珠海市珠澳跨境工业区国家税务局职能简介
珠澳跨境工业区国家税务局是珠海市国家税务局所属机构,为正科级的全职能局。管辖范围包括石景山(望海楼南侧交通灯至海边)沿板樟山隧道方向到隧道口以南的吉大、拱北地区的市属企业。主要职责是:
(一)贯彻执行国家税收法律、法规和规章,并结合实际,研究制定具体实施办法。
(二)根据本区经济发展规划和上级税务机关的税收工作发展规划,研究制定本单位的年度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
(三)根据管辖地区经济税源和市局下达的税收计划,编制、安排本单位税收收入计划并组织实施。
(五)负责所管辖企业的进出口税收和出口供货企业的监控工作,并办理一般纳税人企业的一切涉税事项。
(六)负责本单位税收会计、统计以及经费、财务、基本建设和资产管理工作,按规定向上一级报送有关税务报表和财务报表。
(七)负责本局机构、编制和人事管理工作。
(八)负责本局思想政治工作、精神文明建设和基层建设,负责教育培训管理工作。
(九)负责本局的党风廉政建设和纪检、监察工作。
(十)负责本局税收信息化、现代化工作的规划和实施,建设和管理信息系统。
(十一)研究税收理论和税收政策,分析税收信息,掌握税收动态,组织税法宣传工作。
(十二)承办上一级国家税务局和当地党委、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内设机构及主要职责
珠澳跨境工业区国家税务局内设10个行政机构和1个事业单位。
(一) 行政机构:
1、办公室
(1)负责制定本局机关和本系统的年度工作计划及长远发展规划;
(2)处理局机关日常政务,起草和审核有关文件和报告;
(3)负责综合性会议组织、秘书事务、文电处理、文书档案、文印、信访、保密、调研、政务信息、税收宣传;
(4)负责固定资产和财务管理等后勤保障及机关行政事务工作;
(5)负责督查督办及本系统目标管理考核工作;
(6)组织实施综合行政管理信息系统;
(7)协助领导对有关工作进行综合协调;
(8)承办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2、税政管理股
(1)负责流转税、所得税等税种的税政业务;
(2)负责增值税专用发票的业务管理工作;
(3)负责金税工程流转税业务的管理、防伪税控子系统的推广、一般纳税人的报税和认证、增值税抵扣凭证数据采集工作;
(4)负责贯彻落实增值税、所得税等税种的纳税评估工作,协同税源管理等部门开展纳税评估工作;
(5)负责增值税等税种的日常稽核和日常管理工作;
(6)负责税收协定执行、反避税实施、外国居民税收监管、情报交换、国际税务管理合作等;
(7)负责涉税法律事务;
(8)负责组织对税收法律、法规执行情况进行日常管理性监督检查;
(9)负责重大税收案件的审理和行政处罚、听证工作;
(10)负责税务行政诉讼和行政复议等事项;
(11)负责承办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
3、征收管理股
(1)负责组织实施综合性税收征管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处理执行税收征管法规、条例中的有关事项;
(2)负责研究制定征收管理办法和措施;
(3)负责税务登记、纳税申报、税款征收和税收资料等的管理;
(4)负责牵头组织对征管质量的综合考核;
(5)负责组织协调征管软件和除涉及增值税专用发票以外的税控器具的推广和应用工作;
(6)负责发票(含增值税专用发票和普通发票)的仓储调拨以及普通发票的业务管理;
(7)负责牵头组织纳税评估的实施和指导、协调、管理工作;
(8)负责纳税服务的组织、管理工作;
(9)负责征管资料的收集、整理、归档;
(10)负责各涉税事项的公告、国税网站区局基层频道的管理;
(11)承办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
4、人事教育股
(1)负责研究和执行人事管理制度;
(2)负责机构、编制、任免、考核、调配、交流、辞职辞退、工资福利、专业技术职务等人事管理工作;
(3)负责离退休干部及提前离岗人员的管理和服务;
(4)负责干部离任审计工作;
(5)负责思想政治工作、精神文明建设和基层建设;
(6)负责教育培训管理工作;
(7)负责党务工作;
(8)承办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
5、监察室
(1)负责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及税收法律、法规情况的监督检查;
(2)负责党的纪律检查、行政监察和廉政建设工作;
(3)负责执法监察和纠风工作;
(4)负责信访举报、违法违纪案件工作;
(5)负责纪检组的日常工作;
(6)承办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国税税种
6、工会
(1)负责工会、共青团和妇联工作。
(2)承办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
7、计划统计股
(1)负责税收计划管理、税收会计、统计等信息数据的统计和分析工作;
(2)负责编制和分配税收计划、指导组织收入工作,进行税收预测分析,负责税款征收信息的集中处理和会计核算工作,组织并检查税款征收、解库、提退等制度的执行;
(3)负责税收资料的调查和测算;
(4)上报重点税源监控企业相关资料;
(5)负责税收票证、印章的管理;
(6)负责代保管资金账户的管理;
(7)承办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8、办税服务厅
(1)主要负责纳税人到税务机关办理的各种涉税事项,具体包括税务登记、纳税申报、税款征收、税款解缴、发票购销、税法宣传、金税发售、报税稽核、咨询辅导和受理减免申请及有关优惠政策申请等;
(2)负责处理不需立案或调查取证的一般性违规违章行为;
(3)承办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9、税源管理一股
(1)负责研究制定税源管理办法和措施;
(2)负责对所辖税源的监控管理工作,对辖区内纳税人实行分类管理和有效服务;
(3)负责所辖纳税户税务登记及纳税申报的调查核实、进行税源预测和分析、重点税源管理跟踪监控、税收宣传、纳税辅导、税收调研、纳税服务、日常检查、户籍管理、政策送达、税源调查、定额核定、催报催缴、数据采集分析、组织实施纳税评估、处理一般违规违章行为等;
(4)承办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10、税源管理二股
(1)负责进出口税收政策及管理办法的贯彻落实、日常监督检查工作;
(2)负责出口货物退(免)税的审核;
(3)负责出口货物退(免)税信息化管理系统的推广应用和维护工作;
(4)负责对出口企业的退税评估;
(5)负责组织和落实出口退税日常检查和专项检查;
(6)负责配合有关部门组织实施反骗税检查;
(7)承办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
(二) 事业单位:信息中心
1、负责组织税收管理、综合行政管理等信息系统建设;
2、执行信息系统管理制度和技术标准;
3、建立、管理和维护计算机网络与涉税信息等综合数据;
4、参与组织应用软件开发和税控器具的推广、应用及技术培训;
5、根据工作需要,对征管数据进行质量审核、加工处理、综合分析等;
6、负责网络及系统安全管理工作;
7、承办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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