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创】浅析关于⼯程项⽬中的待摊投资
待摊投资⽀出是指建设单位按项⽬概算内容发⽣的不能单独形成资产实体但与建设项⽬整体建成密切相关的⼀项重要建设费⽤⽀出。它需要以恰当的⽅式分配计⼊各项交付使⽤资产成本,合理的分摊此项费⽤是正确核算交付使⽤资产成本的基础,也是做好⼯程竣⼯财务决算⼯作的⼀项必需程序。
根据基本建设财务管理规定,待摊投资主要包括:建设单位管理费、⼟地征⽤及迁移补偿费、⼟地复垦及补偿费、勘察设计费、研究试验费、可⾏性研究费、临时设施费、设备检验费、负荷联合试车费、合同公证及⼯程质量监理费、项⽬评估费、国外借款⼿续费及承诺费、社会中介机构审计费、招投标费、经济合同仲裁费、诉讼费、律师代理费、⼟地使⽤税等。
待摊投资属于建设项⽬的间接投资,具有开⽀内容政策性强、费⽤⾦额弹性较⼤的特点。现归纳在待摊投资的归集、分配⽅⾯应注意⼏个⽅⾯,仅供读者参考。
⼀、确定待摊投资分摊的对象
待摊投资往往需要在多项交付使⽤资产中进⾏分摊,如何确定分摊对象,应从以下⽅⾯考虑
1、把项⽬建设过程中发⽣的各种待摊投资准确归集是整个分摊过程的基础和关键。
2、确定分析各待摊投资费⽤归属于整体⼯程项⽬中哪项⼯程:
对能够确定归属哪项⼯程的,可直接计⼊某项使⽤资产成本,如硬件设备的安装费,直接归属于硬件成本;软件的介质费、实施费⽤直接归属于软件;
对⾮确定性的待摊投资,如:可⾏性研究费、建设单位管理费、监理费等,通常要在建设项⽬或者单项⼯程竣⼯移交时,按实际分配率或者按概算分配率分配待摊投资的⽅法。
⼆、分配⽅法的选择
1、概算分配率法以概算数为计算依据,使待摊投资⽐较均匀地摊⼊各次交付使⽤⼯程的资产成本,避免了因待摊投资的实际发⽣额与交付使⽤资产之间在时间上的不协调⽽造成分摊的待摊投资忽⾼乎低。但概算分配率法也有缺点,容易造成已按概算分配率法分摊的待摊投资与实际发⽣的待摊投资数额不相符的情况,需要调整实际投资⽀出与其概算指标的偏差。概算分配率法适⽤于建筑⼯期长、单项⼯程分期分配建成投产的建设项⽬。
2、实际分配率法的优点是以实际已经发⽣的待摊投资为计算对象,⼀般都能在本次移交资产时分配完毕,不留余额,实际分配率法的缺点是较为繁琐,⼤多数待摊投资发⽣在项⽬建设前期,⽽各单项⼯程的建成移交⼜通常集中在建设末期,这种时间上的不均衡可能会导致前期建成移交分摊太多,⽽后期建成移交的资产负担过轻的不合理现象。因此,实际分配率法适⽤于那些建设⼯期较短、整个项⽬的所有单项⼯程⼀次竣⼯的建设项⽬。
在实际⼯作中各⼯程项⽬需要根据项⽬实际情况研究选择科学的分配⽅法,更加准确地核算出交付使⽤资产中各项⼯程项⽬的成本,为交付使⽤资产转化为固定资产提供真实可靠的依据,推动⼯程竣⼯财务决算⼯作顺利完成。
作者:沈智慧
小项目投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