承 诺 说 明
我司目前在上海电信机房租用的IP地址上无任何域名放置,如今后需要申请域名或放置域名在上海电信租用的IP地址上,必严格遵守“先备案后接入”的原则,并提供域名备案信息清单或企业域名备案ICP备案许可相关证明,报电信部门审核通过方可开通域名使用。同时对以下条款知晓及严格遵守:
二、 根据国务院291号令《中华人民共和国电信条例》的规定,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利用电信网络制作、复制、发布、传播含有下列内容的信息:
1、 反对宪法所确定的基本原则的;
2、 危害国家安全,泄露国家秘密,颠覆国家政权,破坏国家统一的;
3、 损害国家荣誉和利益的;
4、 煽动民族仇恨、民族歧视,破坏民族团结的;
5、 破坏国家宗教政策,宣扬和封建迷信的;
6、 散布谣言,扰乱社会秩序,破坏社会稳定的;
7、 散布淫秽、情、赌博、暴力、凶杀、恐怖或者教唆犯罪的;
8、 侮辱或者诽谤他人,侵害他人合法权益的;
9、 含有法律、行政法规禁止的其他内容的。
根据国务院292号令《互联网信息服务管理办法》的规定,国家对经营性互联网信息服务实行许可制度,相关企业应当向省、自治区、直辖市电信管理机构或者国务院信息产业主管部门申请办理互联网信息服务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对非经营性互联网信息服务实行备案制度,相关企业应当向省、自治区、直辖市电信管理机构或者国务院信息产业主管部门办理备案手续。未取得许可或者未履行备案手续的,不得从事互联网信息服务。
声明:由于本公司(本人)未履行本承诺书内容而产生的一切法律后果均自行承担,与上海
电信无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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