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学经济学院2020年本科毕业生推荐免试攻读研究生实
施细则
为促进和激励本科生勤奋学习、勇于创新、全面发展,根据教育部《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管理办法》(教学〔2006〕14号)、《教育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的通知》(教学厅〔2013〕8号)、《教育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完善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办法的通知》(教学厅〔2014〕5号)等文件精神和辽宁省教育厅有关规定,规范开展推荐优秀本科学生免试攻读研究生(以下简称推免)工作,依据学校相关文件要求,特制订我院本科毕业生推荐免试攻读研究生实施细则:
一、组织领导
学院成立推免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如下:
组长:张满林
成员:隋国华苏明政韩光强刘振甲牛似虎孙雅静关玉荣张玉明陈佳琪高丽君
秘书:李彤辉
推免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完成本单位推免生选拔工作。具体负责本项工作的组织领导和推荐名单的审定,对推免工作中的重要问题做出决定。
二、推荐条件
1.具有高尚的爱国主义情操和集体主义精神,社会主义信念坚定,社会责任感强,诚实守信,遵纪守法,尊师爱校,身心健康,无任何违法违纪和剽窃他人学术成果的不良记录,知行测评成绩排名在前40%以内,获得本专业一名硕士导
师推荐。
2.学习成绩优秀,获得教学计划规定的前6个学期的全部学分,平均学分绩点在本专业学生中列前30%,原则上无不及格科目。
3.外语基础较好。非外语专业学生须参加全国大学外语四级考试成绩在425分(含425分,或雅思成绩5分、托福成绩61分)以上,艺术、体育等相关专业学生参加辽宁省高等学校英语应用能力A、B级考试成绩在60分(含60分)以上;外语专业学生须取得专业外语四级考试(或对应外语等级考试)合格证书。
4.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在其他条件相当的情况下可优先推荐。
(1)以第一作者或与本专业教师合作以第二作者身份发表本专业学术论文或取得知识产权者;
(2)参加省级或省级以上大学生各类大赛(如数学建模、机械设计、电子设计、大学生“挑战杯”系列竞赛等)获奖的个人或代表队成员;
(3)获省、市级各种奖励及校优秀学生等称号;
(4)国家外语六级考试成绩在425分(含425分)以上者。
5.学术研究兴趣浓厚,具有较强的创新意识、创新能力和专业能力倾向,有科技发明、创造、创新成果或已发表高水平学术论文或获得发明专利,或学校资助赛事前三名成员,学习成绩排名可按前50%要求。
6.有特殊学术专长或有突出培养潜质,或在学期间表现优秀事迹突出有较大影响者,或在学校规定的国家专业竞赛中获得最高奖的前三名者,符合外语等级考试成绩的相关要求,不受排名限制,可按特长生推荐。
三、推荐人选排名的计分办法
1.申请推免研究生的学生,按综合测评成绩排序:
渤海大学是几本
综合测评成绩=基础成绩*0.8+推免面试成绩*0.2
基础成绩=知行测评百分等级成绩*0.3+学位课平均成绩*0.7
知行测评百分等级成绩=100-(100*知行测评排名-50)/总人数
学位课平均成绩=(∑学位课程成绩)/学位课程总数
2.学位课程成绩以该课程首次修读考试成绩计算,补考、重修、重考等成绩不得计入。
3.面试成绩=学术创新能力(10分)+综合素质(10分)
面试着重考核:(1)学生对本学科基础理论以及专业知识的掌握程度;(2)专业外语的交流能力;(3)学术创新、学术研究、学术论文写作的能力;(4)学生的创新意识、创新能力和专业知识应用能力(5)解决问题、批判思维能力。
学生面试得分为专家小组成员打分的平均分。
4. 面试要求
(1)面试由5名专业课教师组成面试专家组,分为会计组和金融经济两组,根据面试考核标准,至少5
个以上专业课问题。
(2)面试由专家组组长负责组织,专人记录,全程录音,所有计分材料均由专人保管,保存期间为3年。
四、推荐时间进度安排
(一)公布学生成绩排名(9月5日)
学院按专业公布平均学分绩点和学位课平均成绩(第1至6学期课程)均排名在前30%的学生名单及其知行测评成绩,并在校园网学院主页上公示2天。
(二)学院推免实施细则公示(9月6前)
学院将本单位实施细则向学生公示,并将学院推免生遴选工作小组名单、推免实施细则(含电子版)于9月7日前提交教务处备案。
(三)个人申请(9月6日)
符合申请条件的学生,在教务处网站上下载并填写《**大学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资格申请表》
后向学院提交申请,同时提供外语能力证书和代表本人能力、素质、特长以及其它相关的证明材料原件与复印件。各项奖励的统计截止日期为2019年8月31日,校级奖励以学校文件及**大学印章为准。
(四)学院审核(9月7日)
学院推荐小组审查、核实申请人申请条件,并将各专业初审符合条件的学生人数报送教务处。
(五)学院确定学生综合测评成绩排名(9月8日-9日)
学院按照本单位实施细则组织面试,以专业(或专业方向)为单位对学生进行综合测评成绩排名,完成申报推免生名单排序,并在校园网学院主页公示,公示时间为3天。
公示内容:申请人知行测评百分等级成绩、学位课平均成绩、面试考核成绩以及由上述三项成绩形成的综合测评成绩及计算方法。
(六)学院报送拟推荐人员名单(9月11日上午)
学校根据教育部下达的推免生总名额,将名额分配至各学院。学院直接根据名额依序按1:2比例填报《**大学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申报信息汇总表》向学校推荐,由学院推免生推荐小组组长签字后报送教务处。
(七)学校审核(9月12-13日)
教务处与相关部门对人员进行初审,学校推免生审核专家小组进行学术审核,通过后报学校领导小组审定,并将结果向全校公示,公示时间为10个工作日。(9月14日-25日)
学校审核或公示期间,申请人如放弃推免生资格须填写《关于自愿放弃申请推荐2019年免试攻读研究生的声明》(在教务处网站下载),原名额由所在学院推荐小组按综合测评成绩排名顺延推荐。
(八)向党委汇报(9月14日-24日)
推免领导小组进行工作总结,并将推免工作情况向党委和纪检监察部门汇报。
(九)确定推免生名单(9月25日)
公示期满无异议或异议不成立,学校推免生遴选工作领导小组确定学校推荐人员名单,上报教育部推免服务系统。
五、其它
1.申请推荐免试的学生必须如实填写、出示有关材料,如有弄虚作假,将取消其推免资格或研究生学籍,同时报学校有关部门严肃处理。
2.获得推免资格的学生,本科学习期间出现不能正常毕业、受到处分等不适宜继续推免情况的,取消录取资格。
3.本实施细则未尽事宜,最终由经济学院本科毕业生推荐免试攻读研究生领导小组解释。
如对本实施细则实施过程中有任何异议,可以申请复议或者举报。举报电话:3400980;联系人:李老师
2019年9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