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税税种税率
一、增值税
  (1)增值税的纳税义务人及扣缴义务人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销售货物或者提供加工、修理修配劳务以及进口货物的单位和个人,为增值税的纳税义务人。的单位或个人在境内销售应税劳务而在境内未设有经营机构的,其应纳税款以代理人为扣缴义务人,没有代理人的,以购买者为扣缴义务人。
2)增值税征税范围规定
增值税征税范围包括货物的生产、批发、零售和进口四个环节。此外,加工和修理修配也属于增值税的征税范围。另外一些特殊项目,例如货物期货、银行销售金银、典当业的死当销售业务和寄售业代委托人销售物品的业务、集邮商品的生产、调拔以及邮政部门以外的其他单位和个人销售的,也应征收增值税。
3)增值税税率及征收率的设定
我国增值税设置两档税率,一档为基本税率17%,一档为低税率13%,此外还对出口货物实行零税率。
小规模纳税人销售货物或者应税劳务的,按6%4%的征收率征税。自199871日起,商业
企业小规模纳税人的增值税征收率由6%调为4%
4)增值税的起征点
对于从事销售货物的个体工商户,坐落在各市、州政府所在地的市区内的增值税起征点为月销售额3000元;坐落在县城(含县级市,下同)及所属乡镇的增值税起征点为月销售额2000元。
对于从事销售应税劳务的个体工商户,增值税起征点为月销售额1500元。
将按次纳税的增值税起征点确定为每次(日)销售额200元。
5)一般纳税人的认定
凡年应税销售额超过小规模纳税人标准的企业和企业性单位,均为一般纳税人。
非企业性单位如果经常发生增值税应税行为,并符合一般纳税人条件的,可以认定为一般纳税人。
年应税销售额未超过标准的除从事货物批发或零售的纳税人外,从事货物生产或提供劳务的小规模企业和企业性单位,账簿健全、能准确核算并提供销项税额、进项税额,并能按照规定报送有关税务资料的,经企业申请,税务机关可将其认定为一般纳税人。
6)视同销售货物的行为有哪些
单位或个体经营者的下列行为,视同销售货物:
将货物交付他人代销;
销售代销货物;
设有两个以上机构并实行统一核算的纳税人,将货物从一个机构移送其他机构用于销售,但相关机构设在同一县(市)的除外;
将自产或委托加工的货物用于非应税项目;
将自产、委托加工或购买的货物作为投资,提供给其他单位或个体经营者;
将自产、委托加工或购买的货物分配给股东或投资者;
将自产、委托加工的货物用于集体福利或个人消费;
将自产、委托加工或购买的货物无偿赠送他人。
7)不得抵扣进项税额的项目有哪些
不得抵扣的进项税额主要包括:l、纳税人购进货物或应税劳务,未按照规定取得并保存憎值税扣税凭证,或者增值税扣税凭证上末按照规定注明增值税额及其他有关事项的; 2、购进固定资产的进项税额;3、用于非应税项目的购进货物或者应税劳务的进项税额;4、用于免税项目的购进货物或者应税劳务的进项税额;5、用于集体福 利或者个人消费的购进货物或
者应税劳务的进项税额;6、非正常损失购进货物的进项税额;7、非正常损失的在产品、产成品所耗用的购进货物或者应税劳务的进项税额;8、纳税人购买或销售免税货物或固定资产所发生的运输费用,不得计算进项税额抵扣;9、一般纳税人采取邮寄方式销售、购买货物所支付的邮寄费。
8)增值税进项税额的抵扣时限
现无抵扣时限
9)纳税义务发生时间的具体规定
纳税人销售货物或应税劳务,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为收讫销售款或者取得索取销售款凭据的当天。按照销售结算方式的不同,具体为:
采取直接收款方式销售货物,不论货物是否发出,均为收到销售款或取得索取销售额的凭据,并将提货单交给买方的当天;
采取托收承付和委托银行收款方式销售货物,为发出货物并办妥托收手续的当天;
采取赊销和分期收款方式销售货物,为按合同约定的收款日期的当天;
采取预收货款方式销售货物,为货物发出的当天;
委托其他纳税人代销货物,为收到代销单位销售的代销清单的当天;
销售应税劳务,为提供劳务同时收讫销售额或取得索取销售额的凭据的当天;
发生"视同销售货物行为"一般为货物移送的当天。
  二、消费税
  (1)哪些是消费税纳税人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从事生产、委托加工和进口应税消费品的单位和个人,为消费税纳税义务人。其中,委托加工的应税消费品由受托方于委托方提货时代扣代缴(受托方为个体经营者除外),自产自用的应税消费品由自产自用单位和个人在移送使用时缴纳消费税。
2)消费税的征税范围
我国消费税征税范围包括共十一个税目,它们是:烟、酒及酒精、化妆品、护肤护发品、贵重首饰及珠宝玉石、鞭炮焰火、汽油、柴油、汽车轮胎、摩托车、小汽车。
我国在消费税税率的设计上根据不同行业以及应税消费品的不同特点,采取了比例税率和定额税率两种形式。卷烟、粮食白酒及薯类白酒采取比例税率和定额税率复合计税办法。
3)卷烟的消费税税率的具体规定
卷烟的定额税率为每标准箱(即 50000支)150元。
卷烟的比例税率:
每标准条(200支)调拨价格在50元以上的卷烟税率为45%。
每标准条调拨价格在50元以下的卷烟税率为3 0%。
进口卷烟;白包卷烟;手工卷烟;自产自用没有同牌号、规格调拨价格的卷烟;
委托加工没有同牌号、规格调拨价格的卷烟;未经国务院批准纳入计划的企业和个人生产的卷烟。一律适用45%的比例税率
4)酒的具体征收范围及适用税率
酒的征收范围包括粮食白酒、薯类白酒、黄酒、啤酒、其他酒及酒精。
采用定额税率的有:粮食白酒、薯类白酒定额税率为每斤0.5元。啤酒的定额税率分为250元、220元两档。每吨啤酒出厂价格(含包装物及包装物押金) 3000元以上的,单位税额250/吨。每吨啤酒出厂价格在3000元(不含3000元)以下的,单位税额220/吨。娱乐业、饮食业自制啤酒,单位税额250/吨。黄酒定额税率为240/吨。
采用比例税率的有:粮食白酒25%,薯类白酒15%,其他酒10%,酒精5%
  三、企业所得税
  (1)纳税人与税率
企业所得税以取得应税所得、实行独立经济核算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企业或者组织(外商
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除外)为纳税人。包括国有企业、集体企业、私营企业、联营企业、股份制企业,以及有生产、经营所得和其他所得的其他组织。从200011日起,独资、合伙性质的私营企业该按《个人所得税法》征收个人所得税,不再是企业所得税的纳税人。
企业所得税采用33%的比例税率。同时,为了照顾众多小型企业的实际困难,对小型企业实行两档低税率,即对年应纳税所得额在30000元以下(含30000元)的企业,按18%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对年应纳税所得额超过30000元至10万元(含10万元)的企业,按27%的税率征税。如果企业以前年度发生亏损,可用当年应税所得进行弥补,按弥补亏损后的应纳税所得来确定适用税率。
2)企业所得税的纳税地点、纳税期限及纳税方法
除国家另有规定外,企业所得税由纳税人向其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缴纳。上述所称的所在地”,是指纳税人的实行经济管理所在地。铁路运营,民航运输、邮电、通讯企业,由其负责经营管理与控制的机构交纳。缴纳企业所得税的时间规定为:月份或者季度终了后15日预缴,年度终了后4个月内汇算清缴,多退少补。
纳税人在年度中间合并、分立、终止时,应当在停止生产、经营之日起60日内,向当地税务机关办理当期所得税汇算清缴。
缴纳企业所得税,按年计算,分月或者分季预缴,企业所得税的分月或者分季预缴,由主管税务机关根据纳税人应纳税额的大小,具体核定。
纳税人预缴所得税时,应当按纳税期限的实际数预缴。按际数预缴有困难的,可以按上一年度应纳税所得额的1/12或者1/4。或者经当地税务机关认可的其他方法分期预缴所得税。预缴方法一经确定,不得随意改变。对投资所得可在年终汇算清缴。
3)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不得从收入中扣除的项目有哪些
第一、资本性支出。纳税人购置、建造固定资产和对外投资的支出,不得扣除。
第二、无形资产受让、开发支出。无形资产开发支出未形成资产的部分,准予扣除。
第三、违法经营的和被没收财物的损失不得扣除。
第四、各项、罚金、滞纳金不得扣除。
第五、自然灾害或意外事故损失有赔偿的部分,不得扣除。
第六、非公益、救济性和公益、救济性捐赠;不得扣除。
  四、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所得税
  (1)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所得税的纳税义务人及税率
国税税种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是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所得税纳税义
务人。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在中国境内设立的从事生产、经营的机构、场所取得的所得,按照比例税率征收,税率为30%。另按应纳税所得额征收3%的地方所得税,两项合计,总体税率为33%
2)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如何申报和交纳企业所得税
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所得税,按年计算,分季预缴。季度终了后十五日内预缴;年度终了后五个月内汇算清缴,多退少补。
3)外商投资企业办理财产损失所得税前扣除审批事项的须知
外商投资企业在生产经营过程中发生的固定资产、流动资产的盘亏、毁损、报废净损失,坏帐损失,以及遭受自然灾害、民事诉讼等意外事故造成的非常损失,经税务机关审查批准后,可准予在发生当期计算缴纳企业所得税时扣除。凡未经税务机关批准的财产损失,企业一律不得自行在所得税前扣除。
4)外商投资企业应何时办理财产损失所得税前扣除的申请
企业发生了财产损失并已确认数额后,即可以向当地主管税务机关报送财产损失所得税前扣除书面申请。
如果企业能够证实其财产损失确已发生,但在发生当期申报缴纳企业所得税之前尚不能确认
损失数额,也可向当地主管税务机关申报,先以经税务机关审核同意的估计数在发生当期扣除,待损失数额确认后,其确认数和估计数之间的差额再在确认当期进行调整。企业未按照上述两种规定及时向当地主管税务机关申报财产损失,凡未超过三年的,经税务机关严格审核属实,可在损失发生当期的应纳税所得额中补扣;对超过三年的,当地主管税务机关不予受理。
5)外商投资企业申请财产损失税前扣除应提供哪些申请资料
企业向当地主管税务机关报送财产损失所得税前扣除书面申请,须注明财产损失的类型、程度、数量、所得税前扣除理由和扣除时间,并附有关部门、机构鉴定确认的财产损失证明资料及税务机关需要的其他有关资料。
6)哪些是预提所得税纳税义务人和扣缴义务人
在中国境内未设立机构、场所,而有来源于中国境内的利润、利息、租金、特许权使用费和其他所得的外国企业,或者在中国境内设立机构、场所,但上述所得与其机构、场所没有实际联系的外国企业为预提所得税纳税义务人;向上述外国企业支付利润、利息、租金、特许权使用费和其他所得等款额的支付人为预提所得税的扣缴义务人。
7)预提所得税的有关规定
税法规定,预提所得税税率为20%,以来源于中国境内的利润、利息、租金、特许权使用费 和其他所得收入的实际受益人为纳税义务人,支付人为扣缴义务人。税款由支付人在每次支付的税额中扣缴。扣缴义务人每次所扣缴的税款,应当于五日内缴入国库,并向当地税务机关报送扣缴所得税报告表。
8)扣缴义务人如不按规定履行预提所得税代扣代缴义务,将会受到什么处罚
扣缴义务人应扣未扣,应收而不收税款的,由税务机关向纳税人追缴税款,对扣缴义务人处应扣未扣,应收而未收税款百分之五十以上,三倍以下。
扣缴义务人未按规定的期限将已扣税款缴入国库的,由税务机关责令限期缴纳,并可以处以五千元以下的;逾期仍不缴纳的,由税务机关依法追缴并处以一万元以下的,情节严重的,依照刑法有关规定追究其法定代表人和直接责任人员的刑事责任。
  五、车辆购置税
  (1)车辆购置税纳税人
车辆购置税的纳税人是指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购置应税车辆的单位和个人及扣缴义务人。
2)车辆购置税的应税行为有哪些
车辆购置税的应税行为具体包括:
购买使用行为,包括购买使用国产应税车辆和购买使用进口应税车辆的行为;
进口使用行为,指直接进口使用应税车辆的行为;
自产自用行为;
受赠使用行为,作为受赠人在接受使用(包括接受免税车辆)后,就发生了应税行为,就要承担纳税义务;
获奖使用行为;
上述以外以其他方式取得并使用应税车辆的行为,如拍卖、抵债、罚没等方式取得并自用的应税车辆。
3)车辆购置税的征税范围及税率
车辆购置税的征税范围包括汽车、摩托车、电车、挂车、农用运输车。
车辆购置税实行从价定率的办法计算应纳税额。
应纳税额=计税价格×税率
车辆购置税的税率为10%
4)车辆购置税的减免规定
车辆购置税的免税、减税,按照下列规定执行:
外国驻华使馆、领事馆和国际组织驻华机构及外交人员自用车辆,免税;
中国人民解放军和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列入军队武器装备订货计划的车辆,免税;
设有固定装置的非运输车辆,免税;
有国务院规定予以免税或者减税的其他情形的,按照规定免税或者减税。
根据现行政策规定,上述其他行为的车辆,目前主要有以下几种:(1)防汛部门和森林消防部门用于指挥、检查、调度、报讯(警)、联络的由指定厂家生产的设有固定装置的指定型号的车辆;(2)回国服务的在外留学人员用现汇购买1辆个人自用国产小汽车;(3)长期来华定居专家进口1辆自用小汽车。
5)车辆购置税的纳税地点
纳税人购置应税车辆,应当向车辆登记注册地的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纳税;购置不需要办理车辆登记注册手续的应税车辆,应当向纳税人所在地的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纳税。
车辆登记注册地是指车辆的上牌落籍地或落户地。
6)车辆购置税的纳税期限
纳税人购买自用应税车辆的,应当自购买之日起60日内申报纳税;进口自用应税车辆的,应当自进口之日起60日内申报纳税;自产、受赠、获奖或者以其他方式取得并自用应税车辆的,
应当自取得之日起60日内申报纳税。
车辆购置税税款应当一次缴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