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务、专项分包合同条款
签订注意事项
1、抬头
分包商名称,签订合同一定要明确双方单位的名称,并与双方合同末尾用印的公章名称、付(收)款主体、税务发票主体对应。
2、末尾
合同末尾处甲乙双方需由各自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公司行政印章或合同专用章。并明确合同签订时间及合同签订地点。
3、附件
(1)签订合同时,一定要将分包商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及委托代理人授权委托书、身份证复印件、资质证书复印件、安全生产许可证复印件等证件附在合同后面,并签订《总分包安全责任书》;(2)合同履行完毕后,及时要求供应商出具《款项结清证明》,避免发生恶意诉讼讨要款项行为。
4、分包工程范围
项目部签订合同时一定要明确工程分包范围,写明是那几栋楼,哪几个部位进行施工,避免合同签订后因合同分包范围不明确造成最终无法结算。
5、分包工程内容
项目部签订合同时对于分包工程的具体内容普遍不进行约定,但是最终的结算是按实际施工量来进行结算的,因此项目部一定要在合同中明确分包工程的工序或者分包工程的具体施工内容。
6、工程质量要求及验收标准
项目部需明确工程质量标准及验收标准,一旦出现质量问题,可根据上述标准向分包单位进行处罚,确保整体工程质量。
7、工期要求
分包合同中对于分包单位的进场时间、施工节点、完工时间需进行明确,同时在合同中约定工期延误的处罚措施,可督促分包单位按时完工,避免由于专项工程的延误耽误整个工程的进度。
8、价款及支付
合同中需明确整个分包工程的单价,如分包作业种类多的,可以将各项分包
签合同注意事项作业的单价、数量、质量、技术标准以书面形式作为合同附件明确。
9、安全要求和环保要求
分包单位进场施工,需明确约定工人的安全教育责任及各项安全规范,同时在条款中明确安全事故责任及经济损失的承担方式。注意:此项条款中一定要约定施工过程中乙方发生的所有安全事故责任及经济损失由分包单位自行承担。
11、双方的权利义务
由于分包单位进场施工后,必然会与总包单位的施工发生交集,因此在合同签订时一定要明确总分包单位的权利义务,避免施工过程中互相推诿责任。12、质量保修
签订合同时项目部应根据相关法律规定,明确单项工程的质量保修期限,同时在工程价款中留5%-10%作为质量保修金,对分包工程的质量进行约束。13、争议解决
项目部签订合同时一定要将工程所在地人民法院作为合同争议解决地点,如条件允许,也可约定五建公司所在地(即西安市雁塔区人民法院)作为争议解决地。
14、违约责任
分包工程中违约主要集中在工期、质量,因此项目部在签订合同时一定要明确工期延误的处罚金额及质量出现问题后返工费用的承担及因返工造成的总包单位工期延误的损失由分包单位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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