存货跌价准备是会计核算中的一个重要概念。当企业的存货价值低于其购入或制造成本时,企业需要向利润表上提取存货跌价准备,以反映出存货的实际价值,以免影响企业的财务健康状况。本文将围绕存货跌价准备政策的适用条件进行详细阐述,帮助读者更好地掌握相关知识。
一、存货的定义
在企业会计中,存货是指企业为了销售或加工而持有的商品、材料或半成品等。一般分为原材料、在产品和成品三种类型。其中,原材料是指尚未开始生产加工的物资,如钢材、铁矿石等;在产品是指已经进行了一定加工,但还不能直接以成品出售的物品,如半成品、已完成质检但未售出的成品等;成品是指通过产品加工完成的、可以直接销售的商品。
二、存货跌价准备的概念
当企业的存货市场价格低于其成本时,为了反映存货的实际价值,企业需按照其实际成本减值,将其价值调减至市场价值,此时需计提存货跌价准备。还有一些情况不需要计提存货跌价
准备,如有明确的替代市场或现货期货市场成交价等可作为准确价值的则不计提存货跌价准备。
三、存货跌价准备的政策适用条件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对存货跌价准备的规定,企业应根据实际情况判断是否需要计提存货跌价准备,具体适用条件如下:
1.存货在持有时已经发生丧失;
2.存货目前的市场价格低于其购入/制造成本;
3.存货的实际市场价值已经确定无法回升的;
存货跌价准备 4.存货跌价的原因与企业自身经营无关,如市场竞争状况、自然灾害等;
5.企业已经采取以减少库存、提高产品质量等措施使存货的市场价值回升无望;
6.未能按约定时间或条件获得客户接受已备好其他类似或替代的产品及淘汰资产取代存货。
四、存货跌价准备计提方法
计提存货跌价准备时,需按照以下方法进行:
1.确定存货的实际净值,即实际购入/制造成本与当前市价的差额;
2.根据存货跌价准备计提政策的要求,计提存货跌价准备;
3.在资产负债表中体现存货跌价准备的金额,并同时在利润表上反映。
总之,存货跌价准备的政策适用条件比较严格,企业在使用存货跌价准备时需要慎重考虑。企业应保证计提存货跌价准备时具有可靠和可证明的数据和信息,并严格履行税法、财务制度等监管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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