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
验收监测(调查)报告
泰环科(验)字[2016]年第(035)号
项目名称:泰安燊豪化工有限公司电石渣综合利用项目建设单位:泰安燊豪化工有限公司
泰安市环境保护科学研究所环境监测中心
2016年7月
承担单位:泰安市环境保护科学研究所环境监测中心主任:王新
项目负责人:杨珊珊
现场检测人员:朱猛、王建英、韩昊东
审核:
审定:
泰安市环境保护科学研究所环境监测中心
电话:************
传真:************
邮编:271000
地址:泰安市迎宾大道中段(市体育中心西邻)
目录
前言 (1)
第一章总论 (1)
1.1验收内容及目的 (1)
1.2验收依据 (1)
1.3验收对象 (2)
第二章建设项目概况 (3)
2.1项目地理位置及平面布置 (3)
2.2项目环境保护目标 (3)
2.3项目概况 (4)
2.4工程建设内容 (4)
2.5项目组成 (4)
2.6公用工程 (6)
2.7工程工艺流程及产污环节 (7)
2.8污染物产生、处理及排放情况 (10)
2.9项目变更情况及原因 (12)
第三章环境影响评价建议及环境影响评价批复要求 (14)
3.1环境影响报告书主要结论及建议 (14)
3.2环评批复要求 (15)
第四章验收监测调查 (18)
4.1监测目的和范围 (18)
4.2验收期间工况调查 (18)
4.3验收监测评价标准 (18)
第五章验收监测内容 (20)
5.1废气监测因子及监测结果评价 (20)
5.2废水监测结果及分析评价 (24)
5.3噪声监测结果及分析评价 (25)
5.4特征污染物监测结果及评价 (26)
5.5固体废物处理处置情况调查结果 (27)
5.6污染物总量控制核算 (28)
第六章环境风险防范措施检查及分析 (29)
6.1项目风险防范措施检查 (29)
6.2环境安全三级防范措施检查 (30)
6.3规范危险废物暂存场所防范措施检查 (31)
6.4罐区围堰、初期雨水、事故废水收集及导排系统检查 (31)
6.5各类设施防渗、防腐核查 (31)
第七章环境管理调查 (33)
7.1园区规划环评及项目产业定位核查 (33)
7.2环保机构设置和环保管理制度检查 (33)
7.3突发性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及环境风险应急物资检查 (34)
7.4污染物排放口规范化、污染物在线监测系统数据比对 (35)
7.5环保设施的管理、运行及维护检查 (36)
7.6厂区绿化检查 (36)
7.7环境监测计划落实情况 (37)
7.8环保投资核查 (38)
7.9施工期及试运行期扰民事件情况调查 (38)
7.10环境监理调查 (38)
山东省泰安市邮编7.11卫生防护距离和大气环境防护距离调查 (38)
第八章清洁生产 (39)
8.1 清洁生产分析标准 (39)
8.2 清洁生产水平结果 (39)
8.3建议 (41)
第九章环评批复落实情况 (42)
第十章公众意见调查 (44)
10.1调查目的 (44)
10.2调查方式、范围 (44)
10.3调查结果 (44)
10.4结论 (46)
第十一章验收结论与建议 (47)
11.1工程基本情况 (47)
11.2环保执行情况 (47)
11.3验收监测(调查)结果 (47)
11.4验收结论及建议 (49)
附件目录
泰安燊豪化工有限公司电石渣综合利用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调查)报告
前言
泰安燊豪化工有限公司注册资金500万元,位于泰安大汶口工业园,是一家民营企业。该公司租赁新矿集团泰山盐化工分公司热电厂(以下简称“盐化工热电厂”)内闲置场地建设电石渣综合利用项目。项目设计总占地8800平方米,建筑面积1672平方米,总投资541万元,其中环保投资40万元,主要建设生产车间两座,配套建设原料仓库、产品仓库、储罐区、办公室、事故水池、固废暂存间等,公用工程及食堂均依托盐化工热电厂。利用泰山盐化工分公司废电石渣、副产盐酸及周边企业生产的碳化氨水等生产氧化镁、氢氧化镁、氯化镁、氯化钙、碳酸钙、氨水等产品,其中氧化镁为外协生产。设计生产规模为氧化镁731.7t/a、碳酸钙3209.02t/a、副产氨水12939.53t/a、氯化钙8907.175t/a,氢氧化镁400t/a、氯化镁2000t/a。
泰安燊豪化工有限公司于2012年3月委托泰安市环境保护科学研究所编制了该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
泰安市环保局于2012年6月14日以泰环审[2012]31号文进行了环评批复。该工程于2012年7月开始建设,2015年2月建成,2015年3月23日投入试运行。项目实际占地8800平方米,建筑面积3501.16平方米。实际总投资521万元,其中环保投资48.5万元。实际建设内容与环评有所变更,主要建设了生产车间两座,配套建设原料及产品仓库、储罐区、办公室等辅助设施,实际生产规模为氢氧化镁400t/a、氯化镁2000t/a、氧化镁731.7t/a,其中氧化镁为外协生产。碳酸钙、氯化钙、氨水等产品生产设施不再建设。目前,该项目各设施运行正常,具备环境保护竣工验收监测条件。
受泰安燊豪化工有限公司委托,泰安市环境保护科学研究所环境监测中心承担了泰安燊豪化工有限公司电石渣综合利用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工作。按照《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1998]253号)及《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管理办法》(国家环境保护局令第13号,2001年12月11日)的要求和规定,根据建设单位所提供的有关资料,在现场勘察的基础上,制定了验收监测方案。泰安市环境保护科学研究所环境监测中心对泰安燊豪化工有限公司电石渣综合利用项目进行了废气、废水、噪声、固废全面监测及现场环境管理检查,编制了本验收监测(调查)报告。
项目组
2016年6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