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厦门市人民政府
∙【公布日期】2012.03.12
∙【字 号】厦府办[2012]65号
∙【施行日期】2012.03.12
∙【效力等级】地方工作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机关工作
正文
厦门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成立长泰枋洋水利枢纽工程建设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厦府办〔2012〕65号)
各区人民政府,市直各委、办、局:
经市政府研究,决定成立长泰枋洋水利枢纽工程建设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成员名单如下:
组 长:刘可清(市委副书记、市政府市长)
副组长:林国耀(市委常委、市政府常务副市长)
张灿民(市政府副市长)
成 员:陈庆儿(市市政园林局党组书记、副局长)
熊衍良(市发改委主任)
洪春火(市农林局局长)
黄聪敏(市监察局局长)
叶勇义(市水利局局长)
余江河(市国土房产局局长)
林德志(市建设管理局局长)
王文杰(市环保局局长)
张 斌(市公安局副局长)
吴旗明(市财政局副局长)
范启德(集美区政府副区长)
铁志毅(厦门水务集团董事长)
领导小组下设综合办公室、前期工作组、征地拆迁组、移民安置组、工程建设组和环保工作组等6个工作组。各组具体组成人员名单和工作职责如下:
工作。
主 任:陈庆儿(市市政园林局党组书记、副局长)
副主任:张立勇(福建枋洋水利投资发展有限公司总经理)
成 员:范启德(集美区政府副区长)
谢志金(市市政园林局给排水处处长)
XXX(市发改委农经处处长)
施志坤(市财政局基建处处长)
蒋 春(市农林局移民办主任)
杨文和(市水利局总工程师)
郭耀宗(市建设管理局建设协调管理处处长)
许亚品(市环保局生态保护处处长)
蔡东渠(市国土房产局征地拆迁管理处副处长)
吴志生(市监察局干部)
吴培明(市公安局治安支队)
前期工作组:负责工程前期工作的管理与协调工作。
组 长:熊衍良(市发改委主任)
成 员:XXX(市发改委农经处处长)
胡丽娜(市市政园林局给排水处)
黄志鹏(福建枋洋水利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征地拆迁组:负责处理量化征地过程中的谈判、协商和政策协调等工作。
组 长:余江河(市国土房产局局长)
成 员:蔡东渠(市国土房产局征地拆迁管理处副处长)
吴培明(市公安局治安支队)
李描峰(市市政园林局给排水处)
沈 甦(福建枋洋水利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移民安置组:负责移民及专项复建过程中的谈判、协商和政策协调等工作。
组 长:王建多(市农林局副局长)
成 员:蒋 春(市农林局移民办主任)
杨 峰(市公安局户政处户籍管理科科长)
吴兆丰(市市政园林局给排水处副处长)
欧阳志(市市政园林局给排水处)
沈 甦(福建枋洋水利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工程建设组:负责控制工程建设工期,参与工程建设全过程,按要求如期完成建设任务。
组 长:陈庆儿(市市政园林局党组书记、副局长)
成 员:谢志金(市市政园林局给排水处处长)
叶荣生(市水利局建设处处长)
郭耀宗(市建设管理局建设协调管理处处长)
王元清(福建枋洋水利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环保工作组:负责工程流域环境整治、水源保护规划及有关库区生态保护补偿机制制定等工作。
组 长:庄世坚(市环保局副局长)
成 员:许亚品(市环保局生态保护处处长)
蒋 春(市农林局移民办主任)
施志坤(市财政局基建处处长)
王文杰 郭耀宗(市建设管理局建设协调管理处处长)
林惠琴(市水利局水土办)
黄 栩(市市政园林局给排水处)
沈 甦(福建枋洋水利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厦门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二O一二年三月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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