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出经营要工商备案吗?外出备案表
外出经营要工商备案吗?(一)
企业经营场所备案登记提交材料标准
来源:湖南省工商行政管理局企业注册局发布时间:2023-03-19
1、法定代表人签署的《企业经营场所备案申请书》〔公司、非公司企业法人加盖公章〕;
2、《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证明》〔公司、非公司企业法人加盖公章〕及指定代表或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件复印件;
应标明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办理事项、权限、授权期限。
3、经营场所使用证明;
(1)属于自有房产的,提交房屋产权证明;属于自有房产但未取得房屋产权证明的,提交县〔市、区〕政府房产管理部门、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各类经济功能区管委会〔如经济技术开发区、工业园区、科技园区管委会〕或者居〔村〕委会等机构出具的场所证明。场所证明内容须包含场所的具体地址、权属
主体以及出具机构同意该场所用于经营用途的意见。购置的商品房未取得房屋产权证明的,提交购房合同复印件及建筑工程竣工验收合格证明材料复印件。
(2)租赁〔借用〕房屋作为住所〔经营场所〕登记的,提交租赁〔借用〕合同和房屋权属证明。租赁〔借用〕宾馆、饭店〔酒店〕作为住所〔经营场所〕的,提交租赁〔借用〕合同和宾馆、饭店〔酒店〕营业执照复印件。租赁市场铺位作为住所〔经营场所〕的,提交铺位租赁合同和市场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租赁军队房地产的,提交军队房地产租赁合同、军队房地产租赁许可证;承租人转租军队房地产的,还应提交军队出租单位同意转租证明。
(3)将住宅改变为经营性用房,属城镇房屋的,应提交住所〔经营场所〕所在地居民委员会或业主委员会出具的有利害关系的业主同意将住宅改变为经营性用房的证明文件。
撤销原备案的经营场所,无需提交此项材料。
4、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公司、非公司企业法人加盖公章。企业领取备案
后的营业执照时,应将原营业执照正、副本原件交还登记机关〕;
5、法律法规要求提交的其他材料。
注:
1、公司、非公司企业法人在其住所所属行政辖区〔县、区、县级市〕内增设不需前置许可的经营场所或撤销原设的经营场所备案登记适用本标准。
2、《企业经营场所备案申请书》、《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证明》可在湖南企业登记网网站〔
3、提交的申请书与其它申请材料应当使用A4型纸。
以上各项未注明提交复印件的,应当提交原件;提交复印件的,应当注明“与原件一致〞并由公司、非公司企业法人签署,或者由其指定的代表或委托的代理人加盖公章或签字。
4、以上涉及股东签署的,自然人股东由本人签字;自然人以外的股东加盖公章。
市工商局回复:目前,国家没有法律规定居民小区内的店铺不能办理营业执照。不过,经营者需提供《住宅改经营性用房承诺书》和由居民小区所属社区盖章的《住宅改经营性用房证明》。如无此证明,工商部门将不予办理营业执照。
外出经营要工商备案吗?(二)
经营性网站及备案流程
什么是经营性网站?
经营性网站,是指企业和个体工商户为实现通过互联网发布信息、广告、设立、开展商务活动以及向他人提供实施上述行为所需互联网空间等经营性目的,利用互联网技术建立的并拥有向域名管理机构申请的独立域名的电子平台。
什么是经营性网站备案?
经营性网站备案,是指经营性网站向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申请备案,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网站的首页上加贴经营性网站备案电子标识,并将备案信息向社会公开。某某市行政区划内的企业和个体工商户所开办的经营性网站,应当在某
某市工商行政管理局直属局备案。
申请经营性网站备案应当具备的条件?
〔一〕网站的所有者拥有独立域名,或得到独立域名所有者的使用授权〔既持有域名证书〕。
〔二〕网站所有者要持有《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
经营性网站名称应当符合什么标准?
〔一〕每个经营性网站只能申请一个网站名称。
〔二〕经营性网站备案名称以通信管理部门批准文件核准为主要依据。
〔三〕经营性网站名称不得含有以下内容和文字:
〔1〕有损于国家和社会公共利益的。
〔2〕可能对公众造成欺骗或者使公众误解的。
〔3〕有害于社会主义道德风气或者有其他不良影响的。
〔4〕其他具有特殊意义的不宜使用的名称。
〔5〕法律、法规有禁止性规定的。
〔四〕备案经营性网站名称含有著名商标和著名商标的文字局部〔含中、英文及汉语拼音或其缩写〕,应当提交相关证明材料。
经营性网站备案程序?
〔一〕前期准备
〔1〕登录某某市工商行政管理局直属局的网上工作平台-全国各省信管局网站地址,进入“网上办事〞下的“网站备案登记〞模块。
〔2〕在《网站在线备案》的栏目中,按要求完成登记。
企业域名备案〔二〕准备书面材料
〔1〕加盖网站所有者公章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的复印件。
〔2〕如网站有共同所有者,应提交全部所有者《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的复印件。
〔3〕加盖域名所有者或域名管理机构、域名代理机构公章的《域名注册
证》复印件,或其他对所提供域名享有权利的证明材料。
〔4〕对网站所有权有合同约定的,应当提交相应的证明材料。
〔5〕所提交的复印件或下载的材料,均应加盖申请者的公章。
〔三〕送达
〔1〕将书面材料直接送达至某某市工商行政管理局直属特殊行业监管科。直接送达的,经办人应提交身份证复印件、网站所有者介绍信或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授权委托书。
〔2〕书面材料应于完成在线申请程序后30日内提交。逾期提交视为未申请。
〔3〕申请者对所提交申请材料的真实、合法、有效性负责。
〔四〕备案确认
A、确认在线和书面申请材料的内容齐全、符合形式的,受理备案。
B、申请材料存在瑕疵或备案网站名称存在事实或法律冲突的,终止备案申请,并将终止原因告知申请者。
C、符合备案的申请,自受理申请5个工作日内,对该网站备案的主要内容予以公告,公告期为30日。
D、公告期内任何单位和个人如对所公告的经营网站备案申请持有异议,均可向某某市工商行政管理局直属局提出书面异议声明。
〔1〕与主张权利人所设立的企业、个体工商户名称相同。
〔2〕与主张权利人已办理备案的网站名称相同或近似,可能造成他人误认。
〔3〕使用了主张权利人拥有的著名商标、著名商标的文字局部〔含中、英文及汉语拼音或其缩写〕。
〔4〕主张且有证据证明,申请备案的网站所提供的信息不真实。
〔5〕主张且有证据证明,主张权利人对申请备案的网站拥有所有权。
E、异议处置。
〔1〕对证据充分的有效异议,某某市工商行政管理局直属局将中止相关网站申请备案的程序。
〔2〕对网站所有权和网站名称所有权提出异议的,异议方应在提出异议之日起3个月内,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确定网站名称所有权的民事诉讼。某某市工商行政管理局直属局将依照有关的民事判决结果,恢复网站备案的受理工作。
F、公告期满无异议的,向备案网站发放统一制作的经营性网站备案电子标识。
〔五〕安装备案电子标识
网站所有者应于15日内将备案电子标识安装在网站首页的右下方,并将其链接到某某市工商行政管理局
直属局“经营性网站备案信息〞数据库,以供公众查询。
备注
〔1〕使用以下名称的经营性网站备案申请不予受理:
〔a〕网站名称与已备案的经营性网站名称重复的。
〔b〕使用备案失效后未满1年的网站名称的。
〔2〕不得冒用某某市工商行政管理局直属局经营性网站备案电子标识。对冒用行为,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的规定进行处分。
〔3〕备案网站页面公示的网站名称、网站所有者等主要信息应与提交备案信息相符。
外出经营要工商备案吗?(三)
合同格式条款备案申请须知
根据《贵州省合同监督条例》的有关规定及《贵州省合同格式条款管理工作规程(暂行)》的通知的要求,经营者提出合同格式条款备案申请时应当提交以下材料,并在所有书式文本上加盖公章:〔一〕《
合同格式条款备案申请书》;
〔二〕《企业法人营业执照》、《营业执照》的复印件或其他主体资格证明;〔三〕合同文本样本或其他含有格式条款的材料、附件等;〔四〕合同文本样本中格式条款的内容及其依据、说明等材料;〔五〕承办人的委托代理证明;
〔六〕本条第〔三〕项、第〔四〕项资料的电子文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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