税务筹划工作实习报告内容
对税务行政单位的性质、职能和环境获得初步认识。了解工作岗位的需求,作出一定的调整。以下是店铺为大家整理的税务筹划工作实习报告内容,给大家作为参考,欢迎阅读!
税务筹划工作实习报告内容篇1
企业的组织形式一般包括股份有限公司、有限责任公司、私营企业、个人独资企业、个人合伙企业。国家从政治或经济方面的考虑,对于不同性质的企业规定不同的征税办法,正是这些税收政策规定的不同,给企业的纳税筹划提供了空间。
2015年出台的新企业所得税法从收入的确认、费用的扣除标准到所得税税收优惠条件和优惠内容都有明显的改进。不同的税收规定对纳税人会产生不同的纳税影响,下面将以新企业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为法律依据,探讨在新的税收环境下企业如何合理利用不同的组织形式达到纳税筹划的目的。
1,股份有限公司和合伙企业的选择
股份有限公司属法人企业,而合伙企业则属于自然人企业。根据我国税法的规定,股份企业和合伙企业两者在税收政策上的区别主要是:股份公司的营业利润要征收企业所得税,税后利润以股息形式分配给个人股东时,股东还得再缴纳一次个人所得税;而合伙企业的利润由各合伙人按所分得利润缴纳个人所得税(即比照个体工商户的生产、经营所得征收个人所得税)。
对于规模较大的企业,一般宜选用股份有限公司。这不仅是因为规模较大的企业需要的资金较多,筹资难度大,而且大企业管理相对较困难,经营风险大,如果采用合伙企业组织形式,很难健康地运转起来。再者由于合伙企业不具有法人资格,对外投资较难操作。
所以这里我们选择的是设立股份有限公司。
2,有限责任企业和股份企业的选择
从税收负担的角度来讲,公司形式以股份有限公司更为有利。因为:①我国税法鼓励投资的有关税收减免政策,主要是以股份有限公司组织的生产企业为适用对象,企业以这种形式出现,可获得更多的税收优惠;②就股东而言,采用这种企业形式进行生产经营也可以享受一定
的税收优惠待遇。比如股份制企业的股东个人所获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时,不征收个人所得税。另外,从筹资角度来讲,股份公司的筹资方式比较灵活,但股份公司设立的条件比有限公司严格,注册资金比有限公司多,经营风险比有限公司大,故纳税人应从各方面进行综合考虑。
由于我们设立的公司规模大,需要的资金量大,所以我们采取的是股份有限公司的形式。
由此也可确定公司必须为一般纳税人,也不可能为小型微利企业等。所以企业规模的税收筹划此处省略。
3,分公司与子公司的选择
新的企业所得税法第二条规定“本法所称居民企业是指依法在中国境内成立,或者依照外国(地区)法律成立但实际管理机构在中国境内的企业”。同时第五十条第一款规定“居民企业以企业登记注册地为纳税地点;但登记注册地在的,以实际管理机构所在地为纳税地点。”第二款规定“居民企业在中国境内设立不具有法人资格的营业机构的,应当汇总计算并缴纳企业所得税。”依此规定,子公司作为法律主体,成为新的企业所得税法下的居民企业,应当以登
记注册地为纳税地点;而分公司由于不能成为法律主体,因此不能成为新的企业所得税法下的居民企业,只能是纳入总公司的范畴合并纳税。由于新的企业所得税法对子公司和分公司的规定不同,由此可以产生纳税筹划。国税税种
总、分公司税收筹划的有利因素往往是母、子公司税收筹划的不利因素,而总、分公司税收筹划的不利因素往往却是母、子公司的有利因素。从税收筹划角度考虑哪种投资方式更优,应视具体投资情况而定。
案例:大水牛股份有限公司拟增设一个分支机构A公司,大水牛公司和A公司均适用25%的企业所得税税率。假设大水牛今后五年每年盈利1000万,A公司前两年均亏损50万元,后三年均盈利50万,请问:A公司是设立分公司还是设立子公司更有利?
方案一:设立不具有法人资格的分公司,分公司不缴税,由总公司缴纳企业所得税。
大水牛公司第一年、第二年分别应纳企业所得税=(1000—50)*25%=237.5万元
大水牛公司第三年、第四年、第五年分别应纳企业所得税=(1000+50)*25%=262.5万元
大水牛公司五年合计应纳企业所得税237.5*2+262.5*3=1262.5万元
方案2:设立具有法人资格的子公司,由大水牛公司和A公司分别缴税。 大水牛公司第一年至第五年分别应纳企业所得税1000*25%=250万元
A公司第一年至第四年由于发生亏损或弥补一年年度亏损而不需要缴税。 A公司第五年应纳企业所得税50*25%=12.5
大水牛公司和A公司五年合计应纳企业所得税 250*5+12.5=1262.5
筹划方案比较:方案一与方案二应纳企业所得税相同,但方案一由于分公司的亏损可以冲抵总公司的利润,大水牛公司第一年第二年均只需要缴纳企业所得税237.5万元;而第二种方案下,大水牛公司第一年第二年均需缴纳企业所得税250万元。因此,方案一优于方案二,可以获得延迟纳税的税收收益。
因此,大水牛公司拟设立A分公司。
二、公司地点的税收筹划
世界各国、各地区的税收政策的制定,总的来说都是根据当地经济发展情况而制定的。不同
的国家、一个国家的不同地区的税收政策不大相同。由于税收政策存在着地域性的差异,故此企业设立时注册地点的选择非常重要。从全球范围来看,跨国企业可以选择国际避税港等低税负的地区来注册公司的所在地。从一个国家的范围来看,企业可以选择税率较低的地方注册公司。一般而言,人们在选择注册地时,应选择主体税种税负低的地方进行注册。
为了实现我国的经济发展战略,国家制定了一系列针对不同地区的税收优惠政策,如,设立在经济特区、经济技术开发区、沿海港口城市以及“老、少、边、穷”地区的企业都有可能享受到税收优惠。按照国家规定,设在经济特区的外商投资企业,按15%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企业若想享受有关的税收优惠,可以在这些地区开办企业。
经济特区是指国家在其境内划出的实行特殊经济政策的区域。我国的经济特区,是我国以促进东南沿海地区发展而设立的特殊经济地域,其范围包括:深圳、珠海、汕头、厦门、上海市的浦东和海南省。
深圳经济特区地方税收优惠政策有:特区企业从事生产、经营所得和其他所得,均按15%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对从事工业、农业、交通运输等生产性行业的特区企业,经营期在10年以上的,从开始获利的年度起,第一年至第二年免征所得税,第三年至第五年减半所得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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