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房补贴会计分录怎么做-需要缴税吗-发放原则
当各单位收到企业拨入的住房补贴时:借:银行存款,贷:拨入经费、财政补助收入——拨入住房改革支出经费(提租补贴);当各单位发放给职工住房补贴时:借:经费支出、事业支出——补助工资(提租补贴),贷:银行存款。
 
  一、当各单位收到企业拨入的住房补贴时
  借:银行存款
  贷:拨入经费、财政补助收入——拨入住房改革支出经费(提租补贴)
  二、当各单位发放给职工住房补贴时
  借:经费支出、事业支出——补助工资(提租补贴)
  贷:银行存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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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三、各单位发放退休人员住房补贴时
  借:经费支出、事业支出——社会保证费(提租补贴)
  贷:银行存款
  财政补助收入是指事业单位按照核定的部门预算经费申报关系从财政部门和主管部门取得的各类事业经费,是事业单位取得的预算内财政性资金补助。
  包括事业单位从财政部门领取的无须单独报账的预算内资金。
  (1)主管部门或上级单位利用非财政补助资金,如事业收入、经营收入或附属单位缴款补助附属单位的正常业务的资金,应作为附属单位的上级补助收入,不能作为财政补助收入;
  (2)拨入的财政补助限定专门用途且要求事业单位单独核算并报账时,不能作为该事业单位的财政补助收入,而应作为拨入专款;
  (3)国家对事业单位的基本建设投资不包括在财政补助收入中。
    2住房补贴必须要缴税吗
  依据规定,取得的住房补贴,应按“其他所得〞项目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适用税率20%。
  依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住房公积金医疗保险金养老保险金征收个人所得税问题的通知》(财税字[1997]144号)规定,企业以现金形式发给个人的住房补贴、医疗补助费,应全额计入领取人的当期工资、薪金收入计征个人所得税。但对外籍个人以实报实销形式取得的住房补贴,仍按照《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个人所得税假设干政策问题的通知》(财税字[1994]20号)的法规,暂免征收个人所得税。
  其中财税字[1994]20号文件明确规定,以下所得,暂免征收个人所得税:(一)外籍个人以非现金形式或实报实销形式取得的住房补贴、伙食补贴、搬迁费、洗衣费。
  因此,关于企业发放给个人的住房补贴,应计入个人工资薪金所得,计算缴纳个税;关于外籍个人以非现金形式或实报实销形式取得的住房补贴,可免征个税。
    3住房补贴的发放原则
  住房补贴是指国家行政机关、事业单位对无住房职工或住房面积未达到规定标准的职工,
发放的现金补贴。
  住房补贴发放的 原则是:保持效率优先,兼顾公平的原则,由各地政府依据当地经济适用住房平均价格、平均工资,以及职工应享有的住房面积等因素具体确定。
  补贴对象:
  企事业单位的住房补贴发放的 对象是职工。目前,经济发达地方的行政机关和事业单位已经实施,企业依据自身的条件参照执行,经济欠发展的地区还无法实施。
  已按房改优惠政策购买了规定面积标准住房的职工不享受住房补贴;承租公有住房的职工在自愿退出所租住的住房后,可以享受住房补贴。职工住房面积未达到规定标准的住房补贴办法和职工住房面积标准按地方政府规定施行。
  补贴形式:
  住房补贴的资金来源主要有三大块:一是国家下拨的建房资金;二是单位售房资金;三是单位多种渠道筹集的资金。发放住房补贴的基本形式有:一次性住房补贴、基本补贴加一次性补贴和按月补贴等三种形式。
  (1)一次性补贴方式,主要针对无房的老职工,在职工购房时一次性发放。
  (2)基本补贴加一次性补贴方式,按一般职工住房面积标准,逐步发放基本补贴,各级干部与一般职工因住房补贴面积标准之差形成的差额,在购房时一次性发放。
  (3)按月补贴方式,主要针对新职工,在住房补贴发放年限内,按月计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