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入调研不够存在问题 自中央出台八项规定以来,全国各地掀起改进作风的热潮,相继开展形式多样的改进作风的活动。深入基层调研或挂职作为改进工作作风、践行众观的良好抓手,得到越来越多的领导干部的亲睐,基层调研活动如雨后春笋,相关报道不绝于耳。基层调研活动确实取得了一定的效果,也是必要的,但我们发现还存在一些问题需要改进。这些问题包括:
浮而不实的问题。浮而不实指作风浮泛,不深入不踏实,在调研工作中主要体现在是否真正沉入一线、是否真正在了解情况,是否真正在调查研究这几个方面。当下,与众感情疏远、犯有机关病的领导干部不在少数,这些干部到基层调研只是为了完成政治任务,内心极不情愿,怀着这样一种抵触、应付的心理,工作时身在曹营心在汉,领导去检查他就去,领导一走他也走,跟领导捉迷藏,没有沉下心来,缺乏主动了解的热情,更缺乏调查研究的耐心。
见怪不怪的问题。见怪不怪的问题主要表现在对基层人民的疾苦视若罔闻、对基层的问题视而不见、对解决基层的问题毫无热情、对基层干部的说法人云亦云。见怪不怪是一种很可怕的心态,这种默然的、无所谓的心理实质上是一种不作为,是一种变相的腐败。发现问题、分析问题、解决问题是一个过程,如果对任何事都怀有见怪不怪的心态,连第一个层面的发现问题都做不到,就更不要说解决问题了。
作为不大的问题。部分领导干部到基层调研作为不大,领导干部自身能力提升不够。一些领导干部没有区分基层调研与视察工作的区别,在调研的过程中不主动、不积极,调研面不广、思考问题深度不够,没有尽全力做实事、尽力解决问题;调研过程思考不够,时间精力花费了,收获却不大,能力结构、知识结构却没有得到应有的提升。
深入调研不够存在问题调查研究制度
检察调研工作是检察机关履行法律监督职能的主要组成部分,是开展各项检察业务工作的基础,是推进检察改革和全面提高检察队伍执法水平及整体素质的重要方法,是直接为检察机关决策服务、为办案工作服务的一项基础性工作,检察调研工作的成效如何,在一定程度上反映了检察工作的发展状况和发展潜力。近年来,各级检察机关都高度重视检察调
研工作,其工作成效也是显而易见的,但也存在调研精品不多等问题,难以实现检察调研工作为领导决策服务的功能。
一、当前检察调研工作存在的主要不足
1、个别院为了完成调研任务,存在重数量轻质量的思想,使调研工作频于应付,难于在上档次、出精品上有所作为。就我院而言,虽然每年也按照上级院的布置认真开展了检察调研工作,较好地完成了调研工作任务,但从全市检察系统来看,就我院去年开展工作的情况看,经市院考核结果只位于全市41个单位的第13名,还处于落后状态,和先进的区县(市)院相比还有比较大的差距。去年全体干警包括领导班子成员在内共形成各类调研文章100余篇,但能够在各级刊物、知名法律网站发表的只有50多篇,在中央级报刊发表的仅有2篇,由此可见我院调研工作的质量还不高,还处于较低的层次。其中的原因固然是多方面的,既有客观条件限制,更多的是主观上重视程度不够、努力不够所致。
2、许多同志认识不到位,不能正确处理好检察调研和其它检察业务工作的关系。以我院为例,虽然每年也布置开展检察调研工作,但许多同志由于认识不到位,认为搞调研工作是研究室部门的事,与已无关,我们其他业务部门的同志,只要把自己的业务工作做好了
也就完成了任务,这种错误认识存在的原因,是由于把调研工作同业务工作分割开来,是为了调研而调研的错误思想而导致的结果。
3、有些同志不能正确认识检察调研的重要性,存在着作风不扎实、方法不得当、效果不明显等问题。没有认识到检察调研是检察工作中的重要组成部分,是一项基础性、理论性、专业性很强的工作,检察调研过程是发现问题、认识问题、解决问题的过程,是对检察实践进行反思或总结、或提高升华、或探讨探索的过程,搞好调查研究不仅是我们正确理解法律、公正实施法律的重要理论基础,同时也是提高检察干警理论水平和执法水平的重要途径。因此,我们一定要克服调查研究是秀才们的事,与本职工作无关、与已无关、办案是硬任务、调研是软任务等不正确的认识;纠正东拼西凑、应付交差、走马观花、作风漂浮的做法,尽量用自己的语言表达自己的思想,形成勤于思考,独立思考,勤于笔耕,独立动手的良好局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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