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建设手续
1、该项目使用非国有资金投资(指国有资金占控股或主导地位以外并且不含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进行建设,符合《淄博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进一步加强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承发包监管的通知》(淄建发〔2017〕176号)的要求,已经取得立项批文和图签等前期手续。
2、严格履行法定建设程序,未办理直接发包备案、质量安全报监、施工许可等手续前,保证不开工建设。严格实行施工总承包管理,坚决杜绝肢解发包和指定分包等违法违规行为。
二、市场秩序
3、认真贯彻《建筑工程五方责任主体项目负责人质量终身责任追究暂行办法》及《建筑工程施工转包违法分包等违法行为认定查处管理办法》,选择的承包方施工资质符合相关要求,无借用企业资质现象,自觉遵守建筑市场有关规定。指派项目经理符合《注册建造师管理规定》等法律法规,具有良好的专业技能,具有较强的组织和工程现场管理水平。
淄
4、严格督促管理项目部施工现场的人员到位、持证上岗、施工管理情况,保证项目管理机构配备满足《淄博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印发淄博市建筑工程施工现场项目人员配备管理办法的通知》(淄建管发〔2018〕123号)的配备标准。
三、合同履约
5、我单位将在规定时间内按照有关法律规定签订施工合同,并严格遵守各项条款规定,及时足额支付工程款、安全文明施工费。保证规费按规定标准执行,保证定额人工单价按文件规定执行,保证合同履约落到实处。
6、坚决保障承包人的合法权益,严格执行《淄博市建设领域农民工工资支付监督管理办法》及实施细则,每月25日前足额支付工资性工程进度款。连续两次未按时足额支付工资性工程进度款的,总包单位有权停工,直至工资性工程进度款拨付到位,停工期间所产生损失由我单位承担。
四、质量安全
7、认真贯彻落实《全省建设工程质量治理两年行动实施方案》,全面落实工程质量终身责任制,合法选择参建队伍,确定合理工期,确保选择供应合格建材、设备,严把各类建材关,杜绝以次充好,安排专业人员从事现场监督工作。
8、加强项目的安全生产管理,保障人员、财产不受损失,现场监督人员配合施工队伍落实各项安全措施,同时为施工队伍创造一个良好的施工环境,确保施工现场安全、文明、规范。
我单位承诺对施工队伍、工程质量、安全生产等问题加强监督和管理,如出现任何问题,由我单位负一切法律责任。
特此承诺!
承诺单位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年月日
发布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