淄博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电子政务协调发展的实施意见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淄博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公布日期】2016.04.29
【字 号】淄政办发〔2016〕3号
【施行日期】2016.04.29
【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电子信息
正文
 
淄博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电子政务协调发展的实施意见
 
各区县人民政府,高新区、经济开发区、文昌湖区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各有关单位,各大企业,各高等院校:
  为认真贯彻《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促进电子政务协调发展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4〕66号)和《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贯彻落实国办发〔2014〕66号文件加快推进电子政务协调发展的实施意见》(鲁政办发〔2015〕59号)精神,加快推进我市政府系统电子政务协调发展,经市政府同意,现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主要目标和基本原则
  (一)主要目标。到2020年,建成统一规范的全市电子政务网络;网络信息安全保障能力显著增强;信息共享、业务协同和数据开放水平大幅提升;大数据服务政府决策和管理的能力明显提高;政府网上公共服务全面普及;电子政务协调发展环境更加优化。
  (二)基本原则。
  1.坚持顶层设计。围绕政府履职需求和服务众需要,立足全局,着力破解制约电子政务协调发展的瓶颈障碍,不断提升电子政务的支撑作用和应用效能。
  2.坚持统筹建设。以电子政务内网、外网建设为契机,加快整合各级、各部门网络平台及信息资源数据库,提高基础设施利用效率和资金使用效能,促进电子政务集约发展。
  3.坚持协调发展。加强统筹规划,理顺体制机制,推动基础信息资源库共建共享,建立完善各级政府横向协同、纵向联动,政府主导、社会参与的电子政务协调发展机制。
  4.坚持创新驱动。准确把握信息化发展趋势,推进云计算、大数据等新技术在电子政务建设中的应用,探索电子政务创新发展的新思路、新应用、新模式。
  5.坚持安全可控。围绕国家信息网络设施安全可控战略,加强监督检查,落实安全责任,推动分级保护和等级保护工作,完善电子政务安全体系,确保重要网络、应用和数据安全。
  二、加强顶层设计,统筹电子政务协调发展
  (一)推动电子政务网络规范整合。
  加快市电子政务内网建设。按照国家、省统一规划和部署,完成市电子政务内网网络平台和安全体系建设,实现与省电子政务内网网络平台的连通;加快推进网络安全保密测评审批;规范市政府各部门机关内网建设和管理,实现市电子政务内网网络平台的全面接入;积极开展内网安全可靠应用,推进内网信息资源共享;探索建立市电子政务内网整体化运维管理工作机制。(市政府办公厅负责)
  规范市电子政务外网建设和管理。按照省政府统一安排,整合现有市电子政务外网和电子政务专网资源,按照优势互补、资源共享、分工合理、业务协同的要求,进一步优化市电子政务外网结构。以现有市电子政务外网为基础,建立市电子政务外网公共服务域,扩大网络覆盖,丰富网络应用,为开展社会管理、公共服务提供支持。以现有市电子政务专网为基础,建立市电子政务外网行政服务域,规范网络接入和应用,提高网络运行管理水平,为提高行政效率、辅助科学决策提供支持。建立市电子政务外网统一接入平台,实现市电子政务外网公共服务域、行政服务域和互联网等其他公共服务网络之间安全可控的数据交换和业务融合。条件成熟后,在确保安全的前提下,实施市电子政务外网公共服务域和行政服务域的融合。加强全市电子政务网络集中统一管理,实现市区(县)镇三级电子政务外网的互联互通,各区县、市直各部门的电子政务外网公共服务域和行政服务域(专网)
要分别以局域网形式接入市电子政务外网统一接入平台。由市电子政务主管部门对电子政务外网公共服务域实行扎口管理、统一出口,对电子政务外网行政服务域(专网)实行集中统一管理,形成统一路由、统一地址分配、统一安全防护、统一出口的电子政务基础网络体系。(市政府办公厅、市发展改革委、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市财政局负责)
  推动部门业务专网整合和应用迁移。对部门现有各类业务专网进行分类,制定部门专网业务迁移或网络对接方案。按照省里要求,除确需保留、暂时实行网络对接的外,逐步取消市级及以下部门业务专网,实现全市统一的电子政务网络体系。(市政府办公厅、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市财政局负责)
  加强对业务系统的分类管理。对已有和新建的部门应用、国家部委或省直部门向下延伸的应用进行梳理分类,按照“谁建谁管谁负责”的原则,确定业务承载网络,分别在市电子政务内网或外网公共服务域、外网行政服务域部署或实施迁移。(市政府各部门负责)
  (二)推进电子政务集约化建设。
  建设全市统一的电子政务云平台,不断提升服务能力,强化安全管理,完善监管措施。原
则上,各区县不再新建云平台,统一接入市级电子政务云平台。按照省里要求,实现市电子政务云平台接入省级云平台,配合建设全省统一的电子政务灾备中心。(市政府办公厅、市经济和信息化委负责)
  积极开展电子政务云平台应用试点工作,稳步推进电子政务应用向云平台迁移。到2020年,实现市、区(县)两级电子政务业务应用系统部署在云平台上的比例达到98 %以上,政务部门主要业务信息化覆盖率达到100%。(市政府办公厅、市经济和信息化委负责)
  推动市电子政务外网行政服务域各种资源的云化整合。提高政府内部通用业务应用的集约化水平,积极推动协同办公、视频会议、等系统的整合应用。(市政府办公厅、市经济和信息化委负责)
  (三)推动政务信息资源交换共享。
  建设市级信息资源共享交换平台,基本满足相关部门对共享平台实时共享交换需求。启动市、区(县)两级政务信息资源共享交换应用试点。(市政府办公厅负责)
  加快推进信息资源共享目录体系建设,组织编制信息资源共享相关标准规范。2016年年
底前重点完成辅助决策、政务服务、应急资源、综合治税等信息资源目录和共享目录编制。逐步落实《山东省政务信息资源共享管理办法》(鲁政办发〔2015〕6号),建立市级信息资源共享绩效评价制度,推动部门信息资源按需共享。(市政府办公厅负责)
  (四)推进信息资源开发利用。
  进一步建设完善人口、法人单位、空间地理、宏观经济等基础信息资源库,依托全市统一的电子政务网络平台,实现基础信息资源的共建共享。围绕综合治税、行政执法、社会管理、公共服务等重点应用领域,开展基础信息资源综合应用试点,不断总结经验,积极创造条件,逐步扩大应用范围。有序推进政府数据开放和社会化利用,建立与之相配套的共享监督检查、考核通报、安全和保密审查等制度。(市政府办公厅、市经济和信息化委等负责)
  建成以“一网三库一平台”为主要内容的市级公共信用信息系统,有序推进全市公共信用信息互联共享,加快建设“信用淄博”。继续扩大市级地理信息公共服务平台空间地理信息应用与共享。(市发展改革委、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市人民银行、市国土资源局等负责)
  (五)加强安全保密管理。
  强化安全保密意识,加强日常安全管理,进一步落实涉密信息系统分级保护和非涉密信息系统等级保护相关主体责任。加强对分级保护和等级保护工作的指导,确保相关管理规范、技术要求、实施策略、测评标准的贯彻落实。(市公安局、市保密局负责)
  建立网络和信息安全的协同工作机制,强化安全保密持续监管和运维保障,提升信息安全管控和运维管理水平;加强网络安全监测和通报预警,及时处置重大网络安全事故。(市政府办公厅、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市公安局、市国家安全局等负责)
  (六)完善制度与标准规范。
  加强电子政务协调发展制度规范研究,着力完善电子政务建设和应用的标准和相关规范,加快推进电子政务和政务信息资源管理办法等规章制度建设,为持续稳步推进电子政务协调发展提供制度保障。研究制定政务活动中使用电子签名的具体办法,积极推动电子证照、电子文件、电子印章、电子签名、电子档案等在政务工作中的应用。加强现有成熟标准规范在电子政务中的运用,研究制定网络、安全、应用、信息资源以及云计算、大数据、物联网、移动互联网等方面的技术和业务标准规范。(市政府办公厅、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市法制办负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