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邱庆剑·
引言
人生有两件事无法避免:一是死亡,二是税收。
死亡虽然可怕,但大家都接受了,因为这是一种强制性的机制,不接受不行。税收不可怕,但大家都不太接受,虽然它也是一种强制性的机制。
税收是一种利益分配机制,国家和政府为你提供经营秩序的保障,理应从你的收益中分取一定比例。但是,很多人不这么认为,他们认为:钱是我“一个人”挣的。真是“一个人”吗?如果没有国家机器的保障,没有正常的经济秩序,你哪去挣钱,比如你开个店卖商品,可能还没开张,就被抢光了。
注册外资公司流程所以,税收是不可避免的,也是必须接受的。我们要做的,是如何在合法的范围内降低税负,并从心理上接受得快乐一些。电子工作出版社推出一本书,叫《节税工程——颠覆纳税筹划》,讲述了一种全新的理论和全新方法,它就是“节税工程”。这一新生事物,可以让你节税,并快乐地接受税收。笔者是该书作者,也是“节税工程”理论体系和方法的创始人。该书在“轻松会计网(www.abc8848)”社区上连载,各大书店有售。我们今天对此方法进行一个简单的介绍。
现状——
左手偷漏税一百,胆颤心惊
右手多缴税一千,浑然不知
不看不知道,一看吓一跳。企业税收现状让人惊心,也让人汗颜——
“两本账”成看家本领
偷漏税,在不少的企业中存在。
站在企业角度来说,这是一种“高收益”的行为,但同时,也是一种高风险的行为。偷漏税一旦东窗事发,偷的漏要补上,还将处于偷漏税额一至五倍的罚金。对于直接责任人(法人代表和财务负责人)还有牢狱之苦,处三至七年有期徒刑和一至五倍的,可谓是钞票和自由双双失去。
企业偷漏税行为花样百出,但最常见的是“两本账”,一本账是真实的,一本账是假的。假的给税务部门看,假账上面少列收入,达到少缴流转税的目的,多列支出,让企业“被亏损”,达到少缴和不缴所得税的目的。与之相应的,还要让企业“总盘子”显得小一些,连资产额也隐瞒一部分。当然,其他税种也有人偷,比如土地使用税,就是通过隐瞒土地实际使用面积来偷漏税,明明租了一百亩地开工厂,却只早报十亩。
我们在给企业做咨询时,常常碰到这样的情形:今天拿出一个报表来,营业收入少得可怜,营业成本高得离谱,利润更是微不足道甚至亏损严重。明天呢?又拿出一个报表,收入多,成本低,利润可观,资产状况良好。一了解,才知道前一个报表是给税务部门的,后一个报表是给银行的。在
税务局,企业要叫穷,以便少缴税,在银行,就要说自己有钱,甚至打肿脸充胖子,表明自己有偿还能力,以便贷款更容易。
我在这里要让企业老板和财务负责人思考两个问题:
1.这些税一定需要通过冒险去偷吗?
2.不偷税达不到少缴税的目的吗?
事实上,不偷税也可以达到少缴税的目的,何必去偷税漏税呢?
多缴税比偷漏税更普遍
说得夸张一点,现在百分之八十的企业,尤其是中小企业,都有不同程度的偷税漏税行为。但在这些企业中,百分之九十陷入了这样一种误区:左手在偷漏税,右手却在多缴税!而且,多缴税情况还相当普遍!我所在的四川川宇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曾经对一百家企业做过调研,我们惊奇地发现:偷漏税的企业只有25家,而多缴税的企业,却在75家以上!很多企业,多缴的税是偷漏税的好几倍!
为什么会偷漏税这个问题很好回答,那就是为了利益。但为什么又会多缴税呢?就不是利益问题了,而是智商问题!企业申报税上去,税务部门原则是照单全收,多缴了也不会退的,因为你根本就不具备退的条件。而你偷漏的,则是百分之百叫你补上,还判刑。多缴税,一是老板不懂,二是财务人员笨,所以说是智商问题。
举个例吧:某企业销售大型设备,这些设备是卖往西北地区油田,运输费很高,占到销售收入的20%。这家公司想方设法偷税,包括少列收入,多列成本等,每年偷税额有三至五百万元。但同时,这家企业却又在多缴税,多缴的税却高达两千四百万元。为什么呢?原来,他们是自办运输,运费从客户处收取后,也记入了“主营业务收入”,一并缴纳17%的增值税,这家公司某年销售收入近十多亿,运输收入两亿,运输收入缴的增值税高达三千四百万(2亿ⅹ17%=0.34亿)!其实,这个运输收入,是可以按照3%缴营业税的,17%和3%之间,可不是一点点差异啊,而是两千多万!按3%计算缴纳营业税是2亿ⅹ3%=0.06亿。这中间两千四百万的差额,就是多缴的税收!后来,在我们的建议之下,这家公司独立成立了一家运输公司,按3%纳营业税。
“左手偷税一百,右手多缴一千”,这就是智力成本!
企业家大多不是说财务的,他们不懂,情有可原。但财务负责人不懂,就无法原谅了。财务人员不懂,一方面是不肯钻研——反正老板也不懂,我没做好,他也不知道!另一方面,可能确实是他们未
想到好的方法。有一个财务经理有一次来听我们讲节税工程课,他听了后对我说:“原来我们一年多缴了好几千万啊!幸好今天老板没有来听课!”
左手偷漏税,胆颤心惊;右手多缴税,浑然不知!这应该成为历史
了。
专家——
闭门造车,“纳税筹划”穷途末路
税法改革,“筹划专家”措手不及
纳税筹划曾经风行全世界,但由于闭门造车者多,如今这一方法已经走到了尽头——
千篇一律,没有创新
关于纳税筹划的理论和图书,实在是多得让人有点无法忍受了。
更让人无法忍受的是,这些书的质量不尽人意,主要表现在三个方面:
(1)雷同。
走进书店,到税收书架前一看,眼花缭乱的,不懂的还以为纳税筹划知识已经丰富到无以复加的地步了。但是,懂的人翻开一看,每本书内容都差不多,只要是带着“纳税筹划”或类似字眼的图书,都介绍着几乎一模一样的概念、原理、平台、方法。这样的书,你买一百本不同作者写的回去,只有第一本你看得下去,因为其他的都好像是抄第一本的。
(2)筹划沦落为一种技术
真正做好纳税筹划,必须对企业经营管理各环节有非常深入的认识,能够从分析经营流程过程中到降低税负的突破口。与其说纳税筹划是财税人员的事情,不如说它是管理人员的事情,与其说纳税筹划图书是节税书,不如说它是管理书。
纳税筹划是一种管理思想。然而,一本又一本纳税筹划书,却让这一思想沦落为一种技术了。翻开一本厚达五六百页的纳税筹划图书,提炼一下的话,内容不会超过五页纸。因为这样的图书翻来覆去讲的就是几种切入点,几种技术。这些切入点和技术,再简单不过了,切入点如税基切入、税率切入、税收优惠切入、纳税主体切入等,技术则如分离技术、转嫁技术、缓缴技术、抵免技术等。
(3)脱离实际
把一种复杂的管理思想,总结为几个简单的切入点和几种技术,本来是一件好事情,这样有利于思想的传播,有利于更多普通工作者掌握并运用。
然而,写这些书的纳税筹划专家们却走入了另一种歧途:为总结而总结,远远脱离实际,根本不实用。
2009年6月,我所在的四川川宇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做过一次不具名的纳税情况调查,调查结果让人啼笑皆非。99%的财税人员读过纳税筹划方面的图书,其中80%的人至少购买过一本纳税筹划图书,但是,在接受调查的人中间,98%的人根本不认可书中的方法。
面对这种“学不致用”的现象,我们在网上进行了交流,有很多财税人员参与了对话。下面是典型的对话:
——问:“你不使用纳税筹划方法,那怎么实现节税呢?”
——答:“偷税啊,偷税来得简单,立竿见影,而且效果显著。纳税筹划?筹划下来节的税,还不够人工工资!”
——问:“偷税不是要受到处罚吗?”
——答:“有几个税务人员认真查了?他们
是不容易发现的,即使发现了,老板会去处理的。”
——问:“纳税筹划方法那么多,应该有很多可选择的方法啊,偷税毕竟是危险的,为什么不筹划呢?”
——答:“方法?哈哈!那都是专家们写出来骗钱的,那些专家在大学教书,什么是企业管理,他们根本不懂!他们的书,看上去很美,翻开也爽心悦目,但一到要用时,才发现离我们的工作十万八千里!”
(4)与新税法脱节
这本来不该是专家们犯的错误,因为专家们就是天天研究理论的,包括对税收法规的研究。然而,犯这种错误的专家却不少。
大家知道,近几年我国税法变化很大,尤其是所得税法变化,内资外资企业所得税并轨,取消多项优惠。我进书店时,如果买税收方面的书,我都尽量买2009年新出的,但就是2009年6月以后出版的,很多书都还在按老税法讲筹划,这些书的作者大名鼎鼎,出版社也是国内一流的经管社。买到这样的“过时的新书”,只能说专家们在忽悠读者。
有相当多的专家,正在闭门写书时,新税法出台了他们却不知道,甚至出台很久了也不知道。待知道时,书已经成稿了。税法变动太大,书稿修改太难,另外写一本太累,已经写出来的不换成银子又不心甘,于是就出现了忽悠读者的事情。
新税法让专家们措手不及
我曾经多次呼吁“拯救纳税筹划”。其第一个原因是新税法出台让纳税筹划专家们措手不及。
原来设立虚假外商投资企业可以享受税收优惠,专家们便帮助企业老板变着花样设立外资企业,明明是老板自己的钱,汇到国外再汇回来,就成外资了。新企业所得税法统一了纳税人身份和税收待遇,使得以往常见的内资企业通过各种方式设立虚假外商投资企业的避税手段失效。那些已经在香港、开曼岛、新加坡等国际避税地注册公司的老板到专家,求教新方法,专家们也拿不出主意,只好说:那就转型吧!于是,近一两年里,很多外资企业纷纷脱掉外套,转为内资企业。有些因为投资年限没到,转不了的就只好硬撑着,同时新设一家内资企业,把业务转到新公司,让“老外”的企业成一个空壳。
在旧的税法体系下,新设企业在选择登记注册地点时,往往首先考虑经济特区、经济开发区和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等地点。这些地区往往能享受到l5%甚至于更优惠的所得税税率政策。有的企业虽然没有将总部注册在这些区域,但通过在经济特区、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开办独立核算的分支机构,然后通过关联交易等手段将利润转移到低税区,达到少交所得税的目的。新税法立法思想变化很大,将税收优惠政策从“区域优惠为主”调整为以“产
业优惠为主、区域优惠为辅”,税率的地区差异基本消失。这也是让纳税筹划专家们的书变成废纸的重
要原因。
新办企业优惠取消,原来利用“几免几减半”政策,重复注册新企业或者人为推迟获利年度的节税方法,也失去了用武之地。
转嫁,是纳税筹划图书中介绍的一种重要技术。这一技术的基础就是关联企业。关联企业间通过非正常的资产交易、劳务供给、技术转让、资金融通等手段人为调节收入、费用来转移利润,将高税负的企业制造成“亏损”,从而达到减少所得税的目的。新企业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特设“特别纳税调整”,对防止纳税人通过关联方转让定价作了明确规定,企业纳税申报时,应附送年度关联业务往来报告表;税务机关在进行关联业务调查时,企业应当按照规定提供相关资料,否则,税务机关有权依法核定其应纳税所得额。这一法规出台,让“转嫁”难度加大,不少筹划人员显得束手无策。
部分专家只会“捏气球”
我曾经遇到过一些人,号称是纳税筹划专家,但深入一接触,才发现他们是“捏气球的专家”。而且,这类人还不少。他们对企业经营没有一个全局认识,只知道从局部想办法,只知道就技术论技术,无法从整体税负上去考虑降低。
为什么说他们捏气球呢?企业在他们手里,是一个气球,他看到这里税负高了——鼓起来了,就用力捏下去,的确是捏下去了,但另外的地方却又鼓起来了。
典型的例子是应用“缓税技术”,把今天鼓起的地方按下去,让它明天鼓起来。今天按下去明天鼓起来实现缓纳税,至少缓解了当前资金压力,但是,明天鼓起来时,就一定按得下去吗?我曾经碰到两个堪称经典的筹划笑话:某老板觉得税缴得太多了,到某专家。专家看了看账,建议他们把收入挂到往来账中去,比如挂“预收账款”,暂时不确认收入。专家也算做得仔细,还专门帮企业改写了销售合同,让销售行为看起来的的确确是分期收款,并且收入确认时间也还过得去(这事实上是隐瞒收入,是偷税)。问题是暂时解决了,但一年后,企业老板和财务人员却苦不堪言,“预收账款”挂的巨额数字,成了包袱,原来的进项增值税发票均已经抵扣,现在要消化这笔挂账,又哪来进项增值税发票呢?无奈之下,财务人员只好离职一走了之,把烂摊子丢给新来的。可新来的财务经理,还得面临这个问题。
另外一种常见的“捏气球”,就是一个税种少缴了,另一个税种却多缴了。比如,某纳税筹划人员实施“转嫁技术”,在关联企业之间转嫁所得税,却让其中一个关键企业增值税剧增,而这家企业可取得的
发布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