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日快乐阅读:有时,我们总是感到自己的生活不够幸福,不如人家的日子过得那样滋润甜美,还常常拿别人家的幸福作榜样,去寻自己的幸福。“榜样的力量是无穷的”,可是,到头来,我们会发现,惟独这人追人寻、人见人爱的幸福,没有榜样,常常是求而不得,甚至徒生烦恼。幸福是什么?**给出的答案是“使人心情舒畅的境遇和生活”。但是,同样的“境遇和生活”,不同人却有不同的感觉。乞丐得到一顿饱饭,心情会很舒畅,感到幸福降临;不说一顿饱饭,就是一桌山珍海味,在大款大腕那里,大概也激不起一点快乐的心情吧?作家史铁生的境遇,很让我们同情,他不幸患有**症,但他说:“生病的经验是一步步懂得满足。发烧了,才知道不发烧的日子多么清爽。”并说:“终于醒悟,其实每时每刻我们都是幸运的。”我们身体还算健康的人,能体验到不发烧,也是一种幸福吗?会把幸福的底线放得这样低吗?
其实,词典给出的幸福答案是不大准确的。即使同一境遇,人们对幸福的理解也是钱差万别的。生活在大体相似的环境里,一百个人眼中的幸福观,或许还不止一百个呢,有时同一个人,不同的时期就有不同的幸福观。幸福观的模糊,对幸福理解的个性化,这大概也告诉我们:幸福,没有模式;幸福,没有榜样。
幸福,没有榜样。梁**这样说,“幸福与快乐,是在心里,不假外求。求即往往不得。”一位远房的侄女,日子本来过得很快活。一次同学聚会,看一位当处长的同学,居有豪宅,出有宝马,很是羡慕人家的幸福生活,抱怨自己的男人只会教书,不会捞钱。原有的快乐
也因寻幸福的榜样,而逃之夭夭。
还有,我们眼中的别人的幸福,有时并不是那么一回事。我们常常喜欢用世俗的眼光看别人的幸福,常常认为有权势,有财富,有显赫的名声,有骄人的业绩,就会有幸福,有舒心的日子。其实,幸福有时恰恰与权势、与财富离得很远,与名声与业绩也并不怎么亲近。侄女那个同学,近日,婚外恋闹得沸沸扬扬,幸福显然并不在他家。孟德斯鸠好像说过这样一句话:如果你仅仅希望幸福,这不难做到;但期望像别人那样幸福,这总是难于做到,因为我们认为别人会比实际更幸福。
“幸福的家庭都是一样的”,然而,每个人对幸福的感悟又各有各的不同。这大概与人们的不同追求有关。勇敢的人,追求刺激,冒着生命危险或是攀登高山,或是漂游湍流,感到是种幸福;沉静的人,喜欢安闲,甘愿生活寂寞,或是一部《庄子》,或是一首古曲,也会心中溢满快乐。伟大的哲学家康德,把人生的追求归结为:“我是谁?我要干什么?我能干什么?我如何去干?”幸福大概就是对这些问题的回答。能行风行风,能行雨行雨;能运筹帷幄,可当经理;有一身力气,蹬起三轮车也有歌声相伴。幸福,其实只是一种感觉,自己做了自己能做的事,感到活着是多么有意思,人生是多么美好,你感觉到了,你便拥有幸福,这和他人的评论毫不相干。
幸福,完全在于自己,自己有个真实的人生,对自己的人生尽力了,负责了,对得起社会,对得起父母与妻子儿女,就是充实的人生,快乐的人生。心存快乐,就是幸福。
摘要:随着社会的不断发展与进步,社会中产生的关系越来越复杂,尤其是在婚姻关系极其不稳定的情形下,社会整体看起来非常多变。为了维护家庭内部关系的和谐,离婚冷静期制度的实施很大程度上推动了现代社会的稳定发展。凡事都有利弊,离婚冷静期的存在也自然而言受到了学者的支持与一些批评。
关键词:冷静期家庭内部社会
家庭这一概念很早就产生了,也正是众多的家庭组合成了社会。为了维护社会的和谐发展,家庭的稳定至关重要。夫妻之间的关系一旦不稳定,那么将会产生蝴蝶效应,影响社会的平稳运行。因此离婚冷静期的出现,为社会关系带来了不一样的变化。
一、离婚冷静期制度的历史发展
首先,离婚冷静期这一概念并不是我国所独创的,譬如:加拿大法律中有相关规定,婚姻破裂且分居一年,准许办理离婚手续;美国法律中规定,需要六个月的等候起才可以进一步办理离婚手续;英国法律规定婚姻当事人双方需要在作出离婚的意思表示后的九个月内进行反思和考虑,经过深思熟虑才准予离婚;韩**国法**律也是有大概三个月的思考时间才允许离婚。由此可见,离婚冷静期制度的存在具有较强的实践性。
所谓离婚冷静期,是指在夫妻双方选择离婚时,政府强制要求双方暂时分开考虑清楚后再行决定是否准予离婚。这一制度的提出在社
会中产生巨大的波澜。自2008年《建立婚姻辅导制度》的**产生以来,我国开始重视这一制度的作用,并逐渐推动了该制度的法制化和实践化。
二、离婚冷静期制度的“利”
(一)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首谈离婚冷静期,必不可缺的一大优点就是这一制度可以维护社会的和谐稳定。社会的发展离不开社会中的每一份子,如果家庭关系不能得到很好的处理,社会的发展也会受到阻碍。如果双方当事人想离婚就离婚,那么会加剧社会的变动,让家庭环境处在一个动乱的状态下,从而不利于社会的整体健康发展,也正是冷静期制度给予了夫妻双方一定时间进行思考,从最严谨的角度看待双方的夫妻关系,考虑到深层次的家庭责任感,这一制度才展现出其维护社会稳定的强大功能。
(二)促进家庭内部关系健康
家庭是社会的组成细胞,因此家庭内部的稳定才能够进一步带来社会上的和谐。离婚冷静期制度的出现让夫妻双方在考虑离婚的时候,进一步思考两个家庭的关系,离婚涉及到的不是两个人,而是两个家庭,
离婚不是过家家,可以随便改变自己的想法,不顾事态发展的后果。这样的不理智不成熟的行为不应该是一个合格的成年人作出的,因此离婚冷静期制度给予当事人双方足够的期限去平复自己的心情,看到离婚背后涉及到的方方面面,这样一来离婚率会显著降低,家庭內部关系也可以得到改善。
(三)谨慎对待夫妻关系闪婚的意思
如今的社会在不断的快速发展,这也导致社会中的个人都追求速度,往往不能将一件事情考虑周全。当下面临许多的“闪婚”一族,相应也产生了“闪离”一族。这样的婚姻关系就像游戏一样,在双方稍微出现一点矛盾时,都会选择解除婚姻关系,而不是去解决矛盾。一般在提出离婚的当事人身上,往往会出现离婚半个月,十分后悔当时的决定,然后在去相关部门办理复婚手续。这样不仅会加重相关机关的工作任务,而且不利于社会和谐,夫妻之间的关系也会因此变得更加复杂。因此,在当下申请离婚的夫妻关系中,当事人需要一定的时间去思考,去权衡利弊。因此在离婚冷静期制度实施以后,夫妻关系得到更加谨慎的对待,也正是这样才彰显出该制度存在的意义与价值。
三、离婚冷静期制度的“弊”及相关建议
(一)离婚冷静期针对的具体对象
首先需要明确的一点就是:离婚冷静期制度针对的对象不是那些长期受到家庭暴力的当事人,它仅仅只
能针对一些冲动型离婚的特定人。对冲动型离婚的当事人来说,他们的心情波动较大,在提出离婚时往往不能有一个成熟的想法,因此很多时候都会在离婚之后反悔,增添相关机关的工作量。因此离婚冷静期制度的出现可以让冲动型的离婚有一定的思考期限,更好的挽回那些值得挽回的婚姻。
(二)细化离婚冷静期制度的规定
法律法规的统一规定不会带来全国普遍的统一,尤其是在经济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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