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省土地利用总体规划
(2006~2020年)
贵州省人民政府二○○九年七月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节 规划目的
  为了实现中共贵州省第十次党代会提出的实现经济社会发展历史性跨越,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宏伟目标,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进一步加强耕地保护,优化土地利用结构,提高土地节约和集约利用水平,合理配置土地资源,转变土地利用方式,保护土地生态环境,保障土地资源的可持续利用,根据《全国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纲要(2006-2020年)》,编制《贵州省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年)》(以下简称《规划》)。《规划》主要阐明规划期内土地利用战略,确定规划期内土地利用规划目标、任务,制定了规划实施的保障措施,是统筹全省土地利用的纲领性文件。
  第二节规划依据
  一、法律法规1、《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2、《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3、《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4、《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5、《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6、《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7、《基本农田保护条例》8、《贵州省土地管理条例》9、《贵州省基本农田保护条例》二、相关规划1、《全国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纲要(2006——2020年)》2、《贵州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一个五年规划纲要》3、《贵州省土地利用总体规划(1997——2010年)》三、相关文件、规定1、《中国共产党第十七次代表大会工作报告》2、中共中央《关于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若干问题的决定》3、《国务院关于深化改革严格土地管理的决定》(国发〔2004〕28号)4、《国务院关于加强土地调控有关问题的通知》(国发〔2006〕31号)5、《国务院关于促进节约集约用地的通知》(国发〔2008〕 3号)6、《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国土资源部关于做好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修编前期工作意见的通知》(国办发〔2005〕32号)7、《关于做好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修编前期工作中“四查清、四对照”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国土资发〔2005〕 182号)8、《报国务院审批的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规划大纲评审办法》(国土资发〔2006〕54号)9、《国土资源部办公厅关于贵州省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修编前期工作成果审查意见的函》(国土资厅函〔2008〕 278号)10、《国土资源部办公厅对贵州省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大纲审查意见的函》(国土资厅函〔2008〕971号)
  第三节规划范围
  本规划范围为全省行政辖区,土地总面积为1761.53万公顷。
  第四节规划期限
  规划基期年为2005年,规划目标年为2020年,近期规划年为2010年。
  第五节规划的基础数据
  本规划的基础数据:土地利用数据采用2005年土地变更调查数据,人口和社会经济数据采用2005年统计数据。
 第二章 规划背景
  第一节省域概况
  贵州省地处云贵高原东部,东靠湖南,南邻广西,西接云南,北连四川和重庆,是一个没有平原支撑的典型的喀斯特发育、山川纵横、资源富集、民族众多的内陆山区省份。全省土
地总面积为1761.53万公顷,辖9个市(州、地)、88个县(市、区、特区),2005年末总人口3931万人,其中城镇人口1056万人,农村人口2875万人;全省生产总值为1979.06亿元,是全国惟一没有进入总体小康的省份。省内丰富的能源、矿产、生物、气候、旅游、文化、人力等资源尚未得到科学、有效的开发和利用。欠发达、欠开发是目前我省的基本省情和经济社会发展最显著的特征。“十五”期间,全省认真贯彻党中央一系列战略决策,牢牢把握“西部大开发”机遇,认真落实国家宏观调控政策,不断推进改革开放,努力解决制约经济发展的突出矛盾,保持了经济社会持续快速健康发展,全省生产总值由2000年的1029.92亿元增加到2005年的1979.06亿元,人均地区生产总值5052元,年均地区生产总值增长速度10.2%。2005年省内第一、二、三产业结构构成分别为:18.3%、41.8%、39.9%,农业、工业、服务业实现全面增长,全省财政总收入366.16亿元,增长23.5%,呈现出速度比较快、效益比较好、运行质量较高的良好态势。
  第二节 土地利用基本情况
  一、土地利用现状根据贵州省土地利用变更调查,2005年全省土地总面积为1761.53万公顷(26423万亩),其中:农用地1528.76万公顷(22931万亩),占土地总面积的86.78%;建设用
地54.06万公顷(811万亩),占土地总面积的3.07%;未利用地178.71万公顷(2681万亩),占土地总面积的10.15%。农用地中,耕地450.50万公顷(6757万亩),占农用地总面积的29.47%;园地12.02万公顷(180万亩),占农用地总面积的0.78%;林地792.10万公顷(11882万亩),占农用地总面积的51.81%;牧草地160.64万公顷(2410万亩),占农用地总面积的10.51%;其它农用地113.50万公顷(1702万亩),占农用地总面积的7.43%。建设用地中,居民点及工矿用地42.56万公顷(638万亩),占建设用地总面积的78.73%;交通用地5.59万公顷(84万亩),占建设用地总面积的10.33%;水利设施用地3.91万公顷(59万亩),占建设用地总面积的7.23%;其他建设用地2.00万公顷(30万亩),占建设用地总面积的3.71%。未利用地中,未利用土地165.30万公顷(2480万亩),占未利用地总面积的92.49%;其它土地13.41万公顷(201万亩),占未利用地总面积的7.51%。
  专栏一2005年贵州省土地利用现状面积统计表
  单位:万公顷(万亩)
用地类型
面积
占土地 总面积 比例(%)
占一级
 
地类面积 比例(%)
 
 
土地总面积
1761.53 (26423)
100
 
 
农用地
一、耕地
450.50 (6757)
25.57
29.47
 
二、园地
12.02 (180)
0.68
0.78
 
三、林地
792.10 (11882)
44.97
51.81
 
四、牧草地
160.64 (2410)
9.12
10.51
 
五、其他农用地
113.50 (1702)
6.44
7.43
 
合计
1528.76 (22931)
86.78
100
 
建设用地
一、居民点及工矿用地
42.56 (638)
2.42
78.73
 
二、交通用地
5.59 (84)
0.32
10.33
 
三、水利设施用地
3.91 (59)
0.22
7.23
 
四、其他建设用地
2.00 (30)
0.11
3.71
 
贵州省内旅游合计
54.06 (811)
3.07
100
 
未利用地
一、未利用土地
165.30 (2480)
9.38
92.49
 
二、其他土地
13.41 (201)
0.76
7.51
 
合计
178.71 (2681)
10.15
100.00
 
 
 二、土地利用特点
  (一)山地特点突出,用地类型多样
  贵州处于云贵高原东侧斜坡地段,地貌主体为亚热带岩溶化高原山区,是全国唯一没有平原地貌的内陆省份。境内山岭纵横,河流深切,素有“八山一水一分田”之说,山地面积占土地面积的71.34%,丘陵地占20.97%,山间盆地、岩溶洼地和河谷槽地等坝地仅占7.69%;由于具有低纬度高海拔的地理特点,立体气候明显,成土母岩组合复杂,土壤和植被各异,因而用地类型多样。
  (二)土地垦殖率高,坡耕地比例大
  贵州是高原山区,地形破碎,土地垦殖率高,为25.57%,是全国平均水平(12.72%)的2.01倍,在西南地区仅次于重庆;而且区域间差距较大,毕节地区和六盘水市高达46.7%和43.9%,黔东南仅为12.6%;陡坡垦殖现象严重,坡耕地占耕地面积的46.74%。
  (三)林草地面积大,生态功能凸显
  贵州具有优越的植被生长条件和广阔的林地资源,林地面积占土地面积的44.97%,是全国平均水平(24.97%)的1.8倍。
  三、土地利用存在的问题
  (一)耕地质量差,适宜耕种面积小
  全省耕地面积450.50万公顷(6757万亩),人均耕地1.72亩,但耕地中坡耕地和石漠化耕地比重大,耕地质量差,扣除大于25度的陡坡耕地75.82万公顷(1137万亩)和小于25度的强度以上石漠化耕地及不宜耕耕地70.55万公顷(1058万亩),适宜耕种的耕地为304.13万公顷(4562万亩),人均宜耕耕地仅为1.16亩。
  (二)土地利用结构不尽合理,利用效率低
  土地利用以农用地为主,建设用地面积小,仅占土地总面积的3.07%,低于临近的重庆市(6.92%)和湖南省(6.32%),更低于我国中、东部(7-29%)。对地区生产总值贡献大的建设用地比例太小,已利用的土地效率低,2005年我省地均生产总值为1.12万元/公顷,只相当于全国平均水平的58.64 %。
  (三)土地开发利用难度大,耕地后备资源不足
  由于山地面积比重大,山高坡陡,地面崎岖,喀斯特地貌发育,未利用地中有58.07%是裸岩石砾地难以利用,加上经济滞后,造成土地开发利用难度大,交通等基础设施建设滞后,丰富的水能、矿产、旅游资源优势处于欠开发状态。
  (四)不少地方生态环境脆弱,土地石漠化严重
  由于喀斯特地区特殊地质条件的影响,贵州省不少地方生态环境脆弱,水土流失、土地石漠化严重。目前全省水土流失面积已达732万公顷(10980万亩),占全省总面积的41.55%。现状石漠化面积达376万公顷(5640万亩),占土地总面积的21.35%。
  第三节现行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实施评价
  一、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目标与执行情况
  截止2005年,现行规划耕地保有量、基本农田保护面积、新增建设占用耕地规模均已突破规划目标,整理复垦开发补充耕地指标执行难度大。
  至2005年贵州省耕地保有量为450.50万公顷(6757万亩),比规划目标459.88万公顷(6898万亩)少9.38万公顷(140万亩);基本农田面积为375.47万公顷(5632万亩),比基本农田保护指标392.28万公顷(5884万亩)少16.81万公顷(252万亩);新增建设用地6.44万公顷(97万亩),比新增建设用地指标8.31万公顷(125万亩)少1.87万公顷(28万亩),占控制指标的77.50%;新增建设占用耕地3.52万公顷(53万亩),比新增建设占用耕地指标3.33万公顷(50万亩)多0.19万公顷(3万亩),占规划控制指标的105.71%;土地整理复垦开发补充耕地2.07万公顷(31万亩),执行规划指标的26.99%;生态退耕31.91万公顷(479万亩),执行规划指标的95.74%。
  专栏二贵州省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指标执行情况统计表
  单位:万公顷(万亩)、%
名  称
1997-2010年 规划指标
1997-2005年 执行情况
已执行百分比
耕地保有量
459.88(6898)
(6898)
450.50(6757) (6757)
-
基本农田保护指标
392.28(5884) (5884)
375.47(5632) (5632)
-
新增建设用地面积
8.31(125) (125)
6.44(97) (97)
77.50
 
其中占耕
3.33(50) (50)
3.52(53) (53)
105.71
整理复垦开发补充耕地指标
7.67(115) (115)
2.07(31) (31)
26.99
生态退耕指标
33.33(500) (500)
31.91(479) (479)
95.74
 
 
 
 
 
  二、规划实施取得的成效
  (一)强化了土地供应参与宏观调控的作用
  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是土地政策参与宏观调控的最主要控制手段,在土地管理工作中,坚持规划先行,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作为统筹各类用地实施土地用途管制的基础,强化了规划的控制和引导作用,妥善处理了保障发展和保护资源的关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