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议两公开制度
“四议两公开”工作法,即所有村级重大事项的决策和实施,都必须在村党支部的领导下,严格按照“四议”和“两公开”的工作程序进行。“四议”:即村党支部委员会提议、村“两委”会议商议、党员大会审议、联户代表会议或村民会议决议;“两公开”:即决议的公开、组织实施决议和实施结果的公开。“四议两公开”工作法,是农村基层组织建设的制度创新,是加强基层组织建设、巩固党的执政基础的需要,是转变发展思路、推动科学发展的需要,是调动农牧民积极性、加快新农村建设的需要,是密切党干关系、促进农村和谐稳定的需要,是扩大众参与、推动农村民主政治建设的需要。
1.“四议两公开”的原则
①遵守党的相关政策和各项法律、法规,不得侵犯他人人身权利和合法财产权利。
②尊重和保障党员干部众的民主权利,依法保障党员干部众表达本人真实意志的权利。
③坚持以人为本,实事求是,科学发展。调查研究制度
④坚持一切从实际出发,不断探索创新,不断充实完善,确保实效。
⑤坚持少数服从多数并充分考虑少数人意见的原则。
2.“四议两公开”工作法实施的内容
“四议两公开”工作法决策和实施的事项,要符合党的方针政策和有关法律法规,符合上级工作要求,符合本村发展实际,符合村民意愿。主要包括:
2民自治章程和村规民约的制定;新农村建设长期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
②村集体土地、山林的承包、租赁、流转;集体资产购置与处理、集体借贷、集体企业改制;集体经济项目的立项、承包。
③农村公益事业建设承包、经费筹集、组织实施与管理。
④村组建设规划、土地征用及补偿分配、宅基地的报批。计划生育、农村低保、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等政策和制度的落实。重大救灾救济款物的发放。
⑤其他事关村民切身利益和全村经济发展稳定的事项。
3.“四议两公开”工作法不适用范围
①违反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事项。
②违反国家法律法规的事项。
③与上级党委、政府决策有冲突的事项。
④损害国家、集体、他人合法权益的事项。
⑤违反众意愿和影响社会稳定的事项。
⑥其他不得进行决策和实施的事项。
4.“四议两公开”工作法步骤
第一步,村党支部委员会提议。村党支部在充分征求党员、村民代表及广大村民意见和认真调查论证的基础上,集体研究提出初步意见和方案。
①提议前:
⑴广泛征求党员、村民代表和广大村民的意见,充分考虑绝大多数村民的切身利益。
⑵对拟议定事项的可行性、可操作性进行科学论证,审核拟议定事项是否符合上级政策、法律法规、本村实际及众意愿。
⑶制定初步方案,并以书面形式报乡镇党委获得批准、备案。
②提议中:
⑴召开村党支部全体委员会议。会议由村党支部书记主持,专题介绍拟提议事项的重要性、可行性、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等基本情况。
⑵所有党支部委员进行充分讨论,并对实施方案进行修改完善。
⑶全体党支部委员进行举手表决并签字,并最终经全体支委会人员的三分之二以上同意后,形成决议意见。
③提议后:
1好会议记录,并将决议事项形成书面材料。所有书面材料存档。
第二步,村“两委”会议商议。根据村党支部的提议意见,组织村“两委”班子成员充分讨论,进一步论证,并形成商议意见。
1议前:
2党支部书记提前告知村委会主任有关支部提议的内容并充分沟通。
⑵村党支部一般应在会前至少三天,将书面议题发放给村委会成员,以便村“两委”成员充分酝酿、调研、思考。
②商议中:
⑴召开村“两委”全体成员会议。会议由村委会主任主持,村党支部书记通报党支部提议意见。
⑵所有村“两委”成员对提议意见提出意见、建议,并进行充分讨论,在商议专业性较强的事项时,应邀请专家和相关人士参会并做出解释。
⑶根据村“两委”成员的讨论意见,由村委会负责对提议方案进行修改补充和完善,形成实施
方案。
⑷全体村“两委”委员对实施方案进行举手表决并签字,并最终经全体村“两委”委员的三分之二以上同意后,形成商议意见。
③商议后:
2党支部应主动做好有不同意见的村委会成员的工作,征得他们的支持。
⑵作好会议记录,并将商议事项形成书面材料。所有书面材料存档。第三步,党员大会审议。将村“两委”形成的商议意见提交党员大会讨论审议。
1议前:
村“两委”应至少提前三天,通过书面方式,将拟审议事项和实施方案发放给全体党员,供党员进行思考、斟酌,充分了解民众意愿,提高审议质量。
②审议中:
⑴召开全体党员大会。参加会议的正式党员人数必须达到应到会人数的五分之四以上,因病不能表达本人意志或因外出务工经商、年老体弱卧床不起等特殊情况无法到会的;受到留党查看以上党纪处分或正在服刑的,报上级党组织同意,并经党员大会通过,可以不计算在应到会人数之内。预备党员可以列席会议,并具有建议权,但无表决权。会议由村党支部书记主持,村委会主任通报村“两委”商议意见和实施方案。
⑵全体参会党员对商议意见和实施方案提出意见、建议,并进行讨论。对党员提出的意见和建议,能采纳的及时采纳,不能采纳的说明原因,做好解释。村“两委”根据讨论情况不断修改完善实施方案。
⑶与会党员对修订完善后的实施方案进行表决,经与会党员的三分之二以上同意,形成审议意见。
③审议后:
⑴所有党员深入农户作好方案的宣传、动员和解释工作,为村民代表会议或村民会议决议奠定基础。
2好会议记录,并将审议事项形成书面材料。所有书面材料存档。
第四步,联户代表会议或村民会议决议。将审议意见交联户代表会议或村民会议进行讨论,并进行表决。
1议前:
⑴村委会通过张贴公告等方式提前将决议议题告知联户代表或全体村民,使其充分了解决策事项。
⑵村委会主持召开联户代表预备会或村民预备会,介绍决策动因、决议事项的前景等情况,听取参会人员的意见和建议,并做好解释工作。⑶将审议意见以书面形式告知村务公开监督委员会,征求监委会的意见。
②决议中:
⑴召开联户代表会议或村民会议,村委会主任主持会议并通报决策事项和实施方案。召开联户代表会议的,要在会议前至少一天,以书面或口头形式通知本村所有联户代表参会,
到会人数达到联户代表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方可开会。召开村民会议的,要在会前至少三天,以广播、公告等多种形式告知村民会议的主要议题及内容。到会人数应达到本村18岁以上村民(剥夺政治权利除外)的过半数参加,或有三分之二以上联户代表参加方可开会。因故不能到会的联户代表或村民可书面委托他人,没有委托的,村委会适时向代表和村民征求意见。⑵参会人员就决议事项和实施方案进行咨询,并提出意见、建议。村委会负责对意见、建议进行答复,不能当场答复的及时作好解释。对参会人员提出的意见、建议应作好详细记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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