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政府投资建设项目存在的问题和对策
近年来,各地十分重视公益性和基础性项目的建设,投入大量的资金、人力、物力等资源,加强对城市基础设施和投资环境的改善,提高了城市的综合实力,促进了国民经济的全面发展和社会的不断进步。但是,政府投资建设项目在决策和管理中还存在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应引起各级政府的高度重视。
一、问题
1、项目组织管理存在很多缺陷
一是投资项目的前期准备工作不充分。建设项目前期工作是从建设项目酝酿决定到开工建设以前进行的各项工作,是项目建设中一个非常重要的阶段,主要包括:提出项目建议书、编制可行性研究报告、工程设计、编制工程概预算、报经有关部门审批等。但在实际工作中,一些政府投资项目没有做深入细致的前期准备工作,有的项目决策论证不充分,存在着盲目上马的问题,难免出现政绩工程
二是项目施工管理不科学、不严谨。一些建设单位急于开工,对投资额度、建设标准、设计
要求、招标文件和承包合同的科学与合理性缺乏论证和思考,施工过程中又不严格把关,有的项目边设计、边施工、边更改,甚至一改再改,结果导致项目概算超估算、预算超概算、决算又超预算。对更改工程项目造成的损失也没有相应的责任。
三是在政府投资建设项目中投资、建设与管理混为一体,行政行为直接融入工程项目的实施过程中,常见到政府直接组织项目建设,行政权力过度集中,在工程质量管理、财务管理、招投标等关键环节上缺乏应有的监督制约机制,政府既当裁判员又当运动员,结果导致项目投资工期较长,工程质量难于保证,容易滋生腐败现象。
2、建设单位财务管理较薄弱,资金管理混乱
由于大多数政府投资建设项目的管理人员为临时抽调组合而成,也有部分项目临时委托相关单位代管,相关人员素质参差不齐,缺乏应有的专业知识和处理具体问题的能力,加上存在短期行为意识,致使建设项目财务管理工作不规范,资金管理难免出现混乱局面。我们在审计中发现,有的项目资金存在多头管理现象,建设单位、主管部门和当地政府都有该项目的资金,但该项目到底应花多少钱、已用了多少钱、实际付给了施工方多少钱,谁也说不清楚,且项目一旦完工,连一套完整的资料都无法搜集。还有的项目临时派人代管,并美其名
建有专账,但大多是包包账,财务手续不健全,管理不规范,随意性较大。
3、挤占、挪用、套取建设项目资金现象依然存在
政府投资建设项目资金按照有关规定应做到专款专用,不允许任何单位或部门挤占、挪用。但在项目建设过程中,受小团体利益驱使,建设项目资金被挤占、挪用、套取的现象时有发生,且手法多种多样,有的以项目建设为名争取资金,实为他用;有的多报少用,节余资金转作他用;有的将其它开支混入建设项目支出中列报等等,更有甚者,有的靠弄虚作假等手段侵占国家建设资金。
4、低价中标、高价结算和投资效益低下,资金损失、浪费、流失现象较普遍
造成资金损失浪费的原因是多方面的,有前期准备工作没有做好而形成的三边工程,有建设单位无力对设计图纸进行审核造成的决算价高于概算,有对施工单位资质把关不严而出现的施工质量问题,有财务管理混乱形成的跑、冒、漏,监理人员的职业道德也是其中的一个重要方面。
5、招投标和工程物资采购等方面问题也较突出
受利益驱使招投标不公开、不透明,暗箱操作,有的甚至人为调整规模、概算等。在工程物资的采购方面,也存在逃避政府采购监管,自行任意采购的现象。因而,在招投标和工程物资采购等方面,高估冒算、虚报冒领、偷工减料和豆腐渣工程时有发生。
二、原因
造成上述问题的原因是多方面的,一是缺乏真正有效的管理和监督,而审计部门又多为事后监督,未能在建设项目实施过程中及时发现问题、解决问题,即使事后审计发现了一些问题也难于纠正,难于挽回已造成的经济损失;二是责任制无法落实,行政干预和长官意志一定程度上依然存在,出现法人不决策,决策非法人的局面;三是法律意识较淡薄,投资决策、管理、监督程序不到位;四是建筑市场不规范,鱼目混珠,竞争无序。
三、对策
1、建立和完善政府投资建设项目投资管理制度,明确划分职责,规范投资主体行为
一是招标投标制度。应严格按照招标投标法的规定,对施工、勘察设计、监理和设备采购等实行全方位招标办法,这样不仅能优选好的承包商,而且也能保证廉洁从政。
二是项目管理制度。为了有效地控制工程造价,应做到没有设计概算的不立项,没有施工图预算的,不列入年度基建计划,不进行招标投标,确实需要进行设计修改的,应当严格按照程序报批。
三是审计监督制度。政府建设项目投资额大,必须建立有效的监督制约机制,纪检、监察、计划、财政、建设和审计部门都应加强对政府投资项目运作过程的监督,并明确规定:凡是有政府投资的建设项目,项目决算前必须由财政、审计、建设主管部门委托有资质、符合条件的中介机构进行工程造价审核,由审计机关最终抽查审核,控制审计质量。这样不仅可以促使主管部门、建设单位等自觉加强管理,堵塞漏洞,遏制违法犯罪行为,而且,可以规范中介机构的不良行为,同时也营造了较好的审计环境。
四是责任追究制度。政府应明确划分政府投资工程各方主体的职责,促使参与工程投资、建设、管理、使用的各部门密切配合,相互协作,对出现问题的应严格追究其责任。
2 小项目投资、将审计监督关口前移
对政府投资建设项目实行全过程审计监督,并把审计重点由财务收支转向项目决策、管理和效益审计。
3、完善政府投资建设项目的财务管理办法
一是由政府成立专门机构负责政府投资建设项目的全面管理,包括资金管理;二是将现行政府投资建设项目的财政拨款方式由财政拨款给工程建设管理部门,再由建设管理部门拨给施工单位和监理单位的方式,改为由财政部门根据建设单位签证,按进度将工程款直接拨付给施工和监理单位。这样有利于减少资金层层截留和积压,提高财政资金的利用率和投资效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