专业领域具有较高的学术造诣,熟悉并承担本专业教学工作。
5.3 教师发展制度环境
食品科学与工程就业有合理可行的师资队伍建设规划,有吸引与稳定合格教师的制度,有青年教师岗前培训制度、助教制度和任课试讲制度,实行青年教师导师指导制度,建立教学研讨制度。
为教师从事教学、学术研究、工程实践提供基本的条件和环境,鼓励和支持教师开展教学研究与改革、学术研究与交流、工程设计与开发、社会服务等,使教师明确其在教学质量提升过程中的责任,不断改进工作,满足专业教育不断发展的要求。
*6. 教学条件
6.1 教学设施要求
6.1.1 专业教学实验室
(1)具有食品化学实验室、食品加工实验室、食品微生物实验室、食品分析实验室、食品感官评定实验室等专业实验室。
(2)实验室生均使用面积不低于2.5平方米。
(3)照明、通风设施良好,水、电、气管道及网络走线等布局安全、合理,符合国家规范。实验室消防安全符合国家标准。
(4)具有三废收集和处理措施,符合环保要求。
(5)实验技术人员数量充足,能够熟练管理、维护实验设备,保证实验环境有效利用、学生实验顺利进行。
6.1.2 专业实验室仪器设备
(1)实验设备完好、充足,在数量和功能上满足教学需要,生均实验教学仪器设备值≥5000元。
(2)有良好的设备管理、维护和更新机制,现有仪器设备完好率≥95%,满足实验教学需求。
(3)常用仪器设备:常用玻璃仪器和小型仪器设备满足教学需要。
(4)必备中型分析仪器:紫外-可见分光光度计气相谱仪高效液相谱仪(5)可选配的大中型分析仪器(至少3种):原子荧光分光光度计原子吸收光谱仪气相谱-质谱联用仪液相-质谱联用仪等。
6.1.3 实践基地
(1)校内应建立1-2个实习基地,具有1-2条食品生产线,便于学生对一个产品从生产到推向市场全过程的原料把关、生产质量控制、成品检验等环节进行系统的实习;应设有专门的指导教师对学生的实践内容、实践过程等进行全面跟踪和指导。
(2)根据学科特和学生的就业去向,本着“就地就近、互惠互利、专业对口、相对稳定”的原则,与企业、检测单位、认证机构、监督管理部门建立具有特的校外实践基地,为全体学生提供稳定的参与实践的平台和环境,满足专业人才培养的需要。
(3)参与教学活动的人员应理解实践教学目标和要求,校外实践教学指导教师应具有项目开发和管理经验。
*6.1.4 基本办学条件
食品质量与安全专业的基本办学条件参照教育部相关规定执行。
6.2 信息资源要求
6.2.1 基本信息资源
通过手册或者网站等形式,提供本专业的培养方案、课程基本信息、选课指导、课程教学大纲、教学要求、考核要求、毕业审核要求等教学基本信息。
6.2.2 教材及参考资料
专业基础课中三分之二以上的课程应采用正式出版的教材;其余课程如无正式出版教材,应提供符合教学大纲的课程讲义;除教材和讲义之外,专业基础课、专业必修课和专业选修课应推荐必要的教学参考资料。
6.2.3 图书与信息资源
提供必要的食品质量与安全类及相关学科的图书资料,生均专业图书量不低于50册,每年生均专业图书进书量不少于2册。在校本科生数超过500人,当年进书量超过1000册即可。电子图书每种按1册计算,电子期刊每期按1册计算。
提供主要的数字化专业文献资源、数据库和检索等信息资源的工具并提供使用指导。
建设专业基础课、专业必修课课程网站,提供必要的网络教学资源。
6.3 教学经费要求
6.3.1年生均教学运行费
年生均教学运行费不低于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本科教学工作合格评估指标体系》的要求,能较好满足本专业人才培养需要,且随着教育事业经费的增长而稳步增长。
6.3.2新开办专业的仪器设备价值
新开办食品质量与安全专业教学仪器设备(单价在800元以上)总值不低于300万元,且生均仪器设备总值不低于5000元。
过去三年年均新增仪器设备值不小于已有仪器设备总价值的10%。凡已有仪器设备总值超过500万元的专业,平均每年新增仪器设备值不低于50万元。
6.3.4 仪器设备维护费用
年均仪器设备维护费不低于已有仪器设备总值的1%或5万元,能够保证本科教学仪器设备的正常运行。
7. 质量保障体系
7.1 教学过程质量监控机制要求
专业应对主要教学环节(包括理论课、实验室课等)建立质量监控机制,使主要教学环节的实施过程处于有效监控状态;各主要教学环节应有明确的质量要求;应建立对课程体系设置和主要教学环节教学质量的定期评价机制,评价时应重视学生与校内外专家的意见。
7.2 毕业生跟踪反馈机制要求
专业应建立毕业生跟踪反馈机制,及时掌握毕业生就业去向和就业质量、毕业生职业满意度和工作成就感、用人单位对毕业生的满意度等;应采用科学的方法对毕业生跟踪反馈信息进行统计分析,形成分析报告,作为进行质量改进的主要依据。
7.3 专业的持续改进机制要求
专业应建立持续改进机制,针对教学质量存在的问题和薄弱环节,采取有效的纠正与预防措施,进行持续改进,不断提升教学质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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