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传媒界的潜规则
作者:宋 菲
来源:《消费导刊·理论版》2008年第11
        [摘要]中国潜规则的概念可谓五花八门,而且各行各业都有自己的潜规则,中国历史上,往往是潜规则而非明文规定,在支配着现实生活的运行。本文从中国传媒界出发,从记者行业的潜规则,韩国女明星被潜规则娱乐批判潜规则,以及娱乐圈内的潜规则等,结合现实的案例对中国传媒界各个方面的潜规则给予简要论述。
        [关键词]潜规则 记者 媒介
        作者简介:宋菲(1986—),女,山东省乳山市人,吉林大学文学院新闻学系05级在读本科生,研究方向:新闻学。
       
        “潜规则这个词最初来自吴思先生的《潜规则:中国历史中的真实游戏》。在书中,吴先生没有给出确切定义,只是大家意会的一种概念。我认为:潜规则就是指没有正式规定,而在
某些人中被行为各方普遍遵守的规则。在中国历史上,往往是潜规则而非种种明文规定,在支配着现实生活的运行。在此,我仅对中国传媒界形象的论证一下此观念。
        首先,我们一起去了解一下记者行业的潜规则
        记者这个行当中的潜规则比较丰富,远远要比娱乐圈女星以肉体换取地位来得多。就此我为大家列举几条记者行业的不成文的行规,便会一目了然。
        刚入行的记者,或者是刚跑新口的记者,要记得迅速判别出该口记者中的业务素质情况,辈分情况,业务多少以及个性特征等等。
        一、了解业务素质高低。辈份高的记者,业务不一定就高。这时就需要去看看谁的稿子多,谁的稿子自己的东西多,谁的稿子更有味道,谁不怎么费劲,稿费就挣得比你多……迅速和他搞好关系,那么也许你可以用人家的稿子,更多的是你肯定能从人家身上学到些什么,作为实用型科学的新闻,见得多了,经验多了,自然你也就稿子多了。
        二、了解谁的业务多少。这个行业因为企业的缺乏起码的大众传播知识和想多挣钱的贱骨头急着迅速掌握着部分新闻源,那么谁的业务多,谁认识的公关公司多,谁和公关公司的
人关系好,谁就可以获得比稿费多得多的灰收入,与这样的人结交,你可能迅速收入会相当实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