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单选题
A.只需适用中国的有关法律规定
B.只需适用意大利的有关法律规定
C.应适用中国法和意大利法
D.应适用中国法和英国法
正确答案:A
解析:《法律适用法》第二十八条:收养的效力,适用收养时收养人经常居所地法律。《法律适用法司法解释一》第十五条 自然人在涉外民事关系产生或者变更、终止时已经连续居住一年以上且作为其生活中心的地方,人民法院可以认定为涉外民事关系法律适用法规定的自然人
的经常居所地,但就医、劳务派遣、公务等情形除外。本题中收养人英国夫妇收养中国儿童时已在中国工作两年,因此经常居所地在中国,收养效力应适用中国法。
2、张某出生于法国,具有法国国籍,现年5岁。张某的父亲是华裔法国人,母亲是中国人。3年前,张某的父母在法国离异后,张某与其母亲回中国定居,张某的母亲在公安机关办理了常住户口登记,也为张某办理了在中国长期居留的证件。后张某的父亲委托中国律师在中国某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取得对其子的监护权。关于对张某监护的设立、变更和终止,我国人民法院应适用下列哪些法律?( )
A.被监护人的本国法律
B.中国法律
C.法国法律
D.被监护人的住所地国家的法律
正确答案:B
解析:《法律适用法》第三十条 监护,适用一方当事人经常居所地法律或者国籍国法律中有利于保护被监护人权益的法律。本题中张某经常居所地在中国,也具有法国国籍,从题干中得知,张某与其母亲已回中国一起生活且长达三年,从保护未成年人利益的角度看,经常居所地中国更利于张某的健康成长,因此应适用张某经常居所地法律即中国法。
3、国际上关于子女是否婚生的法律适用通常不包括下列哪种情况?( )
A.适用父母属人法
B.离婚管辖适用支配婚姻效力的法
C.适用父母财产主要所在地法律
D.适用子女属人法
正确答案:C
4、国际上关于涉外监护的法律适用通常不包含下列哪一选项?( )
A.适用监护人的国籍国法
B.适用法院地法
C.适用被监护人的住所地和经常居所地法
D.适用被监护人的本国法
正确答案:A
5、美国人马丁和英国人安娜夫妇是来华工作的外国专家。来华之前,两人长期在印度工作,并在那里有惯常居所。在中国工作期间,马丁向我国人民法院提起离婚的诉讼请求。对于马丁和安娜的离婚纠纷,我国法院应该适用下列哪一国法律加以解决?( )
A.印度法
B.美国法
C.英国法
D.中国法
正确答案:D
二、多选题
1、依据我国《涉外民事关系法律适用法》的规定,当事人共同居住地法可作为以下法律关系的准据法( )。
A.父母子女人身关系
B.夫妻人身关系
C.结婚的实质要件
D.诉讼离婚
正确答案:A、B、C
2、国际私法调整婚姻家庭关系的特点有哪些?( )
A.主要用冲突规范调整,国际上基本上不存在调整涉外婚姻家庭关系的统一实体法。主要解
决如何适用各国国内立法和用国际条约中的冲突规范来调整
B.适用法院地法的情况多,常导致外国法的适用
C.援用公共秩序保留原则和出现法律规避的事例都较常见
D.重叠性冲突规范常常被采用,即同一涉外婚姻家庭关系要同时符合有关的两个国家的法律规定
正确答案:A、C、D
3、韩国公民金某与德国公民汉森自2013年1月起一直居住于上海,并于该年6月在上海结婚。2015年8月,二人欲在上海解除婚姻关系。关于二人财产关系与离婚的法律适用,下列哪些选项是正确的?( )
A.如协议离婚,二人没有选择法律的,应适用中国法
B.如诉讼离婚,应适用中国法
C.如协议离婚,二人可以在中国法、韩国法及德国法中进行选择
D.二人可约定其财产关系适用韩国法
正确答案:A、B、C、D
解析:《涉外民事关系法律适用法》第二十四条规定,夫妻财产关系,当事人可以协议选择适用一方当事人经常居所地法律、国籍国法律或者主要财产所在地法律。当事人没有选择的,适用共同经常居所地法律;没有共同经常居所地的,适用共同国籍国法律。
发布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