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务派遣工的个税由谁申报
  劳务派遣工个税谁申报
  劳务派遣员工的薪资是由用人单位申报个人所得税。劳动派遣员工是与用人单位之间建立劳动关系,而不是用工单位。其薪资发放是由用人单位支付的,个税也是由用人单位代缴的。
  法律依据:《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十五条 用人单位不得克扣劳动者工资。有下列情况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代扣劳动者工资:
个人所得税怎么征收
  (1)用人单位代扣代缴的个人所得税;
  (2)用人单位代扣代缴的应由劳动者个人负担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用;
  (3)法院判决、裁定中要求代扣的抚养费、赡养费;
  (4)法律、法规规定可以从劳动者工资中扣除的其他费用。
  劳务派遣人员工资怎么申报个税系统
  劳务派遣人员需要在个税系统申报的工资,有以下步骤:
  1、在其雇主处,劳务派遣人员需要提供本人的身份证明和本人的居民身份证,在本人的居民身份证上填写完整的申报信息。另外,在劳动者、雇主及派遣机构之间还需要签订三方合同,合同内容应该含有劳务派遣人员的收入信息;
  2、在派遣机构处,需要办理劳务派遣人员个税申报相关手续,包括开具劳务派遣人员发放的相关证明、填写申报表格,同时需要收集劳务派遣人员所需要的增值税发票以及其他任何可动用于个税减免的证明文件;
  3、将完成申报的个税表格及证明文件交至当地税务局,作为税务机关审核的依据,以验证该劳务派遣人员的工资情况,并对其缴纳个税的情况形成一份完整的档案记录。
  派员工到异地施工,个人所得税应在哪里申报?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建筑安装业跨省异地工程作业人员个人所得税征收管理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5年第52号)规定:
  一、总承包企业、分承包企业派驻跨省异地工程项目的管理人员、技术人员和其他工作人员在异地工作期间的工资、薪金所得个人所得税,由总承包企业、分承包企业依法代扣代缴并向工程作业所在地税务机关申报缴纳。
  总承包企业和分承包企业通过劳务派遣公司聘用劳务人员跨省异地工作期间的工资、薪金所得个人所得税,由劳务派遣公司依法代扣代缴并向工程作业所在地税务机关申报缴纳。
  二、跨省异地施工单位应就其所支付的工程作业人员工资、薪金所得,向工程作业所在地税务机关办理全员全额扣缴明细申报。凡实行全员全额扣缴明细申报的,工程作业所在地税务机关不得核定征收个人所得税。
  四、建筑安装业省内异地施工作业人员个人所得税征收管理参照本公告执行。
  劳务工和正式工的区别
  劳务派遣工和正式工最大的区别就是签署劳动合同的单位不同。正式员工是直接与工作企业签订劳动合同。而派遣工是与派遣公司签订劳动合同,派遣员工与用工企业没有劳动关系的。它们的待遇也是有差别的,在没有实行同工同酬时派遣工的待遇比正式工的少了很
多。在实行劳务派遣同工同酬之后,两者的待遇几乎是相同的。
  人才派遣是指由人才派遣公司与劳务工订立劳动合同,然后把它派遣到需要用工的企业上班。企业需要支付劳务公司一定的服务费用,劳务员工的劳动合同关系存在于派遣机构与派遣工之间,但劳动力给付的事实则发生于派遣劳工与要派企业之间。而劳务派遣工就是人才派遣公司派遣到企业工作的员工。
  正式工指与用工企业签订劳动合同,还有与用人企业存在劳动关系的员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