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件2:
义务教育均衡发展达标的几项标准及指标说明
生均占地面积(㎡)
生均建筑面积(㎡)
生均教学仪器设备值(元)
学校计算机生机比
生均图书(册)
教职工与学生比
专任教师学历合格率
专(本)科及以上学历教师比例
在校生年巩固率
小学
中心城区≮15M2
城区外≮20M2
≮5.2M2
365元
≯10:1
≮25册
县镇
1:21,
农村
1:23
100%
≮85%
≮99%
初中
中心城区≮20M2城区外
≮25M2
≮6.4M2
695元
≯10:1
≮40册
县镇
1:16,
农村
1:18
≮98%
≮70%
≮97%
占地面积和建筑面积
注:≮号即≥号,≯号即≤号。每个学校10项指标中至少有8项达标,且不达标的单项指标值不低于省定标准的60%。
1. 学生:具有学籍并在本学年初进行学籍注册的学生。
2、学校占地面积(即学校建设用地面积)=绿化面积(包括灌木、草地、树木树冠正投影面积)+运动场(馆)面积(即体育课、课间操、学生课外活动所需要的场地)+建筑用地面积(即学校建筑及建筑实际占用的土地面积)。
3、学校建筑面积:整个学校的附着物,包括教学楼、办公楼、食堂、宿舍、厕所、仓库等各种楼房、平房的总建筑面积。
3.教学及辅助用房面积:学校中教室、实验室、图书室、微机室、语音室面积之和。
4. 体育运动场(馆)面积:学校中的体育馆面积和运动场地面积之和,运动场地面积指学校专门用于室外体育运动并有相应设施所占用的土地面积。
5. 教学仪器设备值:学校固定资产中用于教学、实验等仪器设备的资产值。
6.计算机台数:计入学校固定资产的用于教学用的个人台式、笔记本计算机。(包括教师用机和学生用机,不单纯指微机室中的计算机。)
7. 图书册数:学校图书馆及资料室拥有的正式出版书籍。
8. 高于规定学历教师数:小学专任教师具有大专及以上学历的教师、初中专任教师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的教师。(小学规定学历为中师学历,初中规定学历为大专学历。)
9. 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教师数:小学具有小学高级和中学高级职称的教师,初中具有中学一级和中学高级职称的教师。
10、教职工:是学校教师、职员、教学辅助人员和工勤人员的简称。职员是指从事学校管理工作的人员,教学辅助人员是指学校中主要从事教学实验、图书、电化教育以及卫生保健等教学辅助工作的人员,工勤人员是指学校后勤服务人员。
11、教师:是指学校中直接从事教育、教学工作的专业人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