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证明是夫妻关系
    当事人遗失或损毁《结婚证》的,可以申请出具《夫妻关系证明书》。须持有关证件及证明材料,向原婚姻登记管理所在区县民政局的婚姻登记管理机关提出申请。
    1、本人户口证明(户口卡或户籍证明)、居民身份证(出国人员指护照)。所使用的姓名必须一致,如不一致,须由派出所更正并加盖印章;身份证或户口卡丢失者,须持由派出所出具并加盖派出所印章的原身份证号码证明或户籍证明。
    2、证明信。内容包括:姓名,性别,出生日期,何时何地与何人办理结婚登记,双方至今是夫妻关系;因结婚证丢失,同意前去补办夫妻关系证明书,单位盖章。由本人的人事档案所在单位的人事或劳资部门出具。没有人事、劳资部门的单位可由代管人事档案的部门出具;军人由部队团以上政治机关出具;城镇居民由所在居民委员会或街道办事处的主管部门出具;农村村民由所在村民委员会出具;出国人员由我国驻外使、领馆出具。
    3、查档证明。内容:档案字第号、双方姓名、性别、出生日期、结婚证字号及登记日期和承办机关全称,出证部门盖章。由婚姻登记档案的存档部门,根据原婚姻登记档案的记录如实出证。
    4、双方近期三寸半身免冠平光纸合影像片三张或二寸单人像片各三张。
    5、个人声明。用16开纸写明申请补办原因、理由、用途,并表明丢失的结婚证所引起的一切法律责任自负,签字并按指纹。
    到法院必须要有法律效力的,有法律效力的,只有管理机关出具这个证明,民政局没办法,那你更不能期望其它部门了,如公证的,公证也是根据这些政府管理部门的档案来进行的,至于说民政局查不到信息,我想民政局是说不过去的,婚姻状况没有联网,那重婚的不是不得了了。
    首先,法院的做法是错误的,对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就必须执行,如果法院认为原判决有错,就要以新的判决或裁定否决原判决,即使原判决有笔误,也是法院的过错造成的,现在让你取证是本末倒置。对此,你可以向检-察-院申诉,要求对法院的错误做法进行法律监督,检-察-院受理后必然要进行调查,调查过程就会对对方的夫妻关系进行查证,这样,检-察-院无论是取得对方的婚姻关系资料,还是婚姻关系笔录都具有证据效力,就达到你的目的了。
结婚证丢了怎么补办
    不用证明,婚后夫妻所得财产是共同财产,也就是说,你和你男友领取结婚证后,你们婚后的所得都是共有的(一人一半),这是即便还贷时都是从你男友的工资里扣,也是你们共同还的,你要看的就是,领取结婚证前,还了多少(这部分不是共同的),领证后还了多少。或者,为了避免到时候说是由他父母还的,你可以要求,结婚时,把房产登记到2人共同名下(反正婚后要还贷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