营改增邮政代开范围
一、代开对象:
未在国税局办理税务登记的自然人。已办理税务登记的 纳税人不得在邮政代开普通发票。
二、代开范围:
除销售二手房和其他个人出租不动产外的其他行业。
三、新营改增范围:
涉及行业:建筑业、房地产业、金融业、生活服务业
(一)建筑服务
1、工程服务。是指新建、改建各种建筑物、构筑物的 工程作业,包括与建筑物相连的各种设备或者支柱、操作平 台的安装或者装设工程作业,以及各种窑炉和金属结构工程 作业。
2、安装服务。是指生产设备、动力设备、起重设备、 运输设备、传动设备、医疗实验设备以及其他各种设备、设 施的装配、安置工程作业,包括与被安装设备相连的工作台、 梯子、栏杆的装设工程作业,以及被安装设备的绝缘、防腐、 保温、油漆等工程作业。
固定电话、有线电视、宽带、水、电、燃气、暖气等经营者 向用户收取的安装费、初装费、开户费、扩容费以及类似收 费。
3、修缮服务,是指对建筑物、构筑物进行修补、加固、 养护、改善,使之恢复原来的使用价值或者延长其使用期限 的工程作业。
4、装饰服务,是指对建筑物、构筑物进行修饰装修, 使之美观或者具有特定用途的工程作业。
5、其他建筑服务,是指上列工程作业之外的各种工程 作业服务,如钻进、拆除建筑物或者构筑物、平整土地、园 林绿化、疏浚(不包括航道疏浚)、建筑物平移、搭脚手架、 爆破
、矿山穿孔、表面附着物(包括岩层、土层、沙层等) 剥离和清理等工程作业。
(二)金融服务
是指经营金融保险的业务活动。包括贷款服务、直接收 费金融服务、保险服务和金融商品转让。
(三)生活服务
是指为满足城乡居民日常生活需求提供的各类服务活 动。包括文化体育服务、教育医疗服务、旅游娱乐服务、餐 饮住宿服务、居民日常服务和其他生活服务。
1、文化体育服务。包括:文艺创作、文艺表演、文化 比赛、图书借阅、档案管理、文物保护、举办宗教活动、科 技活动、文化活动,提供游览场所;组织举办体育比赛、体 育表演、体育活动以及提供体育训练、指导、管理的业务活 动。
2、教育医疗服务。包括:提供学历教育服务、非学历 教育服务、教育辅助服务,如学前教育、各类培训、演讲、 讲座、报告会、教育测评、考试、招生等;医疗服务是指提 供医学
检查、诊断、、康复、预防、保健、接生、计划 生育、防疫服务以及与这些服务有关的提供药品、医用材料 器具、救护车、病房住宿和伙食的业务。
3、旅游娱乐服务。包括旅行社、歌厅、舞厅、夜总会、 酒吧、台球、高尔夫球、保龄球、游艺等。
4、餐饮住宿服务。包括餐馆酒店等提供的饮食住宿服 务。
5、居民日常服务。包括市容市政管理、家政、婚庆、 养老、殡葬、照料护理、救助救济、美容美发、按摩、桑拿、 氧吧、足疗、沐浴、洗染、摄影扩印等服务。
(四)房地产业
包括销售不动产和不动产租赁服务。
销售不动产是指销售住宅、商业营业用房、办公楼等可 供居住、工作或者进行其他活动的建造物。构筑物,包括道 路、桥梁、隧道、水坝等建造物。
四、新营改增免税项目(不得开具)
(一)托儿所、幼儿园提供的保育和教育服务。
(二)养老机构提供的养老服务。
(三)残疾人福利机构提供的育养服务。
(四)婚姻介绍服务。
(五)殡葬服务。
(六)残疾人员本人为社会提供的服务。
(七)医疗机构提供的医疗服务。
(八)从事学历教育的学校提供的教育服务。
邮政小额贷款条件(九)学生勤工俭学提供的服务。
(十)农业机耕、排灌、病虫害防治、植物保护、农牧 保险以及相关技术培训业务,家禽、牲畜、水生动物的配种 和疾病防治。
(十一)纪念馆、博物馆、文化馆、文物保护单位管理 机构、美术馆、展览馆、书画院、图书馆在自己的场所提供 文化体育服务取得的第一道门票收入。
(十二)寺院、宫观、清真寺和教堂举办文化、宗教活 动的门票收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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