管理费用控制方法的要点有哪些
第一篇:管理费用控制方法的要点有哪些
管理费用控制方法的要点有哪些
管理费用控制方法的要点有:
1、制定严格的预算标准,根据企业实际情况选择恰当的管理费用预算控制制度,首先要分析每一种预算制度的优缺点进行取舍。费用预算控制制度主要有固定预算、弹性预算、滚动预算和零基预算,针对案例中的实际情况可以选择零基预算控制制度。
零基预算不以现有费用水平为基础,而是如同新创办一个机构一样,一切以零为起点,对每个费用项目开支的大小及必要性进行认真分析、权衡,判定其开支的合理性和优先顺序,并根据生产经营的客观需要与一定期间内资金供应的实际可能,在预算中对各个项目进行择优安排,从而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益,节约费用开支。其五个步骤是:
首先划分基层预算单位;
其次由企业提出总体目标,然后各基层预算单位根据企业的总目标和自身的责任目标出发,编制本单位为实现上述目标的费用预算方案,在方案中必须详细说明提出项目的目的、性质、作用,以及需要开支的费用数额;
再次基层预算单位按下达的“预算年度业务活动计划”,确认预算期内需要进行的业务项目及其费用开支后,管理层对每一个项目的所需费用和所得收益进行比较分析,权衡轻重,区分层次,划出等级,挑出先后;
接着根据预算项目的层次、等级和次序,按照预算期可动用的资金及其来源,依据项目的轻重缓急次序,分配资金,落实预算;
资金分配方案确定后,就制定零基预算正式稿,经批准后下达执行。执行中遇有偏离预算的地方要及时纠正,遇有特殊情况要及时修正,遇有预算本身问题要出原因,总结经验加以提高。
2、根据费用预算,对相应的管理费用实行限额法,同时与员工的销售业绩直接挂钩,最大程度的降低费用成本,控制定额费用支出。限额报销法是就业务经办单位或人员可能开支的
费用拟订一个最高限额。这种方法最大的优点是使业务主管能够精确地预测其费用,而且也可以防止业务经办单位或人员过度的浪费。限额报销法又分为逐项限制法和总额限制法两种。逐项限制法是就业务经办单位或人员所可能开支的费用,逐项制定一个最高限额。如规定业务经办单位或人员出差时,住宿费每晚不超过50元,每天生活补贴不超过20元等等。总额限制法是规定在一定期间内(如每日、每周或每月)业务经办单位或人员所报销的费用总额,不得超过某一限额。至于各项费用的额度则不予以硬性规定,使得业务经办单位或人员有适当的自主权。例如规定业务经办单位或人员每周费用不得超过2000元等等。
3、分解费用指标,落实费用责任主体,建立必要的管理费用开支授权审批制度:根据费用开支的权责归属和管理任,企业必须建立与之相匹配的费用开支审批制度。如报销审批手续:费用报销审批流程:经办人填单→部门负责人审核→归口部门负责人会签→财务部门稽核员审核→财务负责人会签→分管经理/总会计师签审→总经理签批→财务部门核算员制单→出纳办理报销。如一些特别规定:实行事前控制的费用支出,在费用报销时,应附经规定程序审批的请示或申请单。报销业务招待费时,应一事一单,不得合并填报。公司董事会成员因工作需要住宿费超过200元标准的经财务总监批准后可以报销等
4、对于已列入预算但超过开支标准的费用项目,应由相关部门提出申请,报上级授权部门审批。
5、建立费用支出内部报告制度,实时监控费用的支出情况,发现问题及时上报有关部门,对费用责任主体进行考核。如财务人员发现经营部门的某项费用指标超进度,及时提出,并进行考核扣分。
6、加强对费用监督检查,明确监督检查人员职责权限,定期和不定期地开展检查工作。比如检查费用授权批准制度、费用预算执行情况等等。
7、管理费用费用分析制度的设计:定期编制管理费用执行情况分析表,通过比较费用计划数与实际数,累计进度与实际进度率,分析差异产生的原因,并将其作为奖惩依据,以便改进未来工作。
第二篇:市场营销部管理费用控制管理办法
首钢福山资源集团市场营销部
内部费用管理办法
为认真贯彻落实集团公司“成本管理年”活动精神,严格控制和降低本部门管理费用。结合本部门实际,特制定本管理办法。
一、招待费用管理办法
1、餐饮费外出招待
存货跌价准备(1)、部门经理餐饮费招待标准一般不得超过800元/餐。(2)、部门副经理餐饮费招待一般不得超过500元/餐;副经理招待时必须提前请示部门经理,经部门经理同意并报综合科登记,月底报销费用时以综合科登记为凭据。
(3)、科长及科长以下人员一般不得报销招待费,如因特殊情况需提前请示分管领导和部门经理同意,并报综合科登记,月底报销费用时以综合科登记为凭据。招待标准一般不得超过300元/餐。
2、联盛酒店餐饮招待
凡需在联盛酒店招待就餐的,一律提前请示部门经理,经部门经理同意后,由部门经理通知综合科预约餐位,否则费用自负。招待标准执行上款。
3、超市烟酒的领用
(1)、烟酒的领用统一在综合科。领用前须填报“业务招待领用单”,经分管副经理和经理签字同意,并报综合科登记后方可领用。(2)、烟酒等招待物品只允许综合科专人统一在联盛超市采购,其他科室和个人不得私自在联盛超市和其他商店购买,否则一律不予报销。
二、住宿费用管理办法
1、省内省外按同一标准执行。部门经理住宿费标准380元/天,补助80元/天;副经理住宿费标准300元/天,补助60元/天;科长及科长以下人员住宿费标准200元/天;差旅补助50元/天。
2、员工出差必须提前一天填报“员工出差申报卡”,经部门经理签字同意后方可出差,申报卡存根联交综合科登记和考勤,财务联同报销票据一并报销,否则不予办理。
3、长期在外有固定租房的驻站人员,不允许报销当地住宿费;在其它地方确需住宿的须请示分管领导和部门经理,方可住宿。部门科长及科长以下业务人员前往该类办事处,不允许报销当地住宿费,三、交通费用管理办法:
1、部门内所有员工出差一律不允许乘坐飞机,一般应坐火车、公共汽车,部门副经理以上可乘一等座,科长及科长以下人员应坐二等座。
2、带车出差人员不得再报销如出租、汽油等交通费。不带车出差人员和驻外人员只允许乘坐城市公共交通工具(地铁、公交、轻轨),原则上不允许打出租。
3、部门人员原则上不予报销油费,确因部门车辆有限,需要私用车时,须征得部门经理同意,综合科登记后,按季度单独报销。
四、电话费手机费管理办法:
电话费手机费使用定额封顶,超支不补的管理办法。
1、科室电话费定额200元/部。
2、手机费定额:经理500元/月;副经理400元/月;科长(含办事处负责人)300元/月;驻站人员(含业务员)150元/月;磅房负责人100元/月;票据管理员(含科室管理员)100元/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