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窃读记》赏析
作者:李本聪
来源:《云南教育·小学教师》2012年第12
        义务教育课程标准实验教科书人教版语文五年级上册选入了林海音的《窃读记》一文。林海音是中国现代著名女作家、编辑和出版人。高阳评论她的作品:细致而不伤于纤巧,幽微而不伤于晦涩,委婉而不伤于庸弱。该文充满了怀旧情调,萦绕着浓郁的北京风情。林虽是台湾人,生于日本,但却是个比北平人还要北平的老北京。其代表作为《城南旧事》,课文选自《城南旧事》序言。试赏析于下。
        一、题眼明亮,耐人寻味
        标题是文章的眼睛,眼睛是人心灵的窗户。如果把文章比喻成人,透过这心灵窗户,一看就会接收到心灵世界传达出来的信息。的意思是,盗窃他人东西。那么把窃读记读窃读记有感换成偷读记可不可以?只需念一遍就会发现,不可以。书面语彩浓烈、带些文雅,只解作,偷即是贼。课文中的当然不是这种人!她爱读书,渴望读书,可惜没钱来买书。窃读就自然产生了。只要老板不发现、不追究,将书店的书悄悄拿下来读读,再放回去,
这当然不是偷。追求知识历来是高尚行为,别说孩子,就是成人,也都是可以原谅的。一个字,用得精妙,品味再三,文尽而意远。字在体现题眼作用时,它还是贯穿全文的线索,作者紧紧围绕这条线索安排材料。
        1我跨进店门,暗喜没人注意。我踮着脚尖,从大人的腋下钻过去。(为什么要暗喜?因为是窃读啊!)
        2急忙打开书,一页,两页,我像一匹饿狼,贪婪地读着。(读书慢点可不可以?为什么非要像匹饿狼?窃读不快行吗?)
        3我害怕被书店老板发现,每当我觉得当时的环境已不适宜再读下去的时候,我会知趣地放下书走出去,再走进另一家。(书店的老板发现,那就读不成了,所以害怕!)
        4我喜欢到顾客多的书店,因为那样不会被人注意……有时我会贴在一个大人的身边,仿佛我是他的小妹妹或小女儿。(客多老板注意不过来,所以要到顾客多的书店去窃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