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乐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新乐市集中整治违法用地违法建设工作方案》的通知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新乐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公布日期】2018.04.12
【字 号】
【施行日期】2018.04.12
【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城乡建设综合规定
正文
新乐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新乐市集中整治违法用地违法建设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市政府有关部门:
  《新乐市集中整治违法用地违法建设工作方案》已经市政府研究同意,现予印发,请结合实际,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新乐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8年4月12日
新乐市集中整治违法用地违法建设工作方案
  为贯彻落实石家庄市集中整治“双违”专项行动的总体部署,深入推进我市“双违”整治工作,打造“无违章建筑城市”,建立健全“双违”防控和治理长效机制,加快建设经济强市、美丽新乐步伐,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按照省“双创双服”动员会和石家庄市“4+4”现代产业发展动员会安排部署,以实现违法建设应拆尽拆、建立长效管控机制为目标,坚持“统一领导、属地管理
、部门联动、综合治理”的原则,加大“双违”整治力度,对违法建设摸底排查情况、拆除情况、拆后利用和建立长效机制等进行全面深入的检查,切实维护人民众的根本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进一步提升城市建设品味,促进经济持续健康发展和社会全面进步。
  二、工作目标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铁路安全管理条例》《公路安全保护条例》和《河北省城乡规划条例》等法律法规,按照石家庄市政府要求,对我市违法建设进行拉网式排查,做到横向到边、纵向到底、无死角、无遗漏,底数清、情况明,应统尽统。
  深入摸排“一区三边”违法建设,按照应拆尽拆的要求,到2018年底实现存量违法建设“清零”;继续加大违法用地整改力度,严格按照北京督察局和省、石家庄市政府要求的整改目标整改到位,严控新增“双违”,实行“零容忍”,建立起一系列防控长效机制。全社会禁违控违的意识进一步增强,“双违”现象得到全面遏制,集中整治“双违”专项行动成果得到巩固和提高。
  三、工作任务
  (一)清理存量“双违”。一是对主次干道、背街小巷、人口密集场所、防灾减灾避难设施、军事设施周边、城乡结合部、河道沿线、住宅小区内的未批先建、私搭乱建等违法行为进行集中整治,做到“全覆盖、零库存”;对拆除难度较大、占压燃气管线和侵占消防通道的违法建设进行重点突破。同时,要把高速(普速)铁路沿线安全保护区、高速公路和国省干道沿线建筑控制区违法建设和未经审批的广告设施作为重点,加大与铁路、交通等部门的对接力度,认真核查,划分责任,建立台账,做到应拆尽拆,促进“三边”环境面貌有大的提升。综合执法局、国土局、交运局、水务局等单位及各乡镇(街道)要对上述重点区域和部位开展深入摸底排查,完善违法建设台账“一张图”和“一张表”,确保完成存量违法建设的“清零”。二是严格按照整改标准和时间节点,对下发的违法用地整治任务进行整改。
  (二)坚决遏制新增“双违”。各相关单位要全面实行网格化巡查,增强一线巡查力量,增加日常巡查频次,建立“双违”信息管理平台,共享发现和查处信息,完善众举报和反馈制度,畅通信箱、电话、手机APP等投诉举报渠道,建立健全“双违”快速处理机制,对发现的新增“双违”行为立即予以制止,坚决刹风止乱。
  (三)加改结合工作。按照“拆绿结合、拆建结合、拆改结合、拆创结合”四个原则,要
及时清理拆违现场建筑垃圾,并完成场地平整和设施建设,对拆迁腾地逐一进行规划,宜建则建、宜绿则绿,增加城市广场、绿地等公共空间,增加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使其发挥更大效益,做到“即拆、即清、即整、即建、即美”,使拆后重建成为美化城市环境、便利居民生活的民生实事工程。
  (四)建立健全惩防“双违”长效机制。加强违法建设动态监测,健全城乡规划督察员制度,深入推进城市管理执法体制改革,建立“双违”惩防长效机制,不断总结“双违”治理经验,完善规章制度,健全治理工作机制,构建全覆盖、网格化的“双违”防控和治理体系,强化社会信用管理,建立完善联合惩戒和约束机制,形成不敢违、不愿违的格局,提高城市综合管理和服务能力。
  四、实施步骤
  2018年集中整治“双违”工作分为3个阶段实施。
  (一)深入摸排(2018年4月20日前)。交通运输局、住建局、国土局、综合执法局、街道办等单位要及时完成对主次干道、背街小巷、人口密集场所、军事设施周边、城乡结合部
、防灾减灾避难设施、住宅小区内、城市河道、占压燃气管线和侵占消防通道的未批先建、私搭乱建等违法建设以及高速(普速)铁路沿线安全保护区、高速公路和国省干道沿线建筑控制区内的违法建设和未经审批的广告设施的摸底排查,建立违法建设台账。
  (二)集中攻坚(2018年4月21日至6月底)。对存量违法建设加大攻坚力度,组织力量集中拆除,在重点突破的基础上,以点带面、全面推进,持续发力,分片、分类、分步进行拆除。特别是按照上级要求,5月15日前,将2017年度卫片整改成果上报省国土厅;5月30日前,将2016年以前例行督察所列限期整改类问题全部整改到位,2017年例行督察违法占地限期类整改到位率不低于80%。
  (三)巩固提升(2018年7月至12月底)。完成存量违法建设整改扫尾工作,实现“清零”;对2017年清理违法用地和例行督察剩余未整改到位任务紧盯不放,实行挂账整改。巩固取得的成果,进一步明确职责,完善共同责任机制和防控“双违”的长效机制,对“双违”行为及时发现、及时制止、及时查处,从源头上遏制违法行为的发生,实现违法用地违法建设“零容忍”。
  五、保障措施
  (一)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压实属地责任。成立新乐市防控和查处违法占地违法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市政府主要领导任组长,相关市领导任副组长,综合执法、国土、交运、规划、住建、监察、公安、开发区管委会、农林畜牧等部门和各乡镇(街道)主要负责同志为成员(见附件)。
  (二)明确部门分工,形成整治合力。坚持“属地管理”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国土局、住建局、综合执法局、交通运输局、水务局以及其他违法建设整治相关部门、乡镇(街道)要按照《石家庄市集中整治违法用地违法建设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的部门分工,进一步落实好各自职责,加大相互联系沟通力度,形成部门合力。
  (三)加强督导检查,严格考核制度。对“双违”行为防控不力,未及时发现,发现后未及时报告、移交,接到报告、移交后未及时查处以及未查处到位的,由监察部门追究直接责任人和主管领导、主要领导的相应责任。对参与、支持、包庇、纵容“双违”行为,为“双违”行为提供便利条件,或充当“双违”行为保护伞的,按照党纪政纪严肃处理,触犯法律的移送司法机关。
  附件:新乐市“双违”防控和查处工作领导小组
 
附件
 
新乐市“双违”防控和查处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郭建亭 市委副书记、市长
  副组长:郭彦利 市政府副市长、公安局长
  秘 勇 市政府副市长
  成 员:史占英 市政府办公室主任
  张振辉 市纪委副书记、市监委副主任
  强立辉 市政府机关事务管理局局长
  范军会 市政府督查室主任
  何 磊 市综合执法局局长
  牛丽平 市国土资源局局长
  房庆辉 市交通运输局局长
  高振其 市住建局局长
  刘晓亮 市城乡规划局局长
  秦晓鹏 市发改局局长
  武国旺 市水务局局长
  刘 英 市农林畜牧局局长
  张君利 市公安局副局长
  赵洪波 长寿街道办事处主任
  杨建哲 邯邰镇镇长
  彭 程 杜固镇镇长
  董立强 化皮镇镇长
  谷青利 东王镇镇长
  吉 鹏 正莫镇镇长
交通违章投诉  穆志会 大岳镇镇长
  王会青 马头铺镇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