丁⽼师讲规则系列进⾏到了第3期,每期都是我根据最近⽐较热门的规则讨论话题来确定题⽬,所以,如果您对某⽅⾯的规则问题感兴趣,可以给我留⾔,我会努⼒为您解答。
在昨天晚上CUBA西北赛区的⽐赛中,⽐赛进⾏到第四节只剩下14.1秒,裁判员的⼀次判罚,在⽹上引起了⼤家的热议,这个球究竟该如何判断呢,丁⽼师为您解读⼀下。
⾸先⼤家来看⼀下这个动图
丁⽼师先为⼤家描述⼀下当时的情形,绿⾊⾐服的是⼭西⼤学,⽩⾊⾐服的是郑州⼤学。⽐分为88:93,郑州⼤学落后5分,⽐赛时间还有14秒。郑州⼤学10号队员在前场准备掷球⼊界。
之后⽩队队员跑位想要接球,但跑位过程中与绿⾊20号队员发⽣⾝体接触,裁判员认定20号队员有拉⼈的动作,因此判罚了犯规。特别注意!!这⼀系列事情发⽣过程中,球始终在10号队员⼿中。
这是裁判员响哨之后准备去宣判前的画⾯,球始终都在10号队员⼿中,⼤家留意,这是关键点!
好,接下来我们看⼀下裁判员是如何宣判这次犯规的
裁判员为国际级裁判张鹏⽼师,他清楚地表⽰了⾃⼰的动作:⽩队,20号,拉⼈犯规,罚球2次。
好,事情的经过描述完了,下⾯我们来说⼀下其中蕴含的规则和道理。
我们先说⼀下第⼀部分球迷的争议,他们认为这个球是误判,应当判绿⾊20号技术犯规。
理由是什么呢?
根据篮球规则解释第37条,关于违反体育道德的犯规的解释
37-1陈述:在第四节和每⼀决胜期计时钟显⽰为2:00分钟或少于2:00分钟时(此案例中时间为距第四节⽐赛结束还有14秒),掷球⼊界的球位于场外,并且球还在裁判⼿上或者已置于掷球⼊界队员可处理时。如果此时⼀名场上防守队员制造⼀起对场上进攻队队队员的⾝体接触被宣判犯规,这是⼀起违反体育道德的犯规。
看到这⾥,我们会明⽩为什么有⼀部分球迷认为这球应该是判违反体育道德犯规了。
那我们再接着往下看
37-2举例:在⽐赛最后1分钟,还剩下最后53秒时,A1持球(此案例中10号)在⼿或球置于其可处理的位置,此时B2(此案例中20号)在场上对A2(此案例中5号)造成接触被宣判犯规。
B2为了阻⽌A2接球⽽拉⼈
技术犯规
解释:B2明显没有努⼒去打球,并且靠不允许时间重新开启⽽获得利益。⽆须先予以警告,应宣判违反体育道德的犯规。好,下⾯我说重点,也就是红⾊的字体!获得利益!
在郑⼤和⼭⼤的这场⽐赛⾥,当犯规发⽣的时候,⼭⼤领先郑⼤5分,作为领先者,他希望的⼀定是时间尽快⾛完,⽐赛结束,他们就可以取得胜利。他不需要依靠不允许时间重现开启⽽获得利益,因此,当值裁判员张鹏⽼师只吹罚了普通犯规。由于当时⼭西⼤学全队犯规次数已达5次,所以执⾏了有站位的两次罚球。
这样的话⼤家就应该明⽩了。
但是
如果当时是⼭西⼤学落后郑州⼤学,发⽣了同样的情况,就⼀定要宣判违反体育道德犯规!
既然讲到这⾥了,我们就把这⼀章具体说完,我们再举⼀些例⼦。
37-3举例:在⽐赛最后1分钟,还剩下最后53秒时,掷球⼊界队员A1持球在⼿或球置于A1可处理的位置,此时A2在场上对B2造成接触并宣判A2犯规。(这个案例我们可以想象为B2盯⼈贴防A2,A2为了获得接球位置,⽤⼿推开B2)
解释:A2未因被判⼀般犯规⽽获得利益。宣判A2侵⼈犯规,除⾮此接触为严重的⾝体接触应宣判违反体育道德的犯规。B队
获得在犯规发⽣的最近地点掷球⼊界的球权。
上⾯我们所说的都是球在掷球⼊界⼈⼿中的情况,还有⼀种情况,是球已经离开了掷球⼊界队员的⼿,这时候发⽣犯规该如何处理呢?
37-4陈述:在⽐分接近的⽐赛最后时间内,球离开掷球⼊界队员的⼿之后,防守队员为了要阻⽌⽐赛计时钟重新启动,对将要接球或已接球的进攻队员造成接触。这样的接触应⽴即宣判普通犯规,除⾮此接触为严重的⾝体接触应宣判违反体育道德的犯规或取消⽐赛资格的犯规。有利/⽆利原则不适⽤。
37-5举例:在⽐赛最后还剩1分02秒时,⽐分A83-B80。掷球⼊界中球已经离开掷球队员A1的⼿,此时B2对将要接球的A2造成接触。B2被宣判犯规。
解释:应⽴即宣判B2侵⼈犯规,除⾮裁判员判断B2接触的严重程度需要宣判违反体育道德的犯规或者取消⽐赛资格的犯规。
37-6举例:在⽐赛最后还剩1分02秒时,⽐分A83-B80。掷球⼊界中球已经离开掷球⼊界队员A1的⼿,此时A2对B2造成接触。A2被宣判犯规。
这个和37-3是相类似的情况,都是进攻队犯规,只是⼀个球离⼿,⼀个没离⼿。判罚结果相同。
解释:A2未因被判⼀般犯规⽽获得利益。⽴即宣判A2侵⼈犯规,除⾮此接触为严重的⾝体接触。B队获得在犯规发⽣的最近地点处掷球⼊界的球权。
还有最后⼀个例⼦,就是对并没有想要去接球的队员犯规。
37-7举例:在⽐赛最后还剩1分02秒时,⽐分A83-B80。掷球⼊界中球已经离开掷球队员A1的⼿,假设A3要去接球,此时在接界外球位置的另⼀个区域B2对A2造成接触。B2被宣判犯规。
解释:B2明显没有努⼒去打球,并且靠不允许时间重新开启⽽获得利益。⽆须先给予警告,应宣判违反体育道德的犯规。
说了这么多了,我们落到最后的重点,究竟什么是违反体育道德的犯规,在我没有看规则书之前,我和⼤部分的⼈想法都是⼀样的,认为只有很恶劣的动作才是违反体育道德犯规,其实不然,违反体育道德犯规的动作有很多,除了上⾯给⼤家说的那些,还有以下的内容
37.1.1违反体育道德的犯规是⾝体接触犯规,并且根据裁判员的判断,包含:
不在规则的精神和意图的范围内合法地试图去直接抢球(就是我们通常所说的动作是冲⼈去的,⽽不是冲球去的)野球场上你会听到的常见⽤语是:你想打球还是想打架?
在努⼒抢球中⼀名队员造成过分的、严重的⾝体接触。(例如锁喉之类的)
防守队员试图阻⽌⼀次快攻,从对⽅队员的⾝后或者侧⾯造成⾝体接触,并且在进攻队员和对⽅球篮之间没有防守队员。(俗称1打0)
在第四节和每⼀决胜期的最后2分钟,当掷球⼊界的球在界外并且仍在裁判员⼿中或掷球⼊界队员可处理时,防守队员对进攻队员造成⾝体接触。(也就是我们开篇介绍的内容)
37.1.2在整场⽐赛中,裁判员必须对违反体育道德的犯规解释⼀致并只判定其所作所为。
37.2罚则
37.2.1应给犯规队员登记⼀次违反体育道德的犯规
37.2.2应判给被犯规的队员执⾏罚球,以及随后:
在记录台对侧的中线延长线掷球⼊界。
在中圈跳球开始第1节。
应按下述原则判给若⼲罚球:
如果对没有做投篮动作的队员发⽣犯规2次罚球
如果对正在做投篮动作的队员发⽣犯规,如果球中篮应计得分并追加1次罚球
如果对正在做投篮动作的队员发⽣犯规,并且球未中篮,按照出⼿位置,给2次或3次罚球。
37.2.3当队员被登记2次违反体育道德的犯规时,剩下的⽐赛他应被取消⽐赛资格。
37.2.4如果队员在37.2.3项情况下被取消⽐赛资格,应只处罚违反体育道德的犯规的罚则,不追加取消⽐赛资格的罚则。
应当注意,在FIBA规则下,直⽩说就是我们平时会打的⽐赛中,技术犯规次数和违反体育道德犯规次数都要计算到个⼈总犯规次数和全队犯规次数中。个⼈犯规达5次就要被罚下了。
这⼀章算是写完了,丁⽼师还有话要说,就是希望⼤家都能多学习规则,这对于你打球会有很⼤的帮助。学习规则并不只是为了当裁判,在⽐赛中可以为你⾃⼰争取很⼤的利益。昨晚张鹏⽼师做出这个判罚的时候,估计郑⼤和⼭⼤的队员都没有想过其中蕴含的规则。但如果昨天的⼀幕发⽣在CBA赛场,估计教练员会去和裁判员理论理论。
另⼀⽅⾯就是我在微博写⽂章、发教学视频的感想。我⼀直认为,能够⽆私的与别⼈分享的知识才叫
知识,⽤来嘲笑别⼈,试图展现⾃⼰⽐别⼈懂得多的知识不叫知识,叫“⾃私“。我之前加⼊了⼀个篮球,⾥⾯有⼀些有资历有经验的裁判员,也有很多菜鸟裁判。有时候年轻⼈会向⽼师们提⼀些问题,希望得到提⾼,的确有很多裁判会提供帮助和建议,但有些⼈,提供的更多的是挖苦、嘲讽,动不动就说年轻⼈肤浅、不动脑,或者⼀些没什么意义的话,想想真的是挺没意思的。所以就退了。送给⼤家⼀句话:有些时候没必要合。
我希望⼤家⾃⼰都努⼒的去学习更多的知识,然后把它们分享给更多的⼈,这其实是让别⼈帮助你发现⾃⼰不⾜的好机会,⼈只有正视⾃⼰的不⾜,才能进⼀步提⾼。
⼈的⼀⽣,能帮助别⼈的机会并不多,如果有,请珍惜,并且不遗余⼒。因为帮别⼈就是帮⾃⼰,积善成德,消灾解难。感谢在我写这篇⽂章的过程中帮助我的⼏位裁判员朋友,抱歉在凌晨1点多还要打扰你们!
谢谢你能看完这篇⽂章,感谢!
发布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