冯绍峰赵丽颖离婚协议书
甲方:冯绍峰
身份证号码:XXXXXXXXXXXXXXXXXX
乙方:赵丽颖
身份证号码:XXXXXXXXXXXXXXXXXX
鉴于甲方与乙方自XXXX年XX月XX日结婚以来,经过双方的慎重思考和充分沟通,决定以友好协商的方式解除夫妻关系,并达成如下离婚协议:
第一条 分割财产
1.1 甲方和乙方同意公平分割婚姻期间所获取的共同财产,包括但不限于以下财产:房产、车辆、存款、股票及其他无形财产。
1.2 分割财产的具体办法如下:
  (1)甲方和乙方应当详细清单共同财产的具体项目和数量;
  (2)根据清单,双方按照比例共同分割财产;
  (3)双方在分割财产过程中保持互信、友好合作的原则,推动分割工作的顺利进行。
1.3 双方分割财产后,各自对所得财产享有完全所有权,不再单独对对方提出财产要求。
第二条 子女抚养权
赵丽颖叫冯绍峰二叔2.1 甲方和乙方同意共同行使对孩子的监护权,共同承担子女的抚养义务,并尊重孩子的意愿,以孩子的利益为底线。
2.2 婚姻解除后,双方应就孩子的监护权、抚养费用、亲子探望等问题达成一致意见,并向有关部门进行登记和备案。
第三条 赡养费
3.1 对于已经出生的孩子,甲方和乙方同意按照法律规定和经济能力,共同支付孩子的赡养费用。
3.2 根据双方的经济状况,双方同意每月支付赡养费XXXX元,并通过银行转账等形式进行支付。
3.3 孩子年满十八岁或者结婚、独立生活时,赡养费的支付义务终止。
第四条 婚姻解除后的关系处理
4.1 甲方和乙方同意尊重彼此的隐私,并在离婚后不干涉对方的私人生活。
4.2 甲方和乙方同意在亲友、媒体和社交平台上保持克制,不对对方进行人身攻击和造谣诽谤。
第五条 离婚程序及其他约定
5.1 双方同意以友好、和平方式解决离婚事宜,并在XXX市人民法院办理离婚登记手续。
5.2 本协议一式两份,甲方和乙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效力。
5.3 本协议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至离婚登记完成之日终止。
甲方(签字):      乙方(签字):
日期:              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