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医师法》、《医师执业注册暂行办法》和《关于医师执业注册中执业范围的暂行规定》的要求,医师经注册后,方可按照注册的执业地点、执业类别、执业范围,从事相应的医疗、预防、保健活动。未经医师注册取得执业证书,不得从事医师执业活动。
许可费用:不收费
许可时限:
1、受理前:申请材料不齐全的五个工作日内告知补正;
2、受理后:自受理之日起三十个工作日内作出许可决定(不包括材料补正时间)。
3、承诺时限:三十个工作日。
受理范围:在市卫生局核发《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的医疗卫生机构中从事医师执业活动的人员
许 可 程 序
一、受理
(一)首次注册须提交以下材料:
1、《医师执业注册申请审核表》一份;
2、身份证及复印件一份(验证后退回原件);
3、近期二寸免冠正面半身照片3张(黑白或彩照均可);
4、医学类毕业文凭及复印件一份(验证后退回原件);
5双子座日期、《医师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一份(验证后退回原件);
6、申请人6个月内的《医师注册健康检查表》(由二级以上医疗机构出具,含心电图、肝功能、胸片报告单);
7、拟注册的《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副本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8、取得执业(助理)医师资格证书后二年内未注册的,需提供指定医疗机构3至6个月的培训及考核合格证明或市医学会的培训及考核合格证明;
9、对注册专业有特殊要求者,需提供相关专业学习或工作经历证明;
10、医疗、预防、保健机构的拟聘用证明;
11、提供材料真实性的保证书;
12、委托他人办理的还应提供委托书以及代理人的身份证明。
(二)助理医师申请执业医师注册须提交以下材料:
1、按首次注册准备材料;
2、须提交原助理医师执业证书;
3、若医师执业注册与原助理注册不在同一卫生行政部门管辖的医疗机构,还须提交原助理医师变更注册申请表、变更通知单。
(三)变更注册须提交以下材料:
1、《医师变更注册申请审核表》一份;
2、身份证及复印件一份(验证后退回原件);
3、原医师执业证书(原件);
4、医师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一份(验证后退回原件);
5、拟注册的《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副本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6、医师注册后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向原注册主管部门申请变更执业范围:(1)取得注册执业范围以外、同一类别其他专业的高一层次的省级以上教育部门承认的学历,经所在执业机构同意,拟从事新的相应专业的;(2)在省级以上卫生行政部门指定的业务培训机构,接受同一类别其他专业的系统培训两年或者专业进修满两年或系统培训和专业进修合计两年,并持有省级以上卫生行政部门指定的业务考核机构出具的考核合格证明,经所在执业机构同意,拟从事所受培训专业的;(3)跨类别变更专业,必须取得相应类别的医师资格。
7、近期二寸免冠正面半身照片2张(黑白或彩照均可);
8、由区外变更到区内的,需提交原注册主管部门出具的“变更通知单”;
9、医疗、预防、保健机构的拟聘用证明;
10、提供材料真实性的保证书;
11、委托他人办理的还应提供委托书以及代理人的身份证明。
(四)重新注册须提交以下材料:
1、医师重新执业注册申请审核表;
2、身份证及复印件一份(验证后退回原件);
3、医师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一份(验证后退回原件);
4、近期二寸免冠正面半身照片3张(黑白或彩照均可);
5、不予注册情形消失的相关证明;
6、拟注册的《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副本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7、二级以上医疗机构出具的申请人孕妇保养品6个月内的《医师注册健康检查表》;
8、提供指定医疗机构3至6个月的培训及考核合格证明或市医学会的培训及考核合格证明;
9、医疗、预防、保健机构的拟聘用证明;
10、提供材料真实性的保证书;
11、委托他人办理的还应提供委托书以及代理人的身份证明。
(五)军医申请换领地方《医师资格证书》须提交以下材料:
军医是指从军队转业、复员或退休移交地方人民政府安置的医师,并在军队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医师法》和《中国人民解放军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医师法>办法》及有关规定取得医师资格的。
1、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统一制定的《军队医师换领地方<医师资格证书唐季礼 林心如>申请表》一式三份;
2、申请人身份证明(有效居民身份证或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一式三份(验证后退回原件);
3、由大军区级单位联(后)勤机关卫生部门出具的换领《医师资格证书》介绍信;
4、转业、复员或退休移交地方人民政府安置证明;
5、原持有的军队《医师资格证书》及其复印件一式三份;
6、申请人6个月内二寸免冠正面半身照片4张(黑白)。
备注:市级卫生行政部门应自收到符合规定的全部材料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完成初审并逐级上报至省级卫生行政部门。
(六)补办《医师资格证书》须提交以下材料:
1、原持证人在报刊上刊登遗失公告的原件及复印件(在本省政府报刊上刊登,如:福建日报);
2、《医师资格证书遗失补办申请表》(需加盖、出具单位及各级卫生行政部门的公章、意见);
3、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验证后退回原件);
4、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验证后退回原件);
5、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验证后退回原件);
6、近期二寸免冠正面半身黑白照片二张;
7、原证损坏申请换领的,需提交已损坏的原证。
(七)补办《医师执业证书》须提交以下材料:
1、原持证人遗失补领证书的申请书;
2、《医师执业证书遗失补办申请表》(需加盖单位及卫生行政部门意见);
3、原持证人在报刊上刊登遗失公告的原件及复印件(在本市政府报刊上刊登);
4、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验证后退回原件);
5、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验证后退回原件);
张敏健资料6、近期二寸免冠正面半身黑白照片二张;
7、原证损坏申请换领的,需提交已损坏的原证;
8、提供材料真实性的保证书;
9、委托他人办理的还应提供委托书以及代理人的身份证明。
(八)注销《医师执业证书》须提交以下材料:
clamp学园侦探团1、《医师注销注册申请表》;
2、《医师执业证书》原件;
3、选择提供相应的证明文件:
⑴死亡:已注销户口的户口本复印件;
⑵被宣告失踪的:宣告失踪的法院公告复印件;
⑶受刑事处罚的:法院判决书复印件;
⑷受吊销《医师执业证书》行政处罚的:行政处罚决定书复印件;
⑸再次考核仍不合格的:培训及考核机构出具的考核不合格证明;
⑹中止医师执业活动满二年的证明材料;
⑺身体健康状况不适宜继续执业的相关医疗诊断文书复印件。
4、提供材料真实性的保证书;
5、委托他人办理的还应提供委托书以及代理人的身份证明。
(九)材料要求及注意事项:
1、所有申报材料必须用A4纸打印(图纸除外)或复印,复印件需加盖公章(签名)和核对专用章及注明日期;
2、表格填写的内容必须用电脑打印,不得用涂改液涂改,不得空项(空格处以“无”字填写);
3、按提供资料的顺序编写目录清单并装订,同时注明其序号、名称页数和页码;
4、办理执业证书过程中,经办人员可根据法律法规等规范性文件与实际情况要求申请者补充相关材料(注:提交材料的时间不包括在许可法定时限内)。
受理标准:符合申请条件且材料齐全,并真实、规范、有效。
岗位职责及权限:
1、 对申请材料符合标准的,必须即时受理,填写审批流程表,给予申请人受理单,并将申请材料转审核人员。
2、 对申请材料不符合标准的,不予受理,但必须即时将需要补齐补正材料的全部内容、
要求及申请人的相关权利、投诉渠道等以书面形式一次性告知申请人。同时,向审核人员备案。
时限:5个工作日
二、审核
审核标准:《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医师法》、《医师执业注册暂行办法》、《关于医师执业注册中执业范围的暂行规定》、《关于做好军队转业、复员或退休移交地方人民政府安置的医师换领地方<医师资格证书>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及其它相关卫生法律、法规、规章及管理规范。
岗位职责及权限:审核人收到规定的全部材料之后依照上述审核标准进行审查。对符合标准的,提出同意批准的审核意见,并填写审批流程表,送复核人复核;对不符合标准的,在审批流程表上签署不予批准的意见和理由后,转复核人员。
时限:12个工作日
收养孩子的条件三、复核
复核标准:同审核标准
岗位职责及权限:按审核标准对审核人意见进行复核。同意审核意见的,在审批流程表上填写复核意见,送审定人;不同意审核意见的,应与审核人员沟通情况、交换意见后,提出复核意见和理由,填写在审批流程表上,转审定人员。
时限:6个工作日
四、审定
审定标准:同审核标准
岗位职责及权限:按审核标准对复核人意见进行审定。同意复核意见的,在审批流程表上填写审定意见,送核发人;不同意复核意见的,应与复核人员沟通情况、交换意见后,提出审定意见和理由,填写在审批流程表上,转核发人员。
时限:6个工作日
五、核发
工作标准:
1、经同意的,制作执业证书;不同意的,制作《不予许可决定书》;
2、及时、准确告知申请人许可结果,留存归档的审批文书材料齐全、规范。
岗位职责及权限:根据审定决定,对准予许可的,制作、登记、核发相应的执业证书;对不准予许可的,将《不予许可决定书》登记后通知申请人,并将相关权利、投诉渠道以书面形式一次性告知申请人。审批工作结束后,将审批过程中形成的文书材料进行归档。
时限:6个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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