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把好招商引资项目有效信息的质量关,切实提高我县招商引资项目质量,经县委、县政府研究决定,建立莒南县招商引资项目有效信息评审机制,特制定本招商引资项目有效信息认定办法,作为招商引资考核的依据。
一、评审范围
固定资产投资1亿元(含)以上,拟落户我县的工业、实行公司化经营的高效农业、纯商贸服务业(房地产除外)项目。评审的主要内容为:项目固定资产投资额是否过亿元、是否符合国家产业政策、是否符合环保要求、是否符合安全要求、是否符合我县城乡规划和选址要求、是否符合我县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是否符合我县规定的投资强度、土地亩均税收要求以及投资方的实力情况等。非经评审的项目,不纳入招商引资考核。
二、评审机构
评审会议由县政府常务副县长任组长,县人大、县政府县政协分管联系招商引资工作的同志任副组长,县府办、县督查考核办、县招商局、县发改局、县经信局、县环保局、县安监局、县财政局、县国税局、县地税局、县国土局、县规划局、县科技局、莒南经济开发区、临港物流园、临港产业园等部门为成员单位,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
县招商局。领导小组每月10日前对上月提报的信息进行一次评审,也可根据项目需要随时召开。
三、评审程序
各有关招商单位于每月25日前将拟参加评审的项目信息材料提报县招商局项目科,县招商局会同有关部门对各单位提报的项目进行初审,对通过初审的项目提交县政府招商引资项目评审会议评审,项目招商单位要在会上介绍项目情况。
四、提报要求
提报招商引资项目有效信息所需的材料有:项目简介(包括投资者、所在地区、项目固定资产总投资、用地数量、项目拟落户地址、主要产品、项目建设内容、主要工艺流程等),项目投资建议书,项目投资方情况(营业执照复印件、地址、)及所需要提供的资料。材料不全的不予评审。招商引资项目有效信息必须是独立引进的,有2个以上提报单位的项目不予认定。引资单位一经确认,不能随意变更。招商项目有价值信息截止11月30日。12月份评审的项目转到下年度。
五、认定办法
(一)过程推进
1、投资方来莒南考察,与有关县领导或县招商局、或“一区三园”相关人员洽谈对接并由接待的县领导签字确认
的得5分。
2、项目招商单位、项目拟落户地组织人员到投资方详细考察后,并由考察人员签字确认的得5分。
3、到拟落户地进行选址并由落户地领导确认的得5分。
(二)项目情况
1、投资方注册资本(复印件加盖投资方公章):1000万元以下不得分,1000万元得5分;每增加1000万元加1分。
2、产业政策: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符合我县招商产业导向,属重点发展的四大主导产业和现代物流业、旅游业、现代高效农业项目项目信息的得5分。
小项目投资3、环保政策:符合环保要求的得5分。
4、投资规模:项目固定资产拟投资规模达到1亿元或1000万美元的得5分,项目固定资产投资规模每增
加1亿元加1分,固定资产投资规模超过5亿元的得10分,每增加1亿元加2分,固定资产投资规模超过10亿元的得20分,每增加1亿元加3分。
5、投资强度:落户“一区三园”项目投资强度不低于170万元/亩,落户乡镇(街道)的不低120万元/亩,达到规定投资强度得5分,否则不得分;每高出20万元/亩加1分。
6、亩均税收:落户“一区三园”项目亩均税收不低于
10万元/亩,落户乡镇的不低6万元/亩,达到规定亩均税收得5分,否则不得分。
7、城乡规划:符合我县城乡建设总体规划,选址合理得5分;
8、土地利用:选址符合土地总体利用规划得5分;
9、安全生产:项目符合安全生产要求的得5分;
10、投资方实力:为世界500强企业、国内500强企业加5分,行业100强企业加3分,上市公司加3分。
11、产品标示:投资方产品为中国驰名商标或中国名牌的加5分,省著名商标或省名牌的加2分。
12、科技含量:被科技部门认定为“高新技术项目”的加1分。
13、能耗:被节能部门认定为节能型或新能源项目的加1分。
14、减排:被环保部门认定为不增污或减污项目的加1分。
15、土地指标:项目落地不占我县土地指标,带土地指标的加5分,
六、有效信息的确定
对项目信息评审后,打出分数,得分60分以上的确定为招商项目有价值信息,低于60分的不作为有效项目信息。对不符合国家产业政策、不符合国家环境保护要求、不符合
安全要求的项目实行一票否决。县直单位每有一条过亿元招商项目有效信息在年终招商引资考核中得50分,每有一条过5亿元项目信息在年终考核中得80分,每有一条过10亿元招商项目有价值信息在招商引资年终考核中得100分。有效信息评审会议之后,根据评审情况对有效信息进行通报,作为全年考核依据。对确定为招商项目有效信息的,各招商单位及有关部门要进一步继续加大推进力度,努力争取项目早签约、早落地开工建设。
附件:莒南县招商引资项目有效信息评审领导小组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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