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北京市密云区人民政府
∙【公布日期】2018.10.17
∙【字 号】密政发〔 2018 〕 36 号
∙【施行日期】2018.10.17
∙【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城市建设,城市管理
正文
北京市密云区人民政府关于水源路南侧BC地块旧城改建房屋征收项目的房屋征收决定
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国务院令第590号)、《北京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实施意见》(京政发〔2011〕27号)、《北京市旧城区改建房屋征收实施意见》(京建发〔2013〕450号)等有关规定,北京市密云区人民政府决定对密云区水源路南侧BC地块旧城改建房屋征收项目范围内的房屋及其附属物实施征收,国有土地使用权同时收回。
签约期限自2018年10月18日9时至2018年11月16日18时 , 其中非住宅预签约奖励期为 2018年10月18日9时至2018年11月6日18时。
已签订的预签征收补偿协议生效并与正式征收补偿协议具有同等效力 。 已签订预签征收补偿协议的被征收人和在本决定规定签约期限内签订征收补偿协议的被征收人, 应当按照协议约定,将被征收房屋腾空并完成交房手续。在本决定规定的签约期限内被征收人与北京市密云区人民政府房屋征收办公室达不成征收补偿协议、被征收房屋所有权人不明确的或者下落不明的,由北京市密云区人民政府房屋征收办公室报请区政府做出补偿决定。
被征收人对本决定不服的,可自本决定公告之日起60日内依法向北京市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也可自本决定公告之日起6个月内依法向北京市第四中级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现场办公地点:密云区水源路南侧BC地块房屋征收现场指挥部。
现场:69065826
附件:密云区水源路南侧BC地块旧城改建房屋征收项目征收补偿方案
北京市密云区人民政府
2018年10月17日
第一章 总则
第二章 住宅 房屋 征收补偿方案
第三章 自管公房征收补偿方案
第四章 非住宅征收补偿方案
第五章 其他
附件
密云区水源路南侧BC地块旧城改建房屋征收项目征收补偿方案
第一章 总则
为改善密云区水源路南侧基础设施落后、危旧房屋集中连片的现状,提升密云新城品质,经密云区人民政府研究决定,拟对密云区水源路南侧BC地块进行旧城区改建。依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590号)、《北京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实施意见》(京政发〔2011〕27号)、《北京市旧城区改建房屋征收实施意见》(京建发〔2013〕450号)等相关规定,按照实事求是、尊重历史、依法依规、合情合理的原则,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项目征收补偿方案。
一、项目基本情况
征收范围:东至规划新中街、南至潮河北岸、西至规划南山路、北至水源路。本项目涉及国有土地上非住宅和住宅 房屋。
二、房屋征收主体及实施单位
房屋征收主体为北京市密云区人民政府(以下简称“区政府”)。
房屋征收部门为北京市密云区人民政府房屋征收办公室(以下简称“房屋征收部门”)。房屋征收补偿协议由房屋征收部门与被征收人签订。
房屋征收实施单位为北京市密云区密云镇人民政府(以下简称“实施单位”),承担本项目房屋征收与补偿的具体实施工作。
三、被征收人的认定
1.被征收人是指被征收房屋的所有权人。
2.自管公房承租人与自管公房所有权人签订附生效条件的房改售房协议后,作为被征收人。
3. 户籍空挂在房屋所有权人或者公房承租人房屋名下,实际不在此居住或者因房屋征收恶意分户的, 房屋 征收部门对空挂户或者恶意分出户不予认定 且 不予补偿。
四、被征收房屋相关认定
被征收房屋的院落占地面积、房屋建筑面积、房屋用途等,按照国有土地使用证、房屋所有权证或合法批示载明的确定。
征收范围内占地面积、建筑面积不明确或权属证明材料缺失等情况,由实施单位组织认定。认定结果在征收范围内公示。
对认定为违法建设和超过批准期限的临时建筑 的, 不予补偿。
五、评估机构
按照规定程序,被征收人选定北京东华天业房地产评估有限公司为本项目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以下简称“评估机构”)。
评估机构根据有关规定,对被征收房屋价值、标准房屋市场价格、被征收房屋重置成新价
、被征收房屋装修、设备及附属物的价值等进行评估,为房屋征收部门与被征收人确定被征收房屋的补偿提供依据。
六、预签补偿协议
实施单位组织房屋所有权人、公房承租人与房屋征收部门预签附生效条件的征收补偿协议。预签征收补偿协议期限分为两个阶段共20天(第一阶段10天、第二阶段10天)。具体生效比例由区政府确定并公布。
在预签征收补偿协议期限内达到预签征收补偿协议生效比例后,房屋征收部门报请区政府作出房屋征收决定。在预签征收补偿协议期限内,未达到生效比例的,征收工作终止。
征收补偿协议生效前不实际支付补偿款和提供房源。
七、征收决定
在预签征收补偿协议期限内,签订预签征收补偿协议的比例达到生效比例后,区政府依法作出征收决定并公告。预签征收补偿协议生效并与正式征收补偿协议具有同等效力。在预
签征收补偿协议期限内未签约的被征收人可直接签订正式征收补偿协议。征收正式签约期10天。
征收评估价格与预签征收补偿协议评估价格出现差异的,按照“就高不就低”的原则处理。
八、补偿决定
房屋征收部门与被征收人在房屋征收决定公告的签约期内达不成征收补偿协议、被征收房屋所有权人不明确或者下落不明的,由房屋征收部门报请区政府作出补偿决定,并在房屋征收范围内予以公告。
九、强制执行
被征收人在法定期限内不申请行政复议或者不提起行政诉讼,在补偿决定规定的期限内又不搬迁的,由区政府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占地面积和建筑面积 十、住房保障
发布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