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江县浴溪小学2018年春季运动会
2018 年 5 月 29 日

一、活动主题: 我运动  我健康  我快乐
二、活动目的:
为了丰富同学们的课余生活,活跃校园气氛,增强同学们的活力,加强同学们之间的团结。进一步促进同学们的身体健康和增强体质,增强各个班级的凝聚力,也激发大家对体育运动的热情。
三、活动时间:20185月29日(具体时间届时通知)
活动地点: 浴溪小学操场
参加对象: 浴溪小学全体师生
六、运动会组织机构
(一)组委会
组      长:向  刚 
成      员:全体教职工
(二)竞赛机构设置
秘  宣  组:杨地青  郑  嫒
编  排  组王  欢
安  全  组:陈明通  冯松林
主  持  人:张  梦 
场地器材组: 
组      长:薛元德
组      员:罗菊华  冯松林  罗萍萍  王    张  怡 
(三)裁判工作人员分工细则
总裁判长:向 刚
副裁判长:王 欢
七、比赛项目
本次设置学生项目分一、二年级低段组,三、四年级中段组,五、六年级高段组,每组设男、女比赛项目。男女组同时比赛,分别计分。
(一)径赛类
      50米
检  录  员: 罗萍萍  罗菊华
发  令  员: 冯松林  杨清明
记  录  员: 杨地青  杨培国
终点计时员: 邓昭荣  张  怡
参赛规则  : 各组50米单项采用预决赛,在预赛中取前四名参加决赛,按成绩取前三名。
(二)田赛类
        立定跳远、跳绳、跳高、双手后抛实心球
裁  判  员: 陈明通  薛元德  罗菊华(立定跳远 )
            伍理才  刘安保  杨清明(跳    绳 )
冯松林  郑  嫒  邓昭荣(实 心 球 )
            张  怡  罗萍萍(跳    高 )
安  保  员: 各班体委
立定跳远比赛规则
1、比赛时可以赤足,但不得穿钉鞋、皮鞋、塑料凉鞋测试。
2、运动员两脚自然分开站立,站在起跳线后,脚尖不能踩线。
3、两脚原地同时起跳,不得有垫步或连跳动作。
4、着地后,立即向前走出测试区
5、每人跳三次,以厘米为单位,不计小数。三次以最大值作为测试结果。
    6、起跳时脚尖踩线(包括因垫步、连跳等动作引起的脚尖踩线)为犯规,成绩为零,着地后,向后退,以后退后的落脚点为着地点测量。
跳绳比赛规则:一分钟的时间内,单人跳绳次数。跳绳过程中可以停顿,以一分钟结束时的总次数为个人最后的成绩。
跳高比赛规则:
1.应抽签排定运动员的试跳顺序。
2.比赛开始前,起跳高度为70cm,每轮结束后横杆的提升高度2cm,此计划直至比赛中只剩下1名已获胜的运动员或出现两名名成绩相等时为止。
3.运动员必须用单脚起跳。
4.一旦比赛开始,运动员不得使用助跑道或起跳区进行练习。
5.如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则判为试跳失败:
(a)运动员的试跳动作,致使横杆未能留在横杆托上。
(b)在越过横杆之前,运动员身体的任何部位触及横杆导致滑落。
6.只要运动员连续3次试跳失败,即失去继续比赛的资格。因第1名成绩相等而进行的决名次赛的试跳除外。
7.每名运动员应以其最好的一次试跳成绩,包括因第1名成绩相等而进行的决名次赛的试跳成绩,作为其最后的决定成绩。
8.助跑道的长度不得短于15米,起跳区应保持水平。
双手后抛实心球参赛规则:两脚前后开立投掷,当球出手的同时后脚可向前迈出一步,但不得踩线。每人投掷三次,记录其中成绩最好的一次。记录以米为单位,取一位小数。丈量起掷线后缘至球着地点后缘之间的垂直距离。长度在30米以上的平整场地一块,地质不限,实心球若干,测试球重为1千克。
  (三)团体项目
    迎面接力赛(4×50米)  投掷靶  拔河赛
检  录  员:各班班主任
裁  判  员:张  怡 陈明通  杨清明  冯松林 (接  力)
罗菊华  王  欢  刘安保  杨地青 (投掷靶)
            罗萍萍  王  欢(拔河)
比赛规则 :
迎面接力赛:4×50米 以组别为单位各派出男生4名、女生4名共计8名学生参加比赛,高段团体赛可报10人,各 单 位 男 、女 各 成一 路 纵 队 , 面  对  面  站 在  两  端  的  起  跑  线  上 ,第 一 名 队 员 (女)手 持 接 力 棒 ,听 令 后 向 前 跑 出, 将棒 交 给 对 面 的 第 二 名 队员(男),依次类推先完成的队为胜。
投掷靶规则:采用小沙包投准法,投掷点与投掷靶相距(低段2m中段3m高段4m),一分钟内投准数大组别的获胜,同一人不可连续两次投掷,各派出男生5名、女生5名共计10名学生
参加比赛(低段团体赛6人)。
八、竞赛规则
(一)比赛办法:
运动员采取公平、公正的原则进行比赛。
李萌萌1、采用国家体委审定的最新田径竞赛规则执行。
2、每单项取前三名,按4、2、1计分,名次并列者所得分为平均分配该名次分,无下一名次。团体赛第一名双倍计分。
3、如单项比赛(队员不足录取名次数)可减少一到几名取录,其计分方法不变。
4、每位队员参赛项目不得超过4项,包括接力赛。
(二)规则:
    1、比赛程序:
接受检录——顺序比赛——公布成绩
检录时未到场的运动员由领队通知。如抽签已结束才到场,所剩抽签号决定他的轮次和道次;如错过了该轮次的比赛,由裁判长安排到最后轮次的相应道次比赛;若该组别比赛已经完全结束,仍未到场者就取消其比赛资格。(兼项运动员若遇两项冲撞的除外,但裁判长必须核实)
    2、径赛中的违例及处理办法:
(1)运动员起跑时若偷跑、踩(踏)过起跑线三次,由发令员取消其比赛资格,并做好记录。
(2)50米采用蹲踞式起跑在分道比赛中,无外因造成踩线(第二道的内线为第一道的外线),窜道、冲撞或阻挡别人并造成严重后果的运动员必须取消录取资格。
(3)受他人推挤而踩内线、窜道受害不大的运动员成绩有效,肇事运动员记违例次数;受害严重的运动员由裁判长安排重新比赛,肇事运动员取消录取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