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音乐教育新体系的教学目标、内容与方法
《人民音乐》杂志介绍了正在全国推广的“学习音乐教育新体系”的基本理念和基本标准,本期进一步简介新体系的教学目标、教学内容与教学方法。
一、新体系教学目标
自古以来,人类一直在探讨艺术的本质是什么?其中最具代表性的艺术哲学有三种:形式主义、情感主义和现实主义。在音乐艺术领域中,无论是在音乐美学还是在音乐心理学的争论中情感主义者一直是占上风的,而在当代,情感论更是音乐价值论的主流。
普通人学习音乐是为了什么?是为了使人的精神生活更美好。学校音乐教育面对的是普通学生,所以新体系以情感论作为教育心理学和音乐美学的基础,将音乐教育目标定位为使学生掌握基本的音乐情感体验经验,学会通过音乐活动积极地唤起情感、抒发情感、表达情感、交流情感,使学生们在校和一生的精神生活更美好。
人的音乐情感体验主要来自三个方面:
1.来自音乐形式和情感形式的“同形同构”。这种音乐体验可以称为形式性情感体验,可惜对于多数音乐作品来说,只有具有一定音乐天赋者才能直接识别这种纯粹由音乐形式来表达内涵的情感,而其他的人则需要借助自己或别人的体验经验。形式性情感体验是直接情感体验,主要是音乐家和专业音乐工作者在创作和表演音乐作品时使用。
2.对于一般人的思维习惯而言,情感是与意义、事件、场景、画面、人物、故事联系在一起的,即人体会艺术作品的情感首先是从作品的内容入门的。所以形式与内容相一致的音乐,可以将体验内容获得的情感过渡到体验音乐旋律与节奏上。这时的情感体验是间接情感体验,也可以称为内容性情感体验。
3.在内容性情感体验实现之后,学生可以逐渐排除或淡化内容,把音乐形式(旋律和节奏)直接与体会到的情感联结在一起,记忆成为音乐经验,并且再用此音乐经验去体验相似的音乐形式(旋律与节奏乃至力度和音),这时产生的体验就是经验性音乐(形式)体验。这种音乐体验是大多数人都能通过培养获得的。
在现行音乐教学中存在三种倾向。一是在音乐课上只求把歌唱会唱准,不求有情感体验,这是一种偏离音乐本质的教学;二是在教唱歌时,只停留在让学生通过歌词体验歌曲情感的
水平上,即只实现了内容性情感体验,而没有进一步引导学生实现经验性音乐情感体验。这时的体验并非是从音乐的声音中直接得到的,学生仍没有建立起个人的音乐体验经验;三是学生还没具备音乐情感体验能力,就直接从形式性情感体验开始音乐教学,结果导致音乐无法打动人,未能使学生对音乐产生情感共鸣。新体系提倡通过内容或动作性情感体验教学,逐步使学生形成体验经验系统,最终获得经验性情感体验的能力。这是新体系音乐教育的核心教学目标。
从上述的分析中我们可以得出结论,新体系音乐教学的三个重要环节是:
1.帮助学生实现内容性或动作性情感体验,使学生获得音乐情感享受,丰富学生的情感生活,让学生对音乐有兴趣并喜爱音乐。
2.把间接体验到的情感与音乐形式(旋律和节奏)对应起来,并在下意识的记忆中(一般是反复出现形成的)建立学生的音乐体验经验。
3.指导学生运用上述音乐体验经验直接体验音乐情感,并养成习惯。
二、新体系教学内容
课程内容是实现教学目标的基础,为了准确有效地帮助学生最终实现建立个人音乐体验经验储存的教学目标,新体系课程设置包括了五项基本教学内容:音乐律动、歌唱、器乐学习、音乐欣赏、音乐即兴。
(一)音乐律动
音乐律动是音乐(唱、击、奏)的体态动作表现,是音乐活动中最基本的联动,其主要教学功能是通过将音乐节奏的动作外显,加强学生对节奏的情感体验。
音乐律动是与音乐运动同形同构的身体运动,学生比较容易掌握。这两种运动都是外在显现的,一个能听见,一个能看见,不像情感运动是主体内在的,既看不见也听不到,学生不容易掌握。由于律动除了能引起视觉还能引起主体动觉,而主体(律动)动觉可以和主体音乐听觉一样同形同构地引起主体的情感律动,所以律动可以与音乐共同唤起主体的情感体验,这种情感体验比单独由音乐听觉引发的体验要强烈。音乐律动经常作为实现和强化学生音乐体验的教学手段。在强调学生情感体验的新体系音乐教学中,往往把音乐律动作为音乐教学的入门内容。
1.音乐律动常识(建立音乐律动基础经验)
一是介绍什么是音乐律动,怎么进行音乐律动。音乐律动必须建立在音乐听觉的基础上,律动动作来自与音乐节奏的联动,目的是用律动表达和显化节奏。所以说:倾听音乐、认识自己的身体、运动身体等是进行音乐律动的基本条件;二是掌握和积累最基本的音乐律动动作的经验:这种经验是依赖乐曲中的节奏而存在的。如最初级的经验包括:稳定拍、重音的周期与转换、舞线、乐句、呼吸、空间与方向感、能量释放与控制等。
2.音乐律动体验(建立节奏的情感体验经验)一
(1)体验律动对音乐的影响(体验音乐节奏感的强化)
通过无固定音高打击乐器演奏或击拍动作,体验有律动或无律动对情绪(体验)的影响;
通过无律动歌唱和有律动歌唱对比体验律动对音乐情感表达的影响:怎么学唱歌
通过无律动倾听音乐和随乐律动,体验律动对音乐节奏感和节奏体验的影响。
(2)体验律动对情感的表达(体验节奏能够单独表达情感)
律动在无音乐情况下直接表达情感;
体验律动在感知内心音乐时对情感的表达。
(3)体验音乐对律动的主导
体验与音乐节奏协调的律动和不协调的律动对情感体验的加强与抑制作用;
体验音乐与律动变化对情感体验的影响。
3.音乐律动表达(建立基本律动表达经验)
掌握了最初的音乐律动经验后,就可以进行音乐律动表达教学。音乐律动表达主要有四个层次: (1)对指定音乐进行律动表达:凭经验随乐律动;
(2)对指定的情感进行律动表达:可凭经验选用合适的音乐进行律动表达,也可通过创作合适节奏进行律动表达;
(3)用同一音乐(同一节奏)不同律动所表达的情感体验进行对比,感受节奏体验的个性特点。
(4)表达性情感交流:在前三个层次的基础上,随乐律动或仅用合适节奏进行律动与他人进行表达性情感交流。
4.舞蹈性律动(在一般音乐律动上加丰富的姿态和表情)
(1)节奏性舞蹈律动
(2)旋律性舞蹈律动
(3)情绪性舞蹈律动
(4)情节性舞蹈律动
(5)经典或传统性音乐体裁舞蹈
律动是以表达节奏为核心的。舞蹈性律动是音乐律动的拓展,也可以算是它的一个部分。
5.运用律动活动进行音乐节奏教学(对教师)
(1)在集体教学中让节奏显化,使节奏感弱的学生能看见节奏:
(2)在变节拍、节奏教学中,使节拍节奏显化,让学生容易掌握;
(3)在多声部音乐教学中,通过律动反应,训练学生的听觉敏感度;
(4)在音乐节奏教学中,通过律动活动的联觉记忆,使节奏感内化。
以上五项教学内容在整个教学计划中可循环数次。
(二)歌唱训练‘歌唱是学校音乐教育音乐课的主要教学形式和内容,通过歌唱可以学习音乐旋律和其他音乐要素。科达伊体系最突出的特点就是“一切通过歌唱”。
1.知识性歌唱(建立基础歌唱和曲目经验)
这里所讲的知识是指歌唱的基本常识和基础经验,而不是专业歌唱者和公共表演者所需要掌握的乐理知识。
(1)首先,通过简单歌曲的歌唱介绍什么是歌唱,怎么歌唱的知识。包括:歌唱时良好的发声方法、正确的站姿、口型、呼吸,不喊唱、不捏着嗓子唱等。
掌握和积累最基本的歌唱经验。
(2)通过更多简单歌唱(5-10首)掌握和积累最基本的歌唱经验,如对音乐元素的感知:稳定的拍子,基本的音高、音强等,这种经验是包含在曲目、乐段之中而存在并纳入记忆的。
(3)熟悉不同类型歌唱基本曲目20首,建立学生最基本的、对不同类型曲目的歌唱经验。
知识性歌唱渗透在每个阶段和层次的歌唱教学中,随着歌唱教学的深入,歌唱经验的丰富,歌唱知识也随之不断扩展和深化。
2.体验性歌唱(建立基本情感体验经验)
学生有了最初的歌唱经验和歌唱曲目之后,就可以在此音乐经验基础上进行体验性歌唱。体验性歌唱主要是一种自我情感体验。这里的情感体验主要是指对歌曲旋律的经验性情感体验,而不是对歌曲旋律的形式情感体验。所谓经验性情感是指被体验的旋律曾经在歌曲、歌剧、舞蹈、视觉配乐、标题音乐中所表述,并被主体体验过后形成了旋律与情感相联系的记忆,当再次听到这段旋律的时候,就会较容易地体验出已经形成经验的情感。(这时旋律已脱离了最初的有意义内容的音乐作品,从内容性情感体验向经验性自我情感体验过渡。)
(1)朗诵歌词体会歌词情感
在没有建立基本音乐情感体验的经验之前,可以借助于歌词(包括童谣)的明确意义进行情感体验,并通过歌词的语音语调语气,长短快慢、轻重缓急来加深对这种情感的体会。
(2)唱词曲体验歌曲情感
把朗诵体会到的词义情感迁移至歌唱,在歌唱中体验这种情感。可通过反复歌唱加强对音乐作品的情感经验。
(3)只唱歌曲旋律体验音乐情感
去掉歌词哼唱旋律,从凭唱词曲所得的情感体验过渡到对歌曲旋律进行音乐情感体验。这也是歌曲情感内在转化的二次体验。这时得到的就是经验性音乐情感体验。
(4)积累音乐情感体验经验
通过学唱若干首歌曲积累各种音乐情感体验的经验,并体验音乐要素(节奏、旋律、速度、力度、音)变化对情感的影响。
(5)音乐情感体验的显化
用已学歌曲的旋律,按各自的经验(各人有异)重新填上与原歌曲同类情感的内容,将自我情感体验显化,教师进行点评,学生可以互鉴。
体验性歌唱与知识性歌唱一样随着每个阶段和层次的轮回,歌唱教学不断深入、深化。
3.表达性歌唱(建立基本情感表达经验)
建立了最初的知识性歌唱和体验性歌唱的经验后,就可以进行表达性歌唱教学。表达性歌唱是指用歌唱来表达在某个特殊时刻、场合、情境、事件中,涌现出的具体情绪、情感或感慨。让学生知道怎样用歌唱表达和用什么歌唱来表达此时此刻欲表达的心境。表达性歌唱主要有四个层次:选择性表达、模仿性表达、创造性表达、交流性表达,根本的是用情感体验经验来实现欲表达结果。
(1)选择性表达:即凭经验,按照指定情绪、场合或情节从已学唱过的歌曲中选用合适的段落歌唱,使歌唱中自我体验的情感符合所要求的情绪、场合或情节。
(2)模仿性表达:即凭经验,按照指定情绪、场合或情节从已学唱过的歌曲中选用歌段,通过改词进行与自我体验相符的歌唱。
(3)创造性表达:即在前两个层次的基础上,用音乐经验改词改曲进行自我情感表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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