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什么要计提固定资产减值准备。他与计提
应收账款坏账准备与存货跌价准备有什么
区别?
计提固定资产减值准备的根本是体现了谨慎性的原则,是由于入帐价值低于市价所致,从这点来说跟存货跌价准备相仿。而计提的坏账准备是结合某项应收款项的回收可能性的机率大小而定,通常有应收账款余额百分比法、账龄分析法等。不需要。
企业的预付账款不得计提减值准备。但是,如果有确凿的证据表明企业预付账款的性质已经发生改变,或者因供货单位破产、撤销等原因已经无望再收到所购货物的,应将原计入预付账款的金额转入其他应收款,并按规定计提坏账准备。
计提折旧和固定资产减值准备有什么区别和联系:
《企业会计准则——固定资产》(2002年1月1日起施行)为固定资产折旧作出明确定义:“折旧,
指在固定资产的使用寿命内,按照确定的方法对应计折旧额进行的系统分摊。其中,应计折旧额,指应当计提折旧的固定资产的原价扣除其预计净残值后的余额,如果已对固定资产计提减值准备,还应当扣除已计提的固定资产减值准备累计金额。”固定资产的净残值在计算折旧额时可以预先扣除,而计提的固定资产减值准备不能预先扣除,而是固定资产投入使用后,通过期末计价,按可收回金额低于账面价值的差额计提固定资产减值准备。
固定资产在投入使用初期,一般只计提折旧不计提减值准备。随着时间的推移,市场价格的变化和科技的进步,使固定资产不断减值,固定资产的可收回金额往往低于其账面价值,为真实核算固定资产的期末价值,应按其差额计提减值准备。固定资产计提减值准备后,如果还按原计算的折旧额计提折旧,折旧额总和与预计净残值和减值准备三项相加之和就会高于固定资产原值。因此,企业应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固定资产》第29条的规定,对已计提减值准备的固定资产原计算的折旧率和折旧额进行重新计算,确定新的折旧率和折旧额。现以年限平均法(直线法)为例,对其计算方法介绍如下:
新计算的年折旧率=(1-预计净残值率-已提累计折旧率-已提减值准备率)÷(预计使用年限-已使用年限)×100%
已提累计折旧率=已提累计折旧额÷固定资产原值
已提减值准备率=已提减值准备累计金额÷固定资产原值
新计算的月折旧率=新计算的年折旧率÷12
新计算的月折旧额=固定资产原值×新计算的月折旧率
例:某企业1999年6月份购入一辆运货卡车,当月投入使用,入账价值10万元,预计使用5年,其报废时的残值率为4%,企业自2001年1月1日起执行新的《企业会计制度》,
于2001年末对该辆运货卡车计提减值准备1万元,截止2001年末该辆运货卡车累计折旧余额为48000元。2002年新计算的年折旧率、月折旧率、月折旧额各是多少?
新计算的年折旧率=(1-4%-48%-10%)÷(5-2.5)×100%=15.2%
新计算的月折旧率=15.2%÷12=1.26667%
新计算的月折旧额=100000元×1.26667%=1266.67元
如果该企业2002年末对该辆运货卡车又计提减值准备1万元,2003年执行新计算的年折旧率、月折旧率、月折旧额各又是多少?
已提累计折旧率=(48000+1266.67×12)÷100000×100%=63.2%
新计算的年折旧率=(1-4%-63.2%-20%)÷(5-3.5)×100%=8.5333%
新计算的月折旧率=8.5333%÷12=0.7111%
新计算的月折旧额=100000元×0.7111%=711.11元
存货跌价准备仔细看看,还是能从中出累计折旧与减值准备的区别的!
固定资产计提减值准备,为什么以后不在冲回?
防止企业操纵利润,出于谨慎性原则。举个简单的例子,假如某企业预计今年会产生大量亏损,然后大量计提资产减值损失,然后在往后几年逐步冲回,在外部看来就像是企业在回缓,实际上却不是。
固定资产折旧是每月计提的,什么情况下才有减值准备呢
对于固定资产减值准备,会计准则规定:企业的固定资产应当在期末时按照账面价值与可收回金额孰低计量,对可收回金额(指资产的销售净价,与预期从该资产的持续使用和使用寿命结束时的处置中形成的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进行比较,两者之间较高者)低于账面价值的差额,应计提固定资产减值准备。因此计提减值基本思路是,固定资产的账面价值与可收回金额相比。如果账面价值小于可收回金额,需要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如果账面价值大于可收回金额,则无须计提资产减值准备。账面价值是指账面余额减去相关的备抵项目后的净额。账面价值不等于净值,固定资产原价扣除累计折旧后为净值,净值再扣除减值准备后为账面价值(净额)。账面余额是指账面实际余额,不扣除作为备抵的项目,如累计折旧、减值准备等。可收回金额的确认采用了孰高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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